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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7日1时15分,台风“菲特”在福建省福鼎市沙埕镇登陆后,已造成浙江、福建456万人受灾。而余姚则遭遇了百年一遇的特大洪水,按照余姚市委书记毛宏芳的话说:“两天时间,老天爷差不多把68个西湖的水倒到我们余姚头上。”其实,在灾难面前,余姚也同时成为了舆论的“风暴中心”。
台风过后,余姚政府的应急能力倍受质疑,据新华社中国网事10月9日报道,余姚市民对政府在预警和应急上的意见很大,一位市民说:“我在8号早上才收到政府发来的提醒短信,但那时早就淹了。”他们普遍反映,政府没有及时的救援,基本上以自救为主。而在一些地区,也频繁发生了救灾物资遭哄抢事件。
一场大雨,考验的是一个城市的良心。灾难无疑是对当局执政能力和官员作风的一次“大考”,作为一个将一切都揽入怀中的全能政府而言,就更是如此。但在灾难的考验下,余姚的表现确实差强人意,这就不能将责任完全记在老天爷的帐上。
政府对灾害预警和应急上的反应迟钝,尽管有一定的客观原因,但灾害发生4天后,整个余姚还是一座“淹城”,那么官方就应该把主要的精力投身到救灾上。但10月11日,中央电视台播出了“宁波电视台众志成城抢险救灾特别节目之余姚卫星连线”,从内容上看,宁波台的记者对当地灾情的描述却非常乐观,俨然已成功在望了,这难免会让依然被泡在水中的百姓反感。
随后网络上传出传出的一则消息更让当地政府陷入了尴尬境地:10月11日晚,宁波台记者在市中心报道余姚洪水已退,余姚已恢复正常生活。民众称其粉饰灾情,强烈要求他们去花园新村等受灾严重的地区报道,随后民众围堵卫星转播车,并将护送电视台记者的宁波特警警车砸坏。
宁波电视台是党委和政府的“喉舌”,它发布的消息直接影响到当地抗洪救灾,与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这可能是人们对它宣传口径高度关切的原因。这则消息发布后,不管是官方媒体还是自媒体,都一反几日来对灾情死寂压抑的状态,也忘记了那个曾经高悬于头顶的“达摩之剑”,纷纷转发这则消息,宁波及余姚当局一时成了众矢之的。
不出所料,宁波电视台第二天发布了“辟谣”消息,指出记者对灾情的报道只是“所坐的卫星车所能到达区域沿途见闻”;没有任何电视台工作人员说过“余姚人是神经病”。尽管细节有所出入,但宁波台“形势大好”的口径却是事实,这也是此次冲突的肇因,因此这只不过是“局部辟谣”,并不影响人们对宁波台对事实的选择性报道。
在灾难面前,民众的非理智行为指向的目标俨然不是电视台本身,而是它背后的党委和政府。电视台不过扮演了一个“出气筒”的角色。但宁波台充当“出气筒”的角色并不冤枉,因为它在功能定位上就是党和政府的“传声筒”。
无论是平时还是非常时期,对于重大事件的报道,地方政府对信息的发布都有严格的要求,而宁波电视台应该是“通稿”的拟定者和发布者,一切声音必然要“唯其马首是瞻”,这在余姚已成“孤岛”的情势下更是如此。既然这个“传声筒”在舆论上独一无二,就会有诸多“沉没的声音”处在压抑状态,当这些声音无法表达时,那么“传声筒”就变成“出气筒”了。
2011年5月26日,《人民日报》曾经发表一篇社论——执政者要在众声喧哗中倾听“沉没的声音”。文章指出:“大部分沉没的声音背后,都有未被满足的诉求,都有被压抑、待纾解的情绪。”“不可倾诉、不被倾听、不能解决,如果不主动‘打捞’,太多声音沉没,难免会淤塞社会心态,导致矛盾激化。”
两年后,《人民日报》日报的话一语成谶,显然已经为宁波电视台的这起事件提前做好了注脚。正是因为有过多“沉没的声音”被湮没和压制,才导致了“余姚民众围堵宁波电视台卫星转播车”事件的发生,而为何有能打捞这些“沉没的声音”,只靠宁波电视台一个声音出气才是问题所在。
在浙江余姚人民经历着百年一遇的洪水灾害时,我们惊奇地发现,一向活跃且能够迅速传递信息的自媒体却一片死寂。为什么会造成这种状况,难道微博的功用只是用来制造大V的吗?为什么传播技术的进步没有为信息传播带来便利?是什么扼杀了科技进步成果?这确实值得我们反思。
不久前,通过观察评估近一个月来集中打击网络谣言的进展和效果,人民网舆情监测室秘书长祝华新得出以下结论:“净网”是不现实也是不科学的,互联网本是通过信息的自由流动和意见对冲,动态还原事实真相。他认为,传统媒体应该做好网络信息和情绪的把关人。
从“余姚民众围堵宁波电视台卫星转播车”事件可以看出,宁波电视台处在一种信息垄断的地位,也正是它一家独大的地位才让它从政府的“传声筒”变成了百姓的“出气筒”。而要避免这一现象的发生,必须剥夺它信息垄断者的角色。只有让信息在法治的原则下充分自由地流动,才能打造一个正常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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