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杂谈 |
两年前,在经历了数起食品安全事件后,食品问题已经成为国人最大的梦魇之时,又一则消息不仅让国人坠入深渊,而且也震惊了世界,这就是中国奶粉厂家在婴儿奶粉中掺合三聚氰胺的丑闻被曝光。当时中国官方披露的调查资料显示,三鹿牌奶粉中三聚氰胺的含量最高达每公斤2500毫克,而其他22个品牌的奶粉中三聚氰胺含量也同样超标。食用有毒奶粉造成至少六名婴儿死亡,大约30万名婴儿患病。当此之时,政府祭出了屡试不爽的老套路——重拳打击:国务院总理在大洋彼岸表态:“中国将从根本上改善中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状况……”20多家奶企业遭到整治,三鹿等问题企业被清理,多名政府官员和企业负责人引咎辞职或移交法办。今年2月9日,一个被寄予厚望的高层食品安全议事协调机构——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成立,这个委员会由三位副总理担任主任和副主任。随后,《食品安全法》出台,食品安全上的“九龙治水”局面正在破解,中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似乎已经走入正途。但令人诧异的是,三聚氰胺的阴魂却始终没散,而且如影随形附着在这个本以脆弱的国家身上,让国人魂不守舍。
今年7月8日,新华网的一篇文章《甘肃青海吉林再次出现三聚氰胺超标奶粉》再次挑动了人们脆弱的神经,警方查明,在青海省一家乳制品厂,检测出三聚氰胺超标达500余倍,而原料来自河北等地。记者从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也了解到,他们在三份接受委托人送检的奶粉样品中,检验出三聚氰胺超出限量值标准。甘肃质检部门立即通知相关省份进行调查。在甘肃和青海发现问题奶粉前几天,吉林省也查出三聚氰胺含量严重超标奶粉,为此吉林省采取了紧急行动。就在新华社这篇报道发布以前,有关三聚氰胺的消息就一直没有停止过,2010年1月19日,贵州媒体报道称,贵州省卫生厅近日发布三聚氰胺超标食品“黑名单”, 确定四个批次的食品存在三聚氰胺超标问题,分别是上海熊猫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中老年高钙奶粉、炼奶酱;山东淄博绿赛尔乳品有限公司产品;辽宁省铁岭五洲食品有限公司的“五洲”冰棒;河北唐山市乐亭县凯达冷冻厂的“香蕉果园”冰棒。2月3日,陕西省公安部门公布了渭南市乐康乳业涉嫌生产销售毒奶粉,3名犯罪嫌疑人被逮捕,此前的1月6日,福建漳州芗城南方食品公司生产的“小白鼠”奶糖被检出含有三聚氰胺;2月6日,宁夏吴忠市天天乳业和宁夏熊猫乳业被责令停产整顿。如此多的事件重复出现,难道是偶然,这不得不让我们重新审视中国式的食品安全整治存在的漏洞和问题。
我们知道,自2008年以来,我们对以三聚氰胺为代表的食品安全问题的整治不可谓力度不大,但违法商人们还是前仆后继,这在某种程度上宣告了我们整治还没有突破运动式整治这个范畴,这种“头痛医头”的短期性行为只能解决一时之痒,却很难解决长效性的问题。自“毒奶”事件以来,我们就一直看到执法部门监管不力的影子。其实,早在“毒奶”事件暴发以前,我们的有关部门已经被国外的商业合作方告知三聚氰胺的问题了,但即见不到官员站出来,也不见专家们来指正,即使到现在,也对这一话题避之而有及,这不能不说是对生命的蔑视。而对于今天的怪状,有关部门的调查更多地归因为来源于未销毁的原料,可这些奶粉又为什么在强有力的整治和多层监管下重新流入市场的呢?据官方所言,是因为毒奶粉用作燃料对锅炉损伤太大,最后清理锅炉的费用还不如烧煤,作为水泥配料又发现生产的水泥不合标准,大批量填埋担心被别有用心的人挖出来。但真如官员们所说的,这个“烫手的山芋”就无法处置了吗?在科技突飞猛进的现代,这不过是推托责任的说辞,对此,广东奶业协会副会长王丁棉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三聚氰胺奶粉不能一烧了之,那会产生二英,深埋也很难降解,如果渗入地下水就更糟了,但是作为食品的奶粉,处理起来技术难度也不是很大,可以通过活性炭等物质进行生化分解,或者高温处理。王会长的话外音就是,销毁它并不是太大的问题,而其背后的利益关系才是根本所在。《民以何食为天》的作者周勍说:“中国相关食品领域的法规、行业规则也很多。所以,我一直都在强调,中国的问题并不是法规太少,而是立法者,执法者和守法者,都不尊重法律。”
九十年代以来,中国人民就倍受食品安全的困扰。有毛发水勾兑出的毒酱油,敌敌畏泡金华火腿,用“瘦肉精”饲养出的瘦肉型猪肉,用加丽素红喂养的鸡所产的红心鸡蛋,用违禁的“工业盐”腌制的四川泡菜,硫磺熏药水泡“卫生筷,用掉白块、色素加工出的红薯粉条,在下水道淘出的“潲水油”,如此种种,凡是利欲薰心的商人能够想出的,已经都上过我们的餐桌,而且新的发明正在不断地产生,已经弄的中国人民再没有食欲了。我们不禁要问,这些害人的东西产生的原因是商人们的唯利是图还是执法监管人员在尸位素餐;是中国的底层消费者安全意识淡薄还是官员得过且过,怎么刚解决了温饱的中国人又要受这般苦难?就在今年初,当上海等地发现了三聚氰胺超标的毒奶粉,而且几乎都使用了2008年未被销毁的问题奶粉作为原料,引发中国有关部门又一轮“整治”。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主任、中国卫生部部长陈竺严令各地“限期清查”。一个月之后,该办公室在“3·15”消费者权益日之际非常“及时”地表示,中国各地的问题奶粉已经“全部销毁,仅有少量因法律或其他原因保存”。但仅仅过了不久,这些问题又纷纷出现,难道这些都是偶然?而这些乱像频发的同时,我们吃惊地发现,那些当初被处理的官员已经纷纷复出,如当时被行政记大过的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原副司长鲍俊凯现在摇身一变为质检总局科技司副司长;原河北省农业厅长刘大群则成了邢台市委副书记,这种形式上的问责,谁能把它当回事呢,因此,食品安全乱象频生也就常态化了。
2010年6月,《小康》杂志社联合清华大学媒介调查实验室,对全国12个城市开展公众安全感调查。在对11项安全问题问卷中,食品安全以72%的比例拔得头筹。当然,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与市场主体以小农和中小企业为主有直接关系,但这绝对不是一切问题的症结所在,而在现有的条件上,不断改变监管体制和提高监管能力才是正途。今年6月1日,《食品安全法》付诸实施,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同时,把生产者做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这似乎在改变过去那种“九龙治水”的管理体制和责任不清的状况,但中国的国情使得我们还要在提高执法能力和理顺监管体制上做文章,就目前而言,政府因专业知识的原因,整合的力度明显不足,偏重于事后问责而忽略市场监管往往造成新问题的发生,而且由于相关部门缺乏互动配合,直接会造成因相互推诿致使行政效率低下,最终不得不重新步入运动式整治的循环。
当然,我们尽管在体制上做了很多工作,但一直没有从根本上改变运动式整治食品安全的怪圈,如果要解决这个问题,一是要提高政府部门的整合能力;二是加强市场监管和执法力度;三是加强经营者的守法教育。在此基础上,强化社会监督和落实问责制度才是解决一切问题唯一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