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美锷:中国自然区划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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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自然区划问题
任美锷 杨纫章(南京大学地理系)
(一)
自然界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它是各种现象完整的、相互制约的有规律的组合,我们叫做自然综合体。由于各种自然现象是相互关联、相互制约的,因此,一个自然因素的地域变化必然会影响其他因素的变化;而人类在生产实践中利用自然、改造自然,对任何一个因素采取措施,也必将引起其他因素的相应变化。所以,探讨自然综合体的特征及其发生、发展与分布的规律性,在国民经济上有其一定的意义。恩格斯早已指出研究自然整体的重要性,反对“只顾到个别树木,而不见森林”。
我国面积广大,自然条件非常复杂,要更好地了解我国的自然情况,必须按照地表自然界的相似性和差异性,将地域加以划分,分出若干区域(单位),这便是自然区划,也称为综合自然区划。目前,党中央和毛主席提出了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的方针,全党全民,大办农业,大办粮食。农业生产与工业生产不同,它与自然条件有着极密切的关系,目前甚至“还在很大程度上受着自然条件的支配”。因此,研究全国自然区划,深入认识各地区的自然条件差异的规律性,对进行农业区划,考虑因地制宜,安排农业合理布局和推广农业生产的经验,均有重要的意义。中国自然区划的目的也必须为农业生产和改造自然服务。
(二)
自然区划的理论基础是地表区域分异的规律性的学说,自然界的地域分异首先表现在地带的划分,即随着热量和水分条件的变化,土壤和生物(特别是植物)发生相应的变化,而其他许多自然现象,如地表水、地下水、地貌过程等,也因而呈现一定的差异。所以,В.Б.索恰瓦正确地指出:作为自然地理区划的基础的基本规律是广义的发生学意义的地带性。
关于自然区划的原则,目前在我国和苏联,都还存在着一些不同的意见。一种争论是生物气候原则与景观原则的争论,前者认为生物气候因素在自然区划中具有主导意义,高级区划单位应按生物气候原则来划分;后者认为进行自然区划应全面分析各种自然因素。另一种争论是区划指标是否需要统一性之间的争论,前者认为把地面划分为某一等级的区域时,不能运用不同的指标;后者则主张区划的主要标志可视各区自然条件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我们认为进行自然区划的实质在于深入地分析和研究各地区自然综合体内各种自然因素间的矛盾,以及自然界与农业生产间的矛盾。应该全面分析复杂的矛盾,找出其中的主要矛盾,作为各级自然区划的依据。毛泽东同志指出:“在复杂的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有许多的矛盾存在,其中必有一种是主要的矛盾,由于它的存在和发展,规定或影响着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又说:“因此,研究任何过程,如果是存在着两个以上矛盾的复杂过程的话,就要用全力找出它的主要矛盾”。在自然区划中,主要矛盾体现于地域分异的主导因素,我们必须全面分析各种自然因素,才能找出其中的主导因素,用以作为区划的依据。因此,主导因素有其综合的基础,假如辩证地来理解所谓“主导因素原则”,实质上与景观原则是统一的。生物气候原则实际上是主导因素原则的一种,不过它认为高级区划单位的划分一律应以生物气候条件为主导因素,这就不够全面,因为在某些地区(例如青藏高原)生物气候因素并不是决定自然界地域分异的主导因素。
目前,我国大多数学者都主张区划指标的统一性,认为这样做比较科学,比较严正,可以避免区划的主观性和任意性。例如,中国科学院的自然区划草案(1959年)认为热量条件在全国地域分异和农业生产上具有最重要的意义,指出:“热量相同的地域,其土地潜在生产力相差不多”,因而,把热量条件作为全国第一级自然区划的依据。但我国的自然条件是复杂的,机械运用统一指标来进行自然区划,未必能得到符合于客观实际的成果,也就不能达到区划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目的。在我国东部,热量条件一般是决定自然界地域分异的主导因素,也是农业生产布局上首先要考虑的问题,因此,按照热量来划分第一级自然区是恰当的。但是,在我国西北干旱地区(新疆、内蒙西部、柴达木),水分条件是决定自然综合体特征的主导因素,由于水分不足,普遍形成荒漠与半荒漠。荒漠土壤虽有不同类型(灰棕荒漠土、棕色荒漠土等),但其基本性质是相似的:全剖面都是石灰性反应;有易熔性盐类和石膏的淀积,荒漠植被都是耐旱、耐盐的灌木和半灌木,一些典型的荒漠植物,如红柳、红砂、沙拐枣等普遍分布于准噶尔、塔里木和柴达木的荒漠中。其他如地表水、地下水以及地貌过程,也大致相似。在这里,干旱是农业生产的主要问题,防风固砂、充分利用水源、发展灌溉农业、改良盐渍土等都是西北干旱地区改造自然的共同问题,必须首先解决水的问题,然后才能考虑按照热量条件的不同,来安排农作。因此,在我国西北干旱地区,热量条件显然只是决定地域分异和考虑农业布局的次要因素,只能作为第二级自然区划的根据。由此可见:在我国东部和西北部,自然界的主要矛盾是不同的,在前者为热量,在后者则为水分。毛泽东同志指示我们,必须“具体地分析具体的情况”,又说:“不同质的矛盾,只有用不同质的方法才能解决”。自然区划工作必须具体地分析各地区的矛盾,根据地域分异的主要矛盾,来分出全国第一级自然区域。全面分析,找出主要矛盾,正是避免主观性、片面性的最科学的方法。反之,机械地强调区划指标的统一性,在表面上看来似乎具有严整的科学系统,但实际却有一定的片面性,其结果既不能完全揭露自然界地域分异的客观规律,也不能充分反映各区农业生产上的最主要的矛盾。中国科学院的自然区划草案,由于以热量条件作为一级自然区的指标,故在我国西北部,先划分出暖温带和温带,又根据积温2000的指标,把柴达木盆地划入青藏区,这样,就把自然景观相似、农业生产主要问题相同的西北干旱地区,分属三个一级自然区划,即北疆属温带,南疆属暖温带,柴达木属青藏区。可见根据统一指标所作的区划,在科学系统上和生产实践方面均有其缺点,这就是由于热量条件在我国东部和西北部的自然综合体的形成和发展中的作用不同,它在不同地区中并不都成为主要矛盾,不区别热量在不同地区中的不同作用,混淆不同地区的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将使自然区划不能达到应有的目的。索恰瓦也指出:企图用同样重要的标准来划分自然地理区划的各种等级,直到现在为止,都没有成功。因此,区划指标的统一性原则必须重新加以评价。
目前,自然地理学的研究已从定性渐趋于定量。自然区划的指标必须有数量的概念,这是正确的。但如果不对某一数值在某一地区的具体情况,作比较深入的质量上的评价,根据具体的地区的具体情况,在数量上作适当的调整,而机械运用某一数值,作为全国各地区自然区划的不变的指标,其结果也不能符合实际。例如,划分热量带的主要标志时积温,即日温≥10的活动温度总和,这种气候数值具有定的概括性和假定性。积温虽能表征一地热量资源的多寡,但它在一年内的变化过程对农业生产意义更大。如果积温数值大,但夏温特高,而持续时间短,对农业生产并非完全有利;反之,如果持续时间长,却可相当地补偿积温数值的不足。中国科学院以积温2000作为划分青藏高原区的主要界线,柴达木盆地积温约1500-2100,比规定标准稍低,因而被划入青藏高原区。但柴达木盆地积温持续时间长达4个月,可以满足麦类等作物生长的热量要求。就农业上来说,这与新疆和河西走廊在热量条件上只有量的差别。反之,青海山原则积温低于400,持续日数不到40天,其热量条件与柴达木相比,却有本质上的不同。因此,只就热量因素来看,机械地以积温2000为标准,把柴达木盆地与青海高原合为一个一级自然区,显然并不妥当。又如,云南冬季多晴天,日照丰富,可以适当补偿积温的不足,故热带北界的积温指标在云南应该比两广稍低。由此可见:根据各地区的具体情况,定出区划的不同的数量指标,是符合于科学认识和生产实践的要求的。毛主席教导我们应研究特殊的矛盾及其本质,又引列宁的话,说:“马克思主义的最本质的东西,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就在于具体地分析具体的情况”。以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丰富和发展自然区划的理论,是我国地理学者的重要任务之一。
(三)
中国自然区划的另一个重要问题是区划等级单位系统问题。我们认为各种等级的区划单位必须从上而下地反映自然综合体分异的实质,即各级区划单位必须代表地域自然界的全部差异,而不是某一个因素的差异。否则,综合自然区划就与部门自然区划(例如气候区划、土壤区划等)混同起来。而且,自然区划的目的既然是为农业生产服务,则区划的等级单位应该在照顾科学性的原则下,尽量简单明确,不宜过分复杂,即在能够反映区域分异实质的前提下,力求简明,不必人为复杂化。
中国科学院的中国自然区划草案首先按照热量的不同,按全国分为六大热量带,即赤道带、热带、亚热带、暖温带、温带和寒温带,其次,再按湿润情况,在各热量带下分出湿润、半湿润、半干旱和干旱四类自然地区;然后,再根据土壤和植被的相似性分出许多自然地带。这就是中国科学院的中国自然区划草案中的第一、二、三级区划单位。但单纯的热量或水分的差异,都不能代表自然综合体的地域分异的实质,真正反映自然界的地域分异的是热量、水分以及它们的对比关系的差异。А.А.格里哥里也夫最近的研究指出:地球表面分为地理带和水平地带主要基于三个彼此紧密联系的因素:1.地表辐射平衡年值的变化,2.年降水量的变化,3.辐射平衡和年降水量之比例的变化。可见:纯粹的热量带在自然区划中的意义不大,不宜作为第一级区划的标准。而且,中国地形复杂,某些热量带在地域上实际是不连续的,例如暖温带,所以,以热量带为纲来作自然区划,也是不合式的。
按湿润情况划分的自然地区,假如不是孤立地来看,而是与热量条件相结合来看,则水热条件的特殊结合必然制约着一定的土类和植被类型的发展,这就是自然地带。因此,自然地区实际上是重复自然地带,在自然区划系统中,是多余的。中国科学院所分出的16个自然地区中,有8个地区只有一个自然地带。凡一个自然地区内包括2个或2个以上的地带时,分析起来,大致有两类情况:(1)所包括的自然地带实际上是亚地带,湿润程度和自然景观的差异都不大,应作为地带以下的次一级区划单位,例如,暖温带半湿润地区有两个地带,即半干生落叶林-淋溶褐色土地的和半干生落叶阔叶林与森林草原-褐色土地的。(2)所包括的地带实际上是带或亚带,在中国科学院的区划等级单位系统中,应属于第一级区划单位。例如,亚热带湿润地区东部亚地区包括3个地带,即北亚热带、中亚热带和南亚热带,它们的热量条件相差很大,积温为4500-8000,相差3500,与温带和暖温带相比较,它们的积温为1700-4500,相差2800,而划为两个热量带。在农业生产上,目前的农作制度大致是温带一年一熟,暖温带两年三熟,北亚热带一年稻麦两熟,中亚热带种植双季稻,南亚热带则可适当栽植热带作物。当然,农作制度可由人类的能动作用而改变,特别在三面红旗的指引下,我国农民在改造自然方面,已经出现了无数的奇迹。上面所述,只是指出:亚热带内三个地带间的农业上的差异并不比温带与暖温带间为小。因此,把北亚热带、中亚热带和南亚热带作为亚热带的三个地带,显然并不恰当。
从上面的分析,我们认为中国科学院的区划等级单位可以适当地简化,即带、地区和地带可以合并为一个等级单位,即地带,其特征是热量和水分特殊的结合,此结合制约着区域内一定土壤和植被类型的发展,所以,它更能反映自然综合体的地域分异的实质,并更能为因地制宜、考虑农业生产措施服务。在农业生产上,热量与水分是密切联系的,其中那一个居于主要地位,则视各地区的具体情况而有不同。例如,在南亚热带地区,主要是研究防寒措施,以便更充分地利用热量资源,来发展热带作物;在西北干旱地区,则无灌溉即无农业,主要问题是如何充分利用地面和地下水资源,来扩大耕地面积。在自然界的地域分异上,最近的研究也证明,某些地带的分异主要与热量条件的变化有关,某些地带的分异则主要与水分条件的变化有关。因此,把带、地区和地带合并为一个等级单位,对于辩证地认识自然界和服务农业生产,均较为恰当。热量带和湿润地区划分的指标仍可订出,以作为划分地带的依据之一,但并不列为自然区划的一级单位。
(四)
从以上分析,中国自然区划的原则除过去学者所提出的以外,还应该有下列几条:
(1)进行自然区划,应该在全面分析研究各地区的自然综合体的基础上,找出主要矛盾,作为区划的依据。
(2)自然界的情况是异常复杂的,不能强用同一个指标来划分全国所有的某一级自然区域。
(3)自然区划等级单位系统的拟定应该根据科学性与群众性相结合的原则,即尽可能做到简单明确,但又符合于充分表示自然界地域分异的需要。
(4)各级自然区域的命名均应有地域名称。
根据上述原则,我们拟定了下列区划等级单位系统:
自然区(一级区)
自然地区(二级区)
自然省(三级区)
自然州(四级区)(未划分)
自然区是根据自然情况最重要的差异,以及利用与改造自然的方向的最主要的不同来划分的,即全面分析自然条件,找出其中的主要矛盾,作为区划的依据。全国共分为八个自然区,即东北、华北、华中、华南、西南、内蒙、西北和青藏区。东北、华北、华中和华南四区,水分和热量大致自南向北减少,二者有较好的配合关系,除华北区以外水分一般可够作物生长,但随着热量条件的不同,自然景观及农业生产(包括农作制及作物品种、产量、播种、收获季节等)均有很大的不同。故地域分异主要由于热量条件的不同,故四区间的界线主要是热量的界线,东北区积温在3200以下,华北区3200-4500,华中区4500-6500°或7000,华南区6500或7000以上。但各区界线并不都是热量的界线,例如东北区的西界大体以干燥度1.2与内蒙区分界;华北区的北界则根据干燥度和黄土分布情况划定。任何一个自然区,如只根据一个指标来划分,是不可能的。农业生产的主要问题各区显然不同,东北区是开垦荒地,疏干沼泽;华中区是提高复种指数,推广双季稻;华南区是扩大热带作物的种植。华北区由于水分条件较差,春旱比较严重,故农业上的主要问题是抗旱保墒及防止灌溉区域土壤的次生盐渍化。这里应该指出:东北北部的平原(松嫩平原)和华北平原干燥度大致相同,都属于半湿润地区,但农业生产上的主要问题却并不相同(东北西南部,即松花江流域西部虽亦有春旱问题,但目前该区农业减产的主要原因不在于春夏季的干旱,而是夏秋谷物收割期间由于水分过多而造成的困难)。由此可见:不全面研究一个地区的自然条件,而单凭某一个指标来划定自然区域,并据以作农业生产的评价,是有局限性的。内蒙区和西北区水分不足,地域分异主要由于水分条件的不同,内蒙区为干草原和荒漠草原,西北区为荒漠,两者的界线大致是干燥度4.0。在农业生产上,内蒙区的主要问题是改造草原,发展畜牧;西北区则是充分利用水源,发展灌溉农业。西南区和青藏区的划分主要是由于特殊地形条件,及因此而引起的区域范围以内的生物气候情况的差异。西南区大致以海拔1000米等高线与华南区分界,以海拔2000米等高线与华中区分界,此界线在气候上大致与昆明准静止锋的位置相当。全区地形复杂,高山与深谷相间,故自然景观的垂直分异比较显著,低谷为热带,向上则为亚热带和温带气候,这里,土地利用规划应更多地考虑到垂直地带的差异。青藏区大致以海拔3000米等高线和积温2000,北部更参考干燥度4.0等值线与其他区域划分开来,自然景观的特点是高和寒,发展畜牧以及利用高原上丰富的日照,适当扩大农业生产,是本区农业上的主要问题。
自然地区的划分主要根据自然区以内的生物气候条件的差异,一个自然地区一般相当于一个自然地带,而以自然地带的名称附注在括号以内。例如,华北区分为三个自然地区,及辽东半岛和山东半岛地区(暖温带落叶阔叶林-棕壤地带)、华北平原地区(暖温带半干生落叶阔叶林与森林草原-褐土地带)和黄土高原地区(暖温带干草原-黑垆土地带)。但在个别自然区内,由于具体情况不同,不能单纯以自然地带来划定自然地区,例如:西北区的准噶尔盆地属温带荒漠地带,南疆盆地属暖温带荒漠地带,柴达木盆地从生物气候上来看也应属于温带荒漠地带,但柴达木与准噶尔盆地在地域上是不联接的,显然不能合为一个自然地区。在自北内陆荒漠盆地,每一个盆地的自然景观在形态上和发生上都有相对的一致性。因此,这里我们根据巨地形轮廓,把阿尔泰、北疆、南疆、柴达木、阿拉善、河西等划分为五个自然地区。又如鄂尔多斯东部和西部虽具有地带性的差异,但它是一个独立的完整的自然单位,在农牧业发展和沙漠治理方面也有统一的规划和布局,在这里,按地带性差异划分东部和西部应当是更次一级的区划单位。某些苏联学者认为所有单位既是地带性的,又是非地带性的,故地带性单位与非地带性单位是可以统一的。我们在区划过程中,体会这个意见是正确的。
地带性规律是地表自然界地域分异的根本规律,在自然区划中应该正确地反映和遵循地带性规律。在中国和苏联,地带均被作为区划的一个重要单位。但地带没有地域的名称,即没有它自己的专有的名称,在空间上,往往可以重复出现,例如我国有森林草原地带,苏联和其他国家也有森林草原地带。因此,地带实际上是一个类型区划的名称,不宜用作区域区划的一个单位(自然区划是区域区划),区域区划的各种等级单位应该都有地域名称,以表明它们的明显的个体性和空间的不重复性。我们的二级区所以没有用地带来命名,其原因即在于此。但在二级区的划分中,我们是充分考虑到自然地带的分异的,因而,自然地区实质上已充分反映了地带性的规律。例如,华北区分为三个自然地区(辽东半岛和山东半岛、华北平原、黄土高原),华中区分为二个自然地区(江汉秦岭地区、江南四川地区),华南区分为三个自然地区(两广和福建南部及台湾地区、雷州海南地区、南海诸岛地区)。
自然省的划分主要分两类情况:第一类是根据中地形的差异以及因此引起的自然景观的分异;第二类是根据地带以内的生物气候条件的次一级的差异。属于第一类情况的如:华中区江汉秦岭地区分为长江三角洲、长江中下游平原丘陵、大别山地、秦岭-大巴山地四个自然省;属于第二类情况的如:华北区华北平原地区中的河北平原省与淮北平原省的划分,前者属典型褐土亚地带,后者属淋溶褐土亚地带。
在以上的区划等级单位系统中,较低一级单位的自然景观的分异是从属于较高一级的,例如自然地区间的自然条件的差异是自然区以内的次一级的差异。若干苏联学者以地带作为自然区划的第一级单位(如П.А.列东诺夫),中国科学院的中国自然区划草案也以带和地带作为高级的区划单位,但中国是一个多山的国家,地带的差异是从属于自然区的。
我们的中国自然区划等级单位系统与中国科学院的草案相比较,显然比较简单明确。近年来,苏联进行为农业服务的自然区划(1957年),其等级单位也趋向于简明,例如,Н.А.格沃兹杰茨基所提出的基本等级单位是:自然地理国、自然地理地带、自然地理省、自然地理亚地带以及自然地理区。Г.Д.李赫捷尔的苏联自然区划一文中提出地区和自然省两级划分,其图式与我们上面所设想的大致相似。
(五)
我们所提出的中国自然区划的原则和等级单位系统与过去我国学者的主张有较大的分歧,是否正确,希望大家批评指教。由于自然区划是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因此,我们特别希望各级农业生产部门提出意见。毛主席指出:“理论的基础是实践,又转过来为实践服务”。又说:“我们讨论问题,应当从实际出发,不是从定义出发”。检验中国自然区划的原则和等级单位系统是否正确,应当主要看它是否能为改造自然,特别是为农业生产服务而定,而不是久缠在讨论一些空洞的概念和原则。在地理学中,我们特别应当坚持从实际出发的原则,根据不同地区的具体情况,来分析和讨论问题。
《地理学报》第27卷1961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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