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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我提供美国医学会的《医学专业规范原则》,看看发达国家的医师行业协会和医师是如何做的,我认为这也应当成为中国医生的专业规范原则。
2001年6月17日,美国医学会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最新的《医学专业规范原则》,全文如下:
前言:
长期以来,医学专业就赞同专业规范所述的实体,最初是从病人利益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作为专业成员,一名医生必须认识到首要、也是最重要的是对病人负责,同时也是对社会、对其他的医学专业人员和对他自己负责。美国医学会采用的下列原则不是法律,但却是确定医生基本的高贵品质的行为标准。
医学专业规范原则:
1、 医师应当同情和尊敬人类的尊严和权利,使自己足以胜任并献身于医疗保健事业。
2、 医师应当坚持专业标准,在所有的职业相互作用中忠诚坦白,积极向适当的机构报告其他医师不足的特点或能力,揭露其错误和欺诈的迷人表象。
3、 医师应当尊重法律,但在遇到合同条款与病人的最佳利益有所相反时,也有责任寻求改变。
4、 医生应当尊重病人、同事和其他医疗专业人员的权利,在法律约束的范围内,保护病人的信心和隐私。
5、 医师应当不断学习、实践、提高科学知识,坚持医学教育义务,为病人、同事和公众提供相关信息,商请会诊,必要时采用其他医学专业人员的能力。
6、 医师应当时刻准备,只要是急诊,不论病人是谁、与谁合作、在任何环境下都应救死扶伤。
7、 医师应当身负责任,积极参加改进社区和提高公众健康的活动。
8、 医师应当把病人奉为至尊关照。
9、 医师应当援助所有的人享有医疗保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