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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写作:跳跃的最佳姿势

(2011-04-26 12:07:49)
标签:

杂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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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重点推荐/

  于胜男

  1986年生,白城市作家协会会员,在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曾在《学子报》、《城市晚报》、《白城日报》、《百姓生活》、《鹤苑》、《绿野》等报刊发表文章,喜欢随笔和散文。 

  我是偶然认识老三的,刚一认识,就对她佩服得五体投地。看她的文字总是能颤动我心底最柔软的那根弦,性情之至让我怀疑这样江湖的一个名字竟是一个婉约的女子。老三在很多网络门户连载小说,出版书籍,连编辑都佩服得不得了。在一次聚会中,一位编辑打趣说,如果以后让我给老三写序,结尾一定这样总结:老三,她之所以有人生最完美的一次跳跃,那是因为她向后退了最合理的一步! 

  这句话不是笑谈,进一步了解老三,觉得这句话形容的是那样贴切,便更加对她刮目相看。老三原本有份稳定的工作,工作之余也时常写稿,开始她写短篇,凭着她的灵气和细腻的笔触,她的稿件越写越上手,越写越热爱,后来她就开始琢磨写长篇,写书。老三的骨子里透着一股不服输的韧劲,想到的就要去做。 

  当时老三在市里某局从事一份文职工作,材料写得上手,工作做起来还算春风得意,领导也十分赞赏老三的才华,在某局干几年也许以后想要份安逸的生活不是问题。可是工作中毕竟琐碎的事情很多,让她难以潜下心来。面对人生的转折期,老三做出了一个关乎生计的决定——辞掉工作,潜心扑在自己热爱的写作中。在这座小城,辞去一份稳定的工作实属不易,那也是需要一份莫大的勇气的,况且老三当时独身带着小儿,生活并不宽裕。

  老三悄然隐退,在现实与理想的权衡中看似不切实际地选择了后者。似乎在别人大踏步向前走的时候,她却停下来向后退却了一大步。放弃了稳定的工作和热闹的生活,母亲说她这是作妖呢,姐姐也不理解妹妹的行为,几次对她劝导,她都只笑不语。 

  写书不是一蹴而就的事,在断了经济来源的漫长日子里,老三带着年幼的小儿,在租住的平房里过上了最简朴、最清贫的生活,煤炉取暖,素食淡餐。老三没有高起点,没有背景,她所有的就是近乎执拗的坚持和笔耕不辍的努力,她就那样开始了埋头写作,开始了她夜以继日的熬文字,熬过了春夏,熬过了秋冬,熬过了季节的交替。老三在煤炉上烙土豆片哄逗小儿,在透过阳光的小屋里放飞思绪。随着岁月的积累,老三的这锅文字粥竟然越熬越醇香,越熬越凝炼。终于有一天她的粥真的熬成了,让人品后回味无穷,沁人心脾的刹那犹入旷野自然,嗅得满径淡雅花香。老三在隐忍中成功了,她水墨般的青春有了人生最绚丽的一次跳跃! 

  再细想想那位编辑的话,竟悟出几分哲理性。人生的追求有太多,选择有太多,如果只顾一味地向前,有时未免平增几分盲目和虚空。人生到了一定阶段,就要停下来细细想想,需要调整时,可能还得适时地后退。你看老三就是最好的榜样,她的本名叫武秀红,她所做出的最完美的跳跃姿势,就是在合理的时机向后退了最恰当的一步。

越过父亲的眺望

  文/丛瑞晨

  曾经看过一篇文章,有一句话让我印象深刻,“如果有来生,我还愿意做爸爸的女儿”,这也是我想说的。

  小时候,走路时总喜欢踩爸爸的影子,以为踩住了爸爸的影子,便踩住了爸爸,可每当踩住了那高大的影子,又不见了自己的影子,殊不知自己已经融入了爸爸那又高又大的影子里了。

  转眼我已经是走向成熟的风华少年了,笔记本中已重重写下“青春无悔”的字样,与爸爸发生矛盾时,我总是在心里默默地说,我再也不跟爸爸说话了,再也不理他了。可是爸爸对我的好总是能让我忘却他的严厉。爸爸从来不打我,他的方式是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也正是因为这样,我在爸爸面前经常犯错,我不知道,这是溺爱,还是疼爱,但总归是父亲爱我的一种方式。

  父亲生性乐观、开朗、豁达。在我印象中,他很少发脾气,脸上总挂着一抹浅浅的微笑,即使遇到了什么困难也能微笑面对。他也希望我能像他一样,希望我成为一个优秀的女孩,希望我将来生活得轻松快乐。他说他并没对我有很高的期望,我只要做一个普通的人就好。但是我不愿意一辈子依靠着父亲,我也不想长大之后还花着父亲辛苦赚来的钱。我看得见一根根白发在爸爸的头上生根发芽,我听得见一声声叹息从爸爸的喉咙里争先而出,我也摸得到一条条皱纹在他的脸上一一排开。现在的我只是无能为力。

  有时我会认为,一家人坐在一起吃的一顿饭,父亲晚上工作打来的一通电话,临考前父亲对我的安慰……这些都无不洋溢着父亲对我的爱,父亲的爱无处不在,这才是爱的升华。

  很多人都这样想“小的时候发现父亲无所不知,大了发现父亲其实并非无所不知,再大了发现父亲其实很傻很天真,再大点就觉得父亲其实有些想法很高明,最后才发现,原来父亲才是对的,但是已经很晚了。”

  小时候,你站在我身前,长大了,我站在你身旁。原来我每高一寸,你就老去一岁,原来年华如水,怎样都无法为你挽回,就如你为我遮风,为我挡雨,为我忍受痛苦,为我承担责任,原来我能做的只有陪陪你。那我就留在这里,爸爸,我就永远陪在你身边。

莫待对爱怯懦时

  薇有打算今天离开,昨天聊天时我说去送她,她说还是别了,免得伤感。这会,不知道薇走没走。

  和薇不是莫逆也不是死党,这样清清淡淡的一个朋友,我们两个曾经有几分相似之处,但是我知道,我始终没有薇的果敢。

  薇和男友相爱多年,从大学到工作,留在B城就是因为男朋友在这,一个女孩子为了爱情留在一座陌生的城市,这样的故事似乎已经很老套,可是我知道不管是薇还是如同薇一般如此的女孩子那份感情都是不世俗的。我总喜欢用“爱情”去描绘相恋多年的两个人,每当这时,总会遭到老头的质问:“你知道什么是爱情?你觉得这世上有长久的爱情吗?爱情不过是两个人一时的吸引,时间久了爱情的新鲜感过去了,两个人还在一起就是责任了,你们知道什么是责任?你们这一代孩子都不明白。”以前我总是不服气老头的观点,我单纯地觉得两个人不能在一起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不够相爱。但是放在薇这似乎说不通。男友可以好好地和她相恋,甚至是分手后还是如恋人一般去关心她,可是相爱多年态度明确地讲不想结婚。这个男人可以有长久的爱情,但是却不想承担责任,全都背道而驰了。薇被这男人的背道而驰折腾得心力交瘁,两个人分手了不是因为不够相爱,而是因为太相爱了怕给不了对方幸福而选择分开,和我一直的自以为也背道而驰,我不懂,也不知道在这个问题上该怎样去劝薇,因为这不是谁背叛谁可以骂个狗血淋头,那就在薇离开前和她推杯换盏以此勉励吧。可是,我迷糊了,薇还执着地清醒着,身体麻痹头脑清醒,我想薇一定很痛苦。

  有一首歌叫《相爱多年》,有几句歌词是这样写的:“说好了陪我去看夕阳的,说好了你却失言,答应我给我的风花雪月,都随着时间已经褪色——让我如何忘记,忘记曾经相爱的诺言,让我如何忘记,忘记你那可爱的脸,让我如何放弃,放弃我们相爱多年——”两个人相爱了多年,一起走过了沧海,不是什么天大的事情,怎么可以分开呢。人生有几个多年可以执手呢?

  曾经看过一篇写给女孩的日志说:“爱他,就和他结婚吧,不要非等到他有房有车,真等到那时候,可能他也不是你的了。”结合这个理论,我也想送给诸如薇男友般的男人一句话:爱她,就娶她吧,不要等到她已筋疲力尽苦于言嫁,世界上并不是所有女孩都可以爱你到义无反顾的。当她懵懂般的爱你时,她的感情毫无杂质,你一定要珍惜。一旦你不珍惜丢了她,她品味了成长,再想牵起她的手,也不是当初的那个温度了。

  祝福薇,希望薇的美丽可以绽放在一个筑好的篱笆园中,这样受了伤的薇才会有安全感。希望有一个可以有爱情也扛得起责任的男人懂得心疼如薇一般的女子,因为这样性情的女子值得你去一生相守。希望薇的远离,不虚此行。

  看过日志的朋友如果已经有了相爱多年的伴侣,那么考虑结婚吧,不要等到他时间久了开始对爱情怯懦时,也不要等到她开始怀疑爱情时。再一次祝福薇,祝福每一对爱了多年的伴侣都可以相伴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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