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有无谓之词以应社”辨
(2011-07-15 13:01:10)
标签:
文化教育 |
分类: 论文 |
清人周济是最早注意并讨论“应社词”问题的人。他在《介存斋论词杂著》之“应歌应社词”条中说:
北宋有无谓之词以应歌,南宋有无谓之词以应社。然美成《兰陵王》、东坡《贺新凉》,当筵命笔,冠绝一时。碧山《齐天乐》之咏蝉,玉潜《水龙吟》之咏白莲,又岂非社中作乎?故知雷雨郁蒸,是生之菌,荆榛蔽芾,亦产蕙兰。
周济认为,“应歌”、“应社”的作品,虽大多是没有意义的“无谓”之作,但也产生过一些名篇。作为著名的词学理论家,周济是说影响很大。只是周济的辩证思想往往被有意无意地阉割了。薛砺若先生著《宋词通论》,持论大多公允,但在“应歌应社词”问题上却有失偏颇。他在《北宋与南宋词风的一般比较和观察》一章中特设《应歌与应社两大主流》一节,几乎是全盘否定“应歌应社词”的“内容”和“含义”。他说:
周介存说道:“北宋有无谓之词以应歌,南宋有无谓之词以应社”(《论词杂著》)。这“应歌”、“应社”之说,最能说出两宋词风变易的主要原因。北宋词多半作过即付乐工或妓女以资歌唱,故只求声调之谐美,往往忽于文辞的内容,此即周氏所谓“有无谓之词以应歌”者是也。南宋词(指中末期而言)多系文人一种团体——词社——的聚欢酬唱之作,纯为文人雅士的消遣资料,其下等的作品仅系一种“应社”的“无谓”作品了。他们因为有此应歌应社两大动机与事实上的不同,所以他们的观点与趋向,亦向两条路上发展了。故就大体论之:北宋词在能得声调之谐美,以自然入胜;南宋词则立求体制之雅正,以技巧工丽见长。
……自此以后,词的地位,虽然日益升高,而其歌诗的含义,反逐渐丧失了。它离开了民众,离开了一般人的欣赏,只供文人于结社集会时,一种唱和与消遣的资料了。
薛先生不但认为“词社”之兴盛已成为改变宋词发展方向、主导南宋词艺术风格的关键,而且认为“应社”之词除艺术上稍有追求外,只是丧失了“含义”的“消遣”。但事实上,除薛先生所言以姜夔为宗的“风雅派”外,南宋尚有一大批“有谓”的词人,比如以辛弃疾为领袖与灵魂的“豪放派”。即使仅就“应社”词而言,也不能一概否定,而须作辩证的分析,诚如周济所言,“荆榛蔽芾,亦产蕙兰”。从薛先生的行文看,他立论的前提和基础似乎就是“北宋有无谓之词以应歌,南宋有无谓之词以应社”两句话,并由此出发加以发挥。倘若如此,则是典型的“断章取义”。作为现代人,有前贤和时贤众多科研成果可资借鉴,我们应该具有比周、薛二公更为科学的态度和辩证的眼光。
我们不妨从三个方面加以理解。首先,众所周知,词社的兴起有其丰邃的社会背景,是国家政治和社会文化的表征;既然如此,则词社本身已不可以“无谓”相称。其次,据前人的理解,“应社词”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有谓”的,一类则是“无谓”的;“有谓”者不必论,且看“无谓”者是否真正没有意思。按薛砺若先生的观点,“应社词”是没有“含义”可言的,只是艺术上尚“立求体制之雅正,以技巧工丽见长”。薛先生的话表明,“应社词”在艺术上是有所发明创造的,是“有谓”的。剩下的问题就是“应社词”的思想内容是否有价值。关于这个问题,周济其实已回答了一半,即认为“应社词”虽如“荆榛蔽芾”然“亦产蕙兰”,且举周邦彦《兰陵王》(柳阴直)、苏轼《贺新郎》(乳燕飞华屋)、王沂孙《齐天乐·蝉》、唐珏《水龙吟·浮翠山房拟赋白莲》四名篇为例证,这些名篇佳作自是“有谓之词”无疑。王、唐二词,出自词史上有名的《乐府补题》,而《乐府补题》37阕,按目前学术界的一般意见,则多为寄托遥深的“有谓”之作。
所以,问题的关键是如何看待那些“消遣”性的“应社词”。《全宋词》中许多作品直接写到与词社有关的情况。比如晁端礼的《醉蓬莱》(中有“吟社阑珊,酒徒零落,重寻无计”之句)、李之仪的《浣溪沙·和人喜雨》(中有“闻道醉乡占断。更开诗社互排巇”之句)、周紫芝的《千秋岁·春欲去,二妙老人戏作长短句留之,为社中一笑》、张元干的《青玉案·贺方回所作,世间和韵者多矣……偶有得,当与吾宗椿老子载酒浩歌西湖南山间,写我滞思,二公不可不入社也》、赵长卿的《满庭芳·十月念六日大雪,作此呈社人》、张孝忠的《杏花天》(中有“刘郎笔落惊风雨,酒社诗盟心许”之句)、韩淲的《感皇恩·和吴推官》(中有“诗社酒徒,……一斗谁能问千首”之句)、史达祖的《点绛唇·六月十四夜,与社友泛湖过西陵桥,已子夜矣》、《龙吟曲·陪节欲行留别社友》、《贺新郎·六月十五日夜西湖月下》(中有“同住西山下。是天地中间,爱酒能诗之社”之句)、黄机的《木兰花慢·次岳总干韵》(中有“向桃杏花边,招邀同社,秉烛来游”之句)、黄升的《贺新郎·梅》(中有“书此意,寄同社”之句)、李珏的《击梧桐·别西湖社友》、周密的《采绿吟·甲子夏,霞翁会吟社诸友逃暑于西湖之环碧……》、汪元量的《暗香·西湖社友有千叶红梅……》、《疏影·西湖社友赋红梅,分韵得“落”字》、张炎的《木兰花慢·元夕后,春意盎然,颇动游兴,呈霅川吟社诸公》等等。这些“应社词”多是表现当时文人结社交往、诗酒风流的情况。倘仅从作品本身的思想内容是否有寄托来看,则只有汪元量《暗香》、《疏影》二阕尚可称“有谓”之作;但如果从社会文化学的角度看,则所有的“应社词”都是“有谓”之作,因为它们从不侧面反映了宋代文人社交、酬唱的情形,以及在其中体现出的生活、审美情趣。一部宋代“应社词”史,实际上就是一部宋代文人的生态史和心灵史。故所谓“有谓”、“无谓”之别,要视接受的角度而定。
当然,如果从纯文学的角度来考察,多数“应社词”确实属于“无谓”的“消遣”;因为文学作品是必须在思想性和艺术性两大方面有所建树的,而且思想性要高于艺术性。聊慰人心的是,在国家覆亡、风雨如晦的日子里,“遗民词社”王沂孙、周密、唐珏等14人以《天香》、《水龙吟》、《摸鱼儿》、《齐天乐》、《桂枝香》五调分咏龙涎香、白莲、莼、蝉、蟹五物,得词37首,集成《乐府补题》;《乐府补题》诸作,大抵和汪元量《暗香》、《疏影》相类,皆为寄托之作,借咏物摅写亡国的哀思,被夏承焘先生称为“别有深衷新义”(《唐宋词人年谱·乐府补题考》),“应社词”终于像沈松勤先生说的,“画上了一个‘有谓’的句号”(《唐宋词社会文化学研究·中编(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