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光”二字不是平白说的,典出菲茨杰拉德《了不起的盖茨比》:挥金如土的盖茨比平日欢歌纵饮,但内心真正的牵绊却是河对岸一盏小小的绿灯发出的幽光——那里有他梦想的化身。爱尔兰作家约瑟夫·奥尼尔写了一部关于美国纽约的小说《地之国》,有论者誉之为后殖民版的《了不起的盖茨比》,即看到了两者之间迷失与留恋的本质相似,不过时代毕竟是变幻了,《地之国》的“绿光”自然也有了不一样的色泽,其人物的梦想与憧憬更有着当下的焦虑感和普适性。
《地之国》的故事发生在“九·一一”事件之后,叙事主人公汉斯与妻子的婚姻出现裂痕于此时,和特立尼达人恰克·拉姆克森的结识亦在此时。而几年后,汉斯与妻子的关系峰回路转,恰克却突然死去,在纽约的一条河里被人发现。于是,以汉斯不按线性叙述的飘忽思绪为结构,展开了对若干个体与族群之梦想与迷失的探究,以及于一座城的精妙巡礼。
汉斯和恰克因板球而结识——小小的板球飞旋于球场,也飞旋于《地之国》的每一个关节点上。说作者拿捏得当也好,取巧也好,板球作为小说叙事的推动器毋庸置疑。美国本土并无多少板球运动的爱好者,汉斯为荷兰人,恰克为特立尼达人,作为移民,他们在纽约城共同打起了板球是个很有意味的事情,恰克更是信心满满地说:“所有人,美国人,不管什么人打板球的时候最文明。……有了纽约板球俱乐部,我们会在美国的历史上掀开崭新一页。”或许,这一非美国式的运动被作者约瑟夫·奥尼尔当做那悠远的“绿光”,以演绎出隐含其中的如许憧憬与失落、漂泊与解脱。
恰克出身贫寒,移民美国想来于他是一种奢望成真,恰克对脚下的这片新土地是真心爱的,如一个孩子于好玩具般身心皆投入,充满了憧憬。于是,他开饮食店,推广板球运动,均为融入这个国家,且想带来一些新的事物,这也是他表达的方式。不过,恰克是一个急需成功的人,虽不能说其为成功完全不择手段,但总有不足为外人道者,他最终的悲剧结局也与此息息相关。应该说,恰克的遽然落幕虽然未如盖茨比那样令观者唏嘘不已,但他作为一个族群的奋斗与幻灭之象征却依然十分有代表性。
而汉斯是有着良好教育背景的中产者,他于纽约城遭遇的不是生存困境,而是情感与婚姻危机。与恰克的结识,因为有着板球的中介,既有偶然性,亦有必然的一面。而正是在球场上,他忽然由固有的荷兰式击球打出了不拘一格的美国式,于此“绿光”里,他生发了对这个国家以及纽约城的新的感情,在一定程度上,其个人的情感迷茫也得到些许慰藉。但迷失之境是否可以获得如此轻易地突围?即使后来妻子和儿子又回到了汉斯的身边,于转轮上共同眺望海上落日,汉斯声言“看出一个伟大的希望”,不过,我想于他的心中,这个希望与虚妄之间又有几多距离与犹疑?
约瑟夫·奥尼尔为《地之国》选择的时间设定看来不是具备唯一性的,因为这种于“地之国”的憧憬与迷失有着相当的普适性。我们看汉斯与恰克,或者可作为不同族群的典型,又或者可是一个人的一体两面,不过是相异环境与身份下的不同表现而已。个体容或有梦想,于实现的路途上自然是兴奋与进取的,但在到达一定阶段的灯影婆娑中,迷惘与幻灭恐亦会油然而生,约瑟夫·奥尼尔未必是要写挽歌,但其创作中的内省精神却自然地为作品添加了怅然的色彩。
而这种怅然也绝非可以脱离特定地域独立存在的,一座城亦无可避免地著“我”之色。纽约对于约瑟夫·奥尼尔而言,是客居之城,也许正因为此,他极具观察描摹的兴致。在此观察描摹中,作者竟获得了不菲的成果,令纽约人亦惊叹其万花筒式的表现力来。《地之国》精妙地绘制了各种文化在这座城交融糅合的风情画,捕捉着这座城的神韵,各色人等出出进进,梦想与迷失轮番上演。或许,我们仍可辨识出这是外来者对城的审视与刻画,但其价值恐正在于此,因为在“爵士时代”的大人物盖茨比之后,新时代的别一种“绿光”迷失者应该适时出现了。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