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曰:宋有邹媖,引过护嫂,四子登科,富贵寿考。
宋朝时候有个女子名叫邹媖,她有一个哥哥,是前母生的。哥哥娶了荆氏做妻子,邹媖的母亲经常虐待荆氏,邹媖便每次都护着嫂嫂荆氏。后来邹媖也嫁人了,里里外外都很贤德和气,大家都对她称赞有加。一次,邹媖抱着自己才几个月大的孩子回娘家来,她的嫂嫂荆氏抱了孩子在床上玩,没承想,也不知怎么搞的,那孩子掉到床边的火塘里,烧烂了额头,很快就死了。邹媖的母亲大怒,本来平时就对荆氏不好,这下还不得把她杀了。这个邹媖,很快便想到了嫂嫂的处境,便忍着悲痛,对自己母亲说:“是女儿自己抱了孩子到嫂嫂屋里玩的,这事与嫂嫂无关,嫂嫂完全是不知情的。”而做嫂嫂的荆氏,听到小姑子邹媖这样说,更加悲伤,觉得太对不住邹媖,便绝食以表后悔。邹媖又走到嫂嫂屋里,强忍着伤心和眼泪,说:“孩子既然死了,人死不能复生,但嫂嫂要爱惜身体。这孩子,我几天前就梦见他要死的,这或许是命中注定的事。”于是,她一定要嫂嫂吃饭,嫂嫂最终也听了她的话。
后来,这个贤德的邹媖,很快就连着生了五个儿子,其中四个都中了进士,她本人也平安活到九十三岁才去世。有人说,这是老天回报善人邹媖呢,让她多寿多福多贵子。
《孝经》云:“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五者备矣。然后能事亲。”
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
试观乌鸟反哺,羔羊跪乳,禽兽尚知孝,可以人而反不如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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