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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中央食堂里的大管家

(2014-01-30 11:12:57)
标签:

胡恭

光禄寺

弘治

食堂总管

弹劾

分类: 寻找散落民间的老碑

寻找散落民间的老碑系列报道之五十七

巨侃
明朝中央食堂里的大管家
“奉而诰命”圣旨碑碑头
明朝中央食堂里的大管家
吕宅村村民李军科在辨认碑上的字

 

  通明代古碑,斜杵在一片田垄之间。碑头“奉而诰命”四个篆字,说明此碑很有来头;而碑文中数次出现的“光禄寺卿”字眼,又表明了碑主不一般的身份。碑主是谁?“光禄寺卿”又是何官职呢?让记者带您走入古碑发现地——扶风县召公镇吕宅村,探秘明朝中央食堂总管和他总管的那些事吧!
  

                     明代古碑上的蛛丝马迹
 

  1月 12日,一名叫李军科的热心读者打来电话。“我们吕宅是武王伐纣的总指挥部,相传姜子牙钓完鱼就在这里住着。这里有块明朝老碑,快来看看吧!”
  记者随即赶赴扶风县召公镇吕宅村,在杈召(扶风县的一个村子)和吕宅交界的村道上等候,只见李军科骑着一辆“二八”自行车晃晃悠悠地赶来,下了车他往东面的麦田里一指:“就在那儿!”
  田畔上果然立着一通麻石制的老碑。碑身斜杵在土里,碑帽被摘掉了,紧挨碑身立在碑前。碑座呢?看不见!李军科用手扒拉着碑身下的土,说:“你看,土下面还有字,碑座一定在土里埋着呢!碑不倒,全靠下面的碑座撑着。”
  碑的地面以上部分高多少?李军科用手丈量后很快报出了数字:加上碑头,约 3米高, 90厘米宽,厚度 18厘米。
  但接下来辨析碑文可费了事。此碑石质不好,风化严重,碑身正面几个勾了边线的大字若隐若现,看不清楚,下面的落款以胡姓人居多;背面文字虽多,大都难以辨认。唯一的线索就落在碑帽上,因为碑帽上的文字清晰程度稍稍好些,经过努力辨识,记者看出“奉而诰命(此乃篆额)”“奉天承运,皇帝制曰”“光禄寺卿胡恭”“推恩”“安人李氏”等几处关键词句,还有“制诰之宝弘治元年二月十一日”——幸好落款年代也能看出来!
  记者发现,这个名叫“胡恭”的人和“光禄寺”三个字,碑身碑帽上出现过多次。胡恭显然是这通五百多年前的圣旨诰命碑的碑主。那么圣旨碑和吕宅村有关系吗?
  说到吕宅,李军科开始了滔滔不绝的介绍。他说,吕宅没姓吕的,姓胡的多。唐朝时村里出了个胡招考,做大官,皇帝给他出资,盖了一座复兴寺,可惜这寺现在没了。立碑的地方在杈召和吕宅交界处,过去这里是条路。但杈召人都姓赵,没姓胡的,所以可以肯定,这块碑是吕宅的人立的。吕宅的名字和姜子牙密切相关,村里世代相传,姜子牙磻溪钓鱼,文王访贤,把他接到了吕宅村,后来就从这儿开始了伐纣大业。而且吕宅周边的地界也都有说法,吕宅是武王伐纣的总指挥部,杈召是武器库,召公驻军,花马村当年是马场……
  一边聆听李军科讲述着家乡那段古老的往事,记者一边想,这碑主胡恭,究竟是个怎样的人呢?吕宅村民没有给出答案,看来只有在历史典籍里去寻找了。
  

                  碑主身份是明朝中央食堂总管
 

  经查阅历史典籍,记者发现,在明朝弘治及弘治之前的官员中,一共有三个“胡恭”!
  一个是山东峄县胡恭,永乐十五年( 1417年)丁酉科举人,任鸿胪寺少卿;另一个江西籍“胡恭”进士出身,生活年代基本上和山东“胡恭”相仿。而我们这位扶风籍的“胡恭”也是进士出身,他在天顺八年( 1464年)甲申科殿试中考取二甲 41名,与之同榜的考生李东阳,名列传胪,后来成为明朝中叶重臣,茶陵诗派的核心人物。
  据《大明孝宗敬皇帝实录》记载,胡恭入仕后主要在光禄寺工作。
  光禄寺的名字听了让人有种如坠云里雾里的感觉,难道说寺庙也成了政府部门不成?其实这光禄寺虽然带个“寺”,指的可是古代一个堂堂的中央机构,要说它的职能,一个“吃”字就概括了,说白了就是朝廷的大食堂,不过您可不能拿光禄寺和今天的食堂比较。因为既然是个机构,它就应该有点儿门道!
  史料记载,从秦始皇开始就有专门管吃的官儿,到了汉武帝的时候就有了这光禄寺。那么哪些“吃”归光禄寺管呢?明清两代,光禄寺的主要工作有三项:祭祀、朝会、接待外宾。
  史料里有一些关于胡恭在光禄寺工作、升迁的点滴记录。
  1479年,胡恭为光禄寺丞,这是个从六品官。有一次,一名厨子偷窃了祭祀用的祀牲,胡恭作为官员受到责罚,被西厂逮捕下狱,挨了杖罚后又还职。
  1486年胡恭升任光禄寺卿,光禄寺卿即光禄寺总管,在明代是从三品,相当于今天的厅级干部,主管朝廷中与祭祀、朝会、接待外宾等相关的膳食工作。
  但是在 1489年有人弹劾他“贪猥侵克”,乞罢其职。新登基的弘治皇帝准奏,罢免了胡恭。胡恭随即上奏辩驳,说他可以不做官,但不能背负不白之冤。后来经核实发现他没有问题,仍官复原职。
  官复原职后,胡恭接连奏请节缩财用。那时朝廷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凡是给官家干活的匠役一律管饭, 1491年胡恭上疏说,这些匠役本来就有官家支给的月俸,再管饭的话政府开销太大,建议今后,凡是给官家干活的都不再管饭了!
  1492年,光禄寺卿胡恭因为支给官钱造办皇坛器皿一事,又被人弹劾。原来,皇坛器皿是前代皇帝为祈神修道斋醮所造,弘治皇帝上任后提倡节俭,已经禁止,胡恭被人揪住了辫子,他虽然努力辩解,但被揪住不放,而且愈演愈烈。后来还是皇帝宽明,以罚俸一月了结。
  ……
  弹劾胡恭的那些人,都是他的同僚——各部各科的监察官,可以看出,与中国古代官僚制度几乎同生同长的监察制度,到有明一代,已发展成为严密细致、多层次、多元化的制度网络。可以说,一个监察系统,足以折射出明代近三个世纪的官僚政治实况。据宝鸡文史研究者吴正茂讲,明代监察制度最为重要的特点是:一方面充分体现了专制皇权统治的高度强化;另一方面亦体现了对监察官自身职务犯罪的全面防范。明代监察制度最具实质性的意义,主要体现在制度预防上,不过,由于立法上的局限和司法上人为因素的影响,这种预防的作用没有实现。
  

                      弘治之后的光禄寺


  历史上,弘治确实是一位厉行节约、革除冗政的好皇帝。据载,弘治初年,仅光禄寺用于做菜的猪牛羊,由每年的 10万头减少到 4万头,皇宫人员缩减,编制比登基前少了一半,各类开支减了六成。宫廷宴会、外交活动,一概从简。总之四个字:能省则省。这样,弘治初年的各项开支,比成化朝减少八成。这些钱变成粮食和物资,发往灾区,救济灾民。
  弘治中期以后,在上疏中仍能不断见到有关缩减光禄寺费用的言论。弘治十三年,皇帝令详细稽考光禄寺每年奏告庙、进宫等项祭桌膳盒及大小盖袱等物品之出入,本寺内外官员用心收贮,不许轻易废弃。十四年八月,命光禄寺以后供应仍照弘治元年例,屡年增加者,悉从减省。
  可是到了嘉靖时期,光禄寺岁用钱粮的数额就颇为惊人了。至万历初年,“光禄寺钱粮一岁所入,仅足供一岁之用。”七年,各处解纳已多有拖欠,支付专供祝享、膳馐、饩廪的光禄寺银已经捉襟见肘了。
  大约在弘治中期,胡恭调任南京应天府尹,从此,胡恭告别了他十余年的明朝中央食堂总管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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