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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4/mw690/691d40cage08198f89fb3&690育儿】" TITLE="常回家看看入法是道德滑坡吗?【博首
图/网络
2013年7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开始实施,引起大众最为最注的一条就是第十八条——“常回家看看”。该条款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回家看望父母本是每位子女们应当应份的事情,孝敬父母、赡养老人是每个子女的责任,可现在却将其纳入法规,道德层面的事情需要法律去监管,难道真是我们道德滑坡的体现吗?
现在像我这样在外地打工的游子真的不下少数。以我自己为例,在外十二年,回家12次,平均一年回家一次,每次十来天。这还是婚前,估计结婚后,回家看望父母的天数可能还会减少。像我这样的算不算违法,并没有明确规定,但是我想说,我们并非不愿回去看望父母,而是现实的不允许,为了生存、为了能过上更好地生活,我们只想努力多赚点钱,我们才能更好地孝敬父母。
也有很多子女,在外地打拼,有了一定的成就,想把父母接到自己身边一起生活,可是很多老年人在老家住习惯了,突然来到陌生的城市,这里没有邻居,没有亲朋好友,语言又不通,各种不习惯,少了很多欢乐,老年生活反而变得枯燥乏味。
绝大多数父母都希望儿女能承欢膝下,但现实的压力和越来越多外出就业和打拼的趋势,他们也明白,儿女绕膝越来越难。现在父母期盼的并不是子女一年能回家多少次,而是儿女们能在一个城市站稳脚根,有更好地发展和前途,能更好地生活着。
一年到头,我们没有探亲假,现在的企业用人很多是一个萝卜几个坑,请个假是难上加难,再者,直接与工资及奖金挂勾,辛辛苦苦干一年,不能因为几天假期而把年终奖给误了吧,那该是多大的损失,所以不是万不得已,都不会轻易请假。有些路途遥远的,来回一趟在路上就得耽误两三天,来回的开销,误工费等等,这笔经济账,一细算,回趟家还真是不容易。
当然,工作忙、经济压力大,这些都不是常年不回家看望父母的借口。如果在时间、空间上的不允许,那我们是否可以从其它方面来弥补不在父母身边的缺憾呢?是否可以多给父母打打电话,聊聊家常里短,多一些沟通,让他们宽宽心?我们是否可以在逢年过节,在他们生日的时候给他们一些问候和祝福,给他们送一些贴心的小礼物呢?其实这些都是最基本的,但是真正能用心做到的人却不多。
“常回家看看”若不是纸上谈兵,又该如何真正地落到实处?三个月、半年还是一年?它并没有明确规定多久得回家看望父母,也没规定要怎么看,你是空手而回,还是带上水果或是礼物,完全没有规定。由此可见,把“常回家看看”写入条款,是给我们做子女的一些警醒,让我们能够时刻想着父母,在精神层面上做到真正地关心父母。也但愿“常回家看看”不仅只是一纸空文,有了法律的监督和保障,也应该从相关方面完善相应的体系,比如给外来工完善的探亲制度,给老年人更好的养老服务等等。
父母对子女的爱永远是那么地无私、不求回报,在这个世上,我们最应该感恩的人却恰恰被忽略,希望为人子女的我们能够多抽些时间陪陪父母,从精神上和物质上多给他们一些实质性的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