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七浦路大火”谣言后续】造谣者被行政拘留

(2016-06-05 12:13:45)
标签:

杂谈

炅炅有神


前几天,本微信公众号“宣克炅”被刷爆——一段大楼火烧的视频配上“上海七浦路市场大火”的字样,引发公众恐慌。

http://ww1/large/691913ddgw1f4k80yhwdtj206w09e3z2.jpg 

近日,上海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一起在互联网上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案件,三名编造、传播“上海七浦路发生火灾”虚假火情的人员分别依法被处行政拘留和罚款的处罚。

 

5月30日晚,有网民在“新浪微博”和“宽带山”内发布图文或视频帖,称“突发,七浦路发生火灾”、“火势很大”。所附图片或视频显示,一栋在商业大楼火光冲天、浓烟漫布,现场有消防车辆正在扑救。


警方介入调查发现,该视频、图片实为2016年1月25日发生在辽宁营鲅鱼圈区商业大厦的火灾现场。上海警方及时通过新浪微博@警民直通车-上海@上海网警进行了辟谣

http://ww2/large/691913ddgw1f4k816jms8j20dy08q405.jpg 

经进一步调查发现,最早将该消息发布在微信平台是柯某某,而陶某某最早将该视频转发到新浪微博平台中。


柯某某和陶某某分别看到有人转发1月25日辽宁营鲅鱼圈区商业大厦的火灾现场小视频,又看到有网民讨论“有点像七浦路服饰商场”,便主观臆断视频中的火灾地点是上海七浦路。


分别将该视频转发至微信朋友圈和新浪微博,并标注了“七浦路火灾现场”、“突发!上海七浦路火灾”的字样。过程中,柯某某的好友赵某看到她发布的消息后,又将视频转发。

http://ww2/large/691913ddgw1f4k81eizpdj20cc08p3zo.jpg 

6月2日,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对涉嫌“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嫌疑人柯某某、陶某某分别处以行政拘留9日和4日的处罚。因赵某情节较轻,被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