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她是个可怜的母亲】更可怜的是她4岁儿子

(2016-03-22 13:11:09)
标签:

杂谈

炅炅有神


去年,我们曾经报道过,上海一个四口之家发生了一起悲剧,一名未满4岁的男童因洗澡后嬉闹、被其母亲用竹竿抽打全身,随后用胶布和绳子将其捆绑住,最终不幸死亡。司法机关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Z有精神类疾病。 


犯罪嫌疑人Z今年33岁,待业在家,育有两个儿子。


 经调查,在怀第二个孩子的时候,Z发觉自己的精神方面出现了问题,时常觉得身边的东西不干净,看到家人触碰到脏物或者触碰到垃圾,就不由自主得感到排斥。强迫家人去清洗干净。


http://ww1/large/691913ddgw1f25k7xabdsj20m80ciwgq.jpg  

这就是俗称的强迫症,Z平时看到脏东西,包括看到孩子碰脏东西,家人碰脏东西就会觉得家人的身上很脏,强迫着家人去洗澡或打理干净。


事发当晚,由于小儿子触碰到了脏物,的强迫症发作,心生不悦,呵斥小儿子去清干净。


洗完澡后小儿子未将身体擦干,便在地上走来走去,将地上弄得十分脏乱,并试图爬上床去。


 

赵某更加怒不可遏,觉得孩子一点都不听话,Z随即拿了身边平时挠痒痒的用的竹竿对小儿子进行抽打,并用跳绳和胶布将其全身捆绑缠绕,并将孩子的眼睛蒙上,之后将其关在一间房间里。

http://ww3/large/691913ddgw1f25k80celej21hc0u0tf0.jpg 

司法机关鉴定发现,Z对小孩子全身进行了一个殴打,可怜的孩子浑身都有淤青,大面积受伤。
 

可怜的孩子被捆绑后,被一个人留在了床上,Z作为孩子的母亲,竟然自己离开了房间。

http://ww2/large/691913ddgw1f25k84710ij21hc0u0tf0.jpg  

直到第二天晚上8点左右,Z再去看房间里的儿子的时候,发现孩子的四肢已经僵硬,全身冰凉,慌张的Z立马给亲戚打了电话,亲戚赶到时,发现孩子已经死亡,于是Z和亲属报警。


 

经医生鉴定,Z某患有强迫症,事发后Z某悔恨万分,恨自己无法控制住自己的行为,最终酿成无法挽回的悲剧。


http://ww4/large/691913ddgw1f25k87hsswj20m80ci0w0.jpg  

Z说自己天天想他着自己的孩子、天天做梦梦到他,后悔自己为什么会这样下毒手,终日以泪洗面。她说:“如果当时我老公在就没事了,我要是吃药也许也没事了。”


 据司法机关介绍:虽然Z患有强迫症,但这并不影响Z对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Z终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

 

强迫症这种精神疾病的病种,包括她当时的自控能力和那种状态,已经达到了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和受审能力的要求,即使她内心也比较悔恨愧疚,她毕竟有疾病的存在,但并不影响她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在构罪受审上,法律对她还是要以故意伤害罪拟定的。

http://ww3/large/691913ddgw1f25k9hg475j20hh0k7wh1.jpg 


俗话说虎毒不食子,但在自身有精神方面疾病的情况下,Z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而事发时,丈夫又不在家中,各种因素的叠加,导致了惨剧的发生。


 

而在上周,沪南路上一名母亲疑似患有精神疾病,竟然将自己3岁的女儿从9抛下,目击者称当时这名母亲光着上身,精神状态不正常。目前,女儿伤势危重,尚在抢救中。

http://ww4/large/691913ddgw1f25k9kzwryj20ht0k0gnp.jpg 

小宣在此呼吁,在法律宣传包括在精神卫生管控方面的宣传上,包括社区、救助机构对精神病人和强迫症病人的帮助和服务上,要更加地给予重视。


 

法律专家介绍:根据法律规定,因患严重疾病或无力继续抚养子女,或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的可以变更抚养权


http://ww3/large/691913ddgw1f25k9nnv9kj20ht0a7jry.jpg  

精神疾病属于“严重疾病”的一种,但是,具体案例进行操作时,相关法律法规其实还是有所欠缺的。比如,精神病人有间歇性精神病人和长期无法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不同情况如何区别对待,是个难题。


 

另外,如果未成年人并非处于父母单方抚养的家庭中——即一方为精神病人一方为正常人,那么,法律如何界定可以剥夺一方的抚养权呢?


http://ww2/large/691913ddgw1f25k9psp7ej20hr0a3gmf.jpg  

而且,提出变更抚养权的应该是由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提出变更抚养权的诉求、而当事人往往是未成年儿童,很难自行提出变更抚养权的诉求。


 

尽管目前刚出台了人身保护禁制令,但是往往是在人身伤害发生后才对被害人进行保护,具有滞后性。实践中,国家强力机关很难在家庭生活中采取强制剥夺抚养权的做法。

【谢绝剽窃改写 未获授权 不得剽窃复制 侵权必究】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