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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去Gingko
Shopping,买了甚多,不过都有相同之处——都是懂得反光或者发光的东西,深黑漆皮的皮鞋、蓝水晶的耳钉、镶嵌有铆钉凉鞋等带“光”品。这都印证了一件事,就是我们见到了光,都不由自主地希望亲近,甚至拥有,或许这也和人内心的短暂缺乏的安全感有很大关系。英语里面的GLAMOUR从来都没有被贴切的翻译成中文,有人译做华丽,但是除了华贵,它还是一种闪光发亮的气质。All
that glitters is not
GOLD——本来是教化人们不要轻易被表象所迷惑,闪耀的东西不一定是宝,请小心陷进,可是在幻影处处的时装界中,这句话却成为了消费的金科玉律——只要够闪,管他是什么。
就拿近几季的服装潮流开始说。一.淑女化的铆钉,铆钉是驯服了,不一定是绷的那种具有攻击性的尖锐铆钉,而是像宝石般的扁圆锅钉,镶在价值连城的手袋皮鞋,甚至衣服上。二.Rock
Glamour,一切反光贴身裙或反光上衣,一种廉价的华丽也回来了,当然少不了的是80年代的大膊头,整体来说就是在经济萧条的氛围下,大家都还念那些美好的年代,而又有什么比在派对或者Disco狂欢尽兴更值得怀念的呢?想来大膊头的设计,也是为了强调女性在社会职场中能强势的一面,避免在这个经济萧条公司裁员的时候受到了性别歧视,却也理所应当的融进了狂欢的派对理念之中。那个年代世界还不是这样的复杂,只要穿了闪光的衣服,吸引了别人的目光,已经觉得活出了人生的光辉。曾经经历过这样美好时光的设计师,例如Marc
Jacobs,不可避免地回到了他那些老远的美好记忆中去,也就是在纽约的Studio54夜夜笙歌。
然而什么是Rock
Glamour呢?乐与怒本身跟亮丽这回事是扯不上关系的,其契机就出现在热情澎湃的乐与怒中间出过多位才华横溢、样子标致兼充满个人风格的Rock
Divas。Diva也是一种很难言传的概念,就像我们离市里的名伶那样吧!受万人景仰,十分瞩目,很多时候比生命还要强大。就是他们能发出这种能量的人,过了几十年之后,那种光亮还是被时装工业不停地转化,成为了摩登衣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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