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人大代表李兴浩真有点冤

(2012-03-03 22:14:59)
标签:

两会

人大代表

李兴浩

生育权

转让

富人

穷人

杂谈

分类: 生活杂谈

冤,真的比窦娥还冤。

人大代表李兴浩在自己微博上晒出“二胎生育指标可转让”的建议饱受舆论的炮轰,甚至有些网友给其套上“为富不仁,其人失德”的定论。笔者看完李兴浩的建议内容后,第一印象:貌似不靠谱,实际上最靠谱的建议,至少在短时间内解决了穷者的生存权及富者生育权的需要。面对近九成人的不理解,说李兴浩比窦娥还冤一点也不为过。

不同意的观点在于,生育权是一项基本人权,是先于国家和法律发生的权利,不能同等于其他的权利,是任何时候都不能剥夺的。在他们眼中认为,生育权既是人权也是人身权,如果能随便拿来转让或者转赠的话,也意味着人身上的器官转让或者买卖都可以随之合法化,违背了法律规定,皆不符合人伦常情。

泱泱大国,遵循法律是必须的。但现实中可以看,在中国不按规矩出牌,不按法律办事的例子多了。中国实行了30多年的计划生育政策却又是违背了生育权的定义,把人与生俱来的生育权通过另外一项国策给否决了,张三只可生一胎、李四可以生二胎、王五还可生三胎,这样的政令就人为的把公民的生育权通过社会地位、行政区域、民族属性及农村观点而有差别。实际上就是一种不公平,也衍生了穷生多,富越寡的人口结构性贫富差距。同时,我们还看到在2011新修订《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三中女人擅自流产不侵犯男人的生育权。从这两方面得知所有与生育权有关的法律法规皆可以存在被剥夺的可能性,说是基本人权,但也可以通过其它规定来给生育权松绑。照此类推,生育权可以转让或者转赠也是可以松绑,李兴浩的观点无可厚非。

当然说完了法律与理论,结合生存现状来看。笔者是苦孩子出身,家里也有一帮穷亲戚,我比谁都了解穷人的需求。对穷者来说,生存权高于一切,甚至取代娶妻生子及尊严。前几天新闻报道了某小伙子为了两万现金竟割肾出卖,相比较割肾,割卖人体器官非人性来说,生育权的转让显得温情多了。随便找一个穷者,拿20万换他的二胎生育权的话,肯定乐意接受。对家境不好或者生存条件不好的人来说,他们只敢生一胎,对二胎是望钱兴叹。与其让他们白拿着二胎指标去见钱化水,还不如拿出来转让给有需要的人士换取钱财来改变自己的生存及生活水平。一举两得,大家皆何乐而不为呢?

再者来说,穷人为什么可以拥有两胎生育权?原因在于国家对农村养老的投入及保障不足。对穷人来说,生孩子就是为了将来养老,一个肯定不行,万一这个孩子靠不住,还有另一个孩子依靠吧。如果生育权转让可以换来将来的养老及医疗的保障的话,谁还会稀罕二胎指标?

不可否认,富人对生育权有着强烈的需求。即便没有二胎生育指标,富人也可以去香港、美国、加拿大生,带回国生活定居还不是照样给社会增加了人口。富人生二胎的惩罚也是交纳高昂的社会抚养费,这笔钱大多流入了政府的口袋且去向不明。如果生育权可转让的话,这笔罚款是不是就改变了性质成了转让费,动辄几十万的罚款变成了转让费,用来改变穷者的生活及生存现状,是多么划算的一件事。

在以往破获的拐骗婴孩的案件中,不乏亲生父母出卖自己的孩子,目的就是为了换钱急于改变窘困生活,甚至还有些人把生孩子卖孩子当作改变生活的发财之道,当然这些行为是极其可耻的。但从中我们确实看到有些人确实生活困难却又无力改变现状,唯一的办法只能依靠自身的生育权。想想他们为了二、三万元就可以卖掉亲生孩子,如果国家法律允许生育权转让的话,非法出卖自己孩子的人伦悲剧会不会少些呢?

我们常说个人行使自己的生育权时,要考虑对社会、孩子及家庭的责任。假如拥有二胎生育指标的穷人生下二胎,无钱看病、无钱读书时,这才是对生育权的最大亵渎。在目前社会短时间无法消除贫富差距及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健全时,二胎生育权可转让的建议是切实可行的,至少某些人大代表们所提的空洞理论要来得实在。最后不得不说,近九成的网友反对,皆是站着说话不腰疼的人。穷人那会上网,也没有时间上网,转让生育权可不可行问问他们就知行不行。一群吃饱了没事干或者钱多了没处烧的人那里会知道“柴米油盐的贵”?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