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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和网友为何喜欢断章取义

(2011-05-10 00:06:33)
标签:

深圳

住建局

欠薪

农民工

上访

刑事责任

杂谈

分类: 生活杂谈

大运前夕,深圳设立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严肃处理期”,该份文件全名为《关于切实做好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结算支付工作,共同维护大运会期间社会和谐稳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此通知一出即刻引起舆论哗然,网友倒向一边纷纷指责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违规越权的脑残。

 

但笔者在看完全部通知内容后,才发现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的出发点是好意,在《通知》中明确规定,“各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及时做好农民工工资的结算、发放工作,严禁以任何理由拖欠农民工工资。51日至930日为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严肃处理期。在此期间,严禁发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凡是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建筑施工企业,主管部门将直接给予不少于3个月的红牌警示,其间不得在深圳承接工程。”这里面已经很明确了严禁以任何理由拖欠农民工,并也出台了对违反规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企业的相应处罚措施,遗憾的是很多人却没有去认真仔细的研读这段文字,反而把目光集中了在《通知》的最后一段“在严肃处理期内,严禁农民工通过群体性上访等非正常方式或手段讨要工资,凡是组织、参与集体上访事件的,一律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追究其刑事责任”并着重于“追究其刑事责任”一词上。

 

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中第三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这就说明任何组织、个人、单位或者政府都不得禁止公民上访,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在严禁农民工上访一事涉嫌违规操作。或许这一点在笔者看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严禁上访的出发点肯定是为了维稳,保障大运会的安定、和谐的举行,住建局的本意是好,可惜《通知》的拟稿人犯了措辞不严谨的错误和官僚作派。诚如在9日的新闻发布会上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对"禁止农民工上访讨薪"一事作出回应,承认此前公布的文件"文字表述确有错误",而且在内部行文程序和文字把关上不够严格,宣布立即撤回该文件,修改完善后重新发布。笔者对此次住建局的公开承认错误能够接受,同时也对广大网友时时监督政府的行为欢迎,毕竟这次的错误是在广大网民的监督下才得改正。

 

就住建局制定文件的出发点是:为督促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做好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维护农民工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对于第六条的"禁止农民工群体性上访讨薪"的规定,"主要是希望广大农民工通过合法渠道维护自己的权益,防止农民工被少部分不法分子利用"。是的,笔者非常了解政府在举办国际赛事前的心态,任何一个负责人和部门都希望赛事能办得圆满、和谐,不容许出现上访、游行示威等群体性事件。一旦稍稍处理不当或者被别有用心的境外恐怖分子利用了善良的农民工就很有可能演变成骚乱、动乱或者流血冲突。事实上在中国每次举办国际赛事前夕,一些西方媒体、组织变得特别躁动,特别地“关心”中国,这种“关心”让他们无时无刻不提醒他们试图在中国的大地上做出一件惊天地、泣鬼神的大事来。翻看中国历届国际赛事,每个举办地城市都会相应的出台一些禁令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再看看08年的奥运会和上海世博会均出台了与菜刀相关的禁令,广州亚运会的禁令甚至严苛过奥运会,笔者亦相信这些城市在举办国际赛事时肯定会大力加强治安和人员监控,而深圳大运会每次禁令出台的立意如它们一样,只不过在措辞方面显得没有其他城市严谨、规范而引出舆论的倒戈。

 

笔者引用《人民日报》的话:“举办大型展会活动或节庆活动,安全和有序都是最基本和重要的条件。保护公众以及所有参与者的安全,也是政府的职责所在。有着"中国梦工场"之称的深圳,第一次在世界性活动的舞台上隆重亮相,自然备加珍惜。当地政府为此作出的各种努力,应该得到市民和社会的理解。”确实如此,深圳作为第一次承办国际大型体育赛事不能出任何纰漏,而集体性上访事件的不可控制性也将会对该城市影响巨大。笔者假设万一在大运会举办期间,农民工欠薪上访引发堵路、围堵国家机关、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其他行为、流血冲突、人员伤亡等恶性后果的话,要不要追究其刑事责任?答案是肯定的,绝对要追究。根据《信访条例》第二十条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一旦有违反信访条例中明确的违法行为,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违反集会游行示威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处罚却是信访条例赋予的,不可能因为上访人是农民工就免于刑事处罚吧。这通知本身没错,错的只在于发通知的部门越权而已。

 

从此《通知》事件可以看得出来,在中国,农民工欠薪本该属于法律管辖的事情却动用政府行政手段来干涉,而66岁老太告赢香港政府迫使港珠澳大桥停工却让我们看到了真正法治的政府往往遵循了“所有政府行政行为最后都要用司法来体现”的原则。这就是政府与政府之间的差别,如果不把司法的独立性提到日程上的话,上访、禁访、截访等怪胎就会一直阻碍中国文明和经济建设的步伐。而某报纸所拟《大运期间深圳农民工群体上访讨薪或追究刑责》的标题也公众看到了媒体报道某些事实新闻时惯用“标题党”,喜欢对某事件的发生断章取义,网友又喜欢同情弱者,三拍即和引发的社会舆论确实会阻碍公众的正常思维,继而进一步激发社会矛盾。

笔者想既然政府出台严禁大运会期间拖欠农民工的通知,肯定会对欠薪单位依法严办,尽力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的,同时深圳经济特区欠薪保障条例比较完善,即便存在建筑企业拖欠工资,农民工只要通过合理诉求还是可以拿到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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