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规定子女常回家看望老人是社会人伦道德的杯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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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妈妈有事 |
新闻背景:自1999年中国步入人口老龄化社会以来,老龄化加速发展,并日益呈现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长快、高龄化、空巢化趋势明显,需要照料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比例高等态势。截止到2009年底,中国老年人已占总人口12.5%,80岁以上老年人已达1900万。失能老人1036万,半失能老年人2123万。在我国1.67亿老人中,有一半过着“空巢”生活。子女由于工作、学习、结婚等原因而离家后,独守“空巢”的中老年夫妇无人照料,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为了缓解空巢老人的对子女的思念和提高他们的生命质量,为此,”新修订的老年法”草案“出炉” 强调给予老人更多精神关怀,把子女 “常回家看看”将入法。
可笔者认为今次“立法”属于史上最大人伦悲剧的立法。因为我国是一个具有传统美德的国家,其中赡养,是指子女对父母的供养,在物质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赡养老人在法律上有明文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早些年前,在农村里我们还能耳闻目睹一些不孝子女拒绝赡养老人的事情,他们不赡养老人主要体现在不按时支付给老人必要的生活费,所以在农村里的很多老人并没有过多的奢望子女除了提供物质上的赡养,还能要求子女在精神上给予慰藉。
但现在随着经济的富裕和生活水平的改善和政府对老年人的养老保险的普及,老人对子女赡养的条件也有了进一步的提高,他们不再希望子女每月扔下一些钞票就对他们置之不理了,更多的老人希望在外忙碌的子女能抽出时间带着孙子常回家看看、或者定时给他们能能电话报个喜讯。有关专家指出:由于子女不在身边,失去相应的社会支持和情感交流对象,常感到孤独和寂寞,对自己的存在价值表示怀疑,容易陷入无趣、无助的状态,这些负面情绪长期存在,易引发空巢综合征。据调查报告分析,空巢综合征可以导致内分泌、中枢神经的紊乱、免疫功能的下降,易诱发或加重冠心病、高血压、支气管哮喘、胃及十二指肠溃疡等疾病。一些空巢老人还容易患老年痴呆症。此外,心理健康也容易出问题。
针对空巢老人的心理健康问题,一些为人子女的认为自己的工作都忙不过来,那还有时间去照顾他们,甚至怀疑老人是不是吃饱撑了没事空,整天闲坐瞎想,作子女对他们尽到了经济上的赡养已经在众人眼中是个在孝子了。实际上,子女的这些想法是错误的,老人在照顾你们这些子女长大成人的同时,父母不但对子女倾注了经济,也付出了毕生心血。子女除了经济上对父母援助外,是不是还应该在精神上对父母表示感激与体谅呢?
子女或许要说:其实我们心里从头到尾是爱父母的,也感谢父母对自己的养育之恩。只是我们长年在外面工作挺忙,又要抚养自己的小孩子,连与爱人在一起说爱的时间都很少。我们只不过把对父母亲的爱和感激都深深在埋在心里。可尽管子女把父母的爱埋藏心底,不把它大声的说出来与父母听,这样的感激与爱有何意义?父母不可能像是子女肚子里的蛔虫,可以了解你内心对他们的爱和感恩。当你不打电话、不经常回家看望老人的时候,父母以为你已经抛弃他们、忘记他们了,就像歌词唱的:“向天空大声的呼唤说声我爱你,让那天空听得见让那白云看得见”也要我们的父母也听得见,也要父母能感受得到子女对他们的爱。
可以说我们在年幼的时候,父母为了教育子女成人付出不少心血。特别像生养我们70年代的父母,在没有吃的情况下把自己嘴里省出一口饭让我们先吃,没有衣服穿着的时候,父母可以挨冻先让孩子穿着暖,甚至父母还可以舍弃自己的生命来换取自己孩子的健康,像暴走妈妈捐肝救子的事迹曾一度让我们感受到了父母对孩子无私的爱。面对对自己奉献了全部精力和心血的父母,我们仅仅对父母说爱是不够的,仅仅常回家看看也不够的,我们要把父母当作自己的孩子来抚养,把父母余下的人生过得充实、有爱、有情、无憾的离开人世!
有很多人在生下来的时候就没了父母,有些在经历一些自然灾难中失去了父母的子女,他们很遗憾没有来得及好好孝敬父母的时候,父母却永远离他们而去,这些子女除了后悔、捶足拍胸及在一些祭奠的日子里多烧点纸钱孝敬阴间的父母外,似乎找不到可以表达自己孝意的地方。于是,古人曾写下:“子欲养而亲不待,树欲静而风不止”的感慨,这个感慨告诉我们不要等到父母不在的时候,再来孝顺的话已为时以晚。对父母的孝顺不要找些自己忙、没时间、没精力、要打拼生活之类的借口。子女可以从小就开始学会孝顺父母、等到自己成家立业的时候带上老婆和孩子一起去孝敬父母。
只可惜这个世上懂得“子欲养而亲不待”道理的子女实在太少,随着近年来,媒体报道的许多独居老人死在家中多日,甚至死上几年以上无人知晓的人伦悲剧,可想而知,这些老人的子女多长时间没有打电话给父母?多长时间没有回家看望老人?子女是多么的不孝!用法律来制裁他们都不足以平息民众的愤怒。有一天,我们也将会老去,也会接下自己种在父母身上的恶果。
这次把常回家看望老人写入法律,子女不回看望老人,老人可以起诉子女要求他们探视自己的权利。这既是法律对老人人文关怀的进步,也是中华民族尊老美德的一个大退步。当一种美德、一种赡养亲情需要法律来规定的话,这个社会的为人子女的道德已经完全沦丧,悲剧,人间一大悲剧。
过去的父母没有时间用笔记录他们养育孩子的艰辛,没有影像固定孩子健康成长的片断,他们只有一把屎一把尿的把孩子们都拉扯长大,可以说他们对子女的爱是无言的爱,是无怨无悔的爱。今天,我们有了电脑、有了博客,经常可以看到很多年轻的父母在博客上或者在日志上记录下自己艰辛养育儿女的文章,在这些字里行间可以看得出来,他们对子女付出的也是无怨无悔的爱,尽管这些年轻的父母在养育孩子的时候,有老人、保姆帮忙照顾,她们也是感叹养孩子真难。有时我问起她们记录孩子的博客是不是将来等孩子长大时让他们自己回头看看当年父母对自己的养育之路?很多人家回答都是肯定。年轻的父母也想等到孩子长大时看在当年养育儿女艰辛的份上,到老时,子女也能如当年他们养育儿女一样的爱来赡养自己,那为什么不先趁着父母还健在人世的时候,好好孝敬父母,给自己的孩子树立一个好榜样呢?言传身教比你的记录、回忆要重要得多。
虽然有了立法规定,但我还是不希望有父母诉子女履行“常回家看看”先例。对父母有爱就说出来,对父母亲感激就常回家看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