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宗一教授:中国医学科学院/协和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毕业,研究员、教授、博士生导师,获政府特殊津贴,中国医师协会儿童健康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亚洲儿科营养联盟主席,国际儿童食品法典委员会核心组专家(CAC
Codex),国家玩具召回小组专家委员会专家,全国特殊膳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国家”十一五”期间全国家庭教育专家团成员。
丁教授说,如果作为教育的一种,胎教应该具有教育学特征,如相关的教材、教法,还要进行相关的考评。但把“胎教”施予孕妇的时候施符合教育学规律吗?明显不是。胎教结束后,有进行相关的考评吗?目前的情况来看,这也没有。如果胎教不属于教育的范畴,作为医学的一类,胎教既没有相应的医学科学分类学特征,也没有得到相关管理部门的认可。
音乐胎教对孕妇甚至是胎儿是否有用,究竟有多大的用处,需要一个科学的论证。丁宗一教授指出,一个科学的、严谨的论证过程首先要经过设计实验,然后找出处理数据的统计学方法,最后明确它所验证的因果关系。从80年代初提出胎教至今,已有20多年,但这期间,所谓的一些胎教的专家很多只是通过没有严格设计的观察得出结论,没有合格的研究报告,也没有在国家权威医学杂志上以论著的形式发表。这样看到的效果并不足以证明那就是真正存在的现象。这里必须经过严格的因果关系论证。也就是说,别人(包括世界不同地区的研究人员)再重复你介绍的方法时,也同样获取了类似的数据,它所呈现的那些规律要经受时间、空间的考验。http://www/uc/myshow/blog/misc/gif/E___7466ZH00SIGG.gif
丁宗一还指出,目前从事胎教理论研究和实际工作的人大多是妇产科的临床医生,按照我国医师法规定,行医者必须是职业医师,他所采用的方法要经过科学的论证。但实际上,现在从事胎教的人并没有胎教的医师执照,按照医师法的规定,他就属于非法行医。如果将胎教归于妇产科,妇产科里是否包括胎教的技术呢?这都需要科学的论证。
http://s16/middle/68fd3f02t9ccbc7bee5df&690
http://s9/middle/68fd3f02t9ccbca066698&690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