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宫内营养债:如果怀孕时间不够,或摄入的营养不够,或由于其他疾病因素的干扰,造成营养不足就会发生早产、低体重等情况,早产儿由于生理成熟度抵,不能适应宫外生存条件。在孕期所亏欠的营养,叫营养债。发生在宫内的营养债,叫“宫内营养债”。
2、院内营养债:早产儿/
低体重儿出生后,由于生理成熟度不足,不能独立生存,需要在NICU病房抢救。这段时间,由于早产儿/
低体重儿胃容量小,消化能力弱,无法摄入足月儿所需的营养,还会产生营养亏欠,叫做“院内营养债”。
3、出院后营养债:早产儿/
低体重儿出院后,如果喂养不正确,或营养物选择不对,会继续形成营养亏欠,叫做“出院后营养债”。
上述三种营养债造成早产儿/ 低体重儿生后面临很多的生长发育障碍,如:脑瘫, 精神发育迟滞, 视觉/听觉障碍,
生长发育迟缓(特别是个矮),
慢性肺部疾病,轻微神经功能障碍(语言障碍、学习困难、多动、注意力缺陷、行为障碍)、反复再住院等。耗费家长大量的精力,物力,增加巨大的的精神-心理压力。
早期、及时补足营养债,可以有效地预防上述生长发育障碍。营养债可以通过纵向生长速率值计算而得。有了营养债的数量,再根据纵向生长发育曲线参照值,制订出每个婴儿的个体营养规划。有计划地在最短时间内,偿还营养债,达到最佳追赶生长。保证早产儿/
低体重儿与足月儿一样充分发挥潜能,获得同样的能力发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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