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白话文解读---第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章
(2011-10-12 21:4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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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玄德论(造物论):大道造物——大道健行,德化天地万物和人的灵魂和形态
第二十一章
孔德之容,唯道是从。道之物,唯望唯忽。忽呵,望呵,中有象呵。望呵,忽呵,中有物呵。(氵幽子)幼呵,鸣呵,中有请吔。其请甚真,其中有信。自今及古,其名不去,以顺众父。吾何以知众(亻父)之然?以此。
1)孔——《说文》:“通也。从乙从子。乙,请
译文
能生化的德化运动是最庞大的运动,德化运动始终遵循着道的性质规则。从形而上的道到形而下的物这个德化过程,是一个忽灭不定、相视而生灭的影像世界 。忽灭不定呀,相视生灭呀,上下交融之中有影像。相视生灭呀,忽灭不定呀,上下交融中有物象。那物象幽微呀,有声有色呀,上下交融中出现了有情感的生物。那情感很是真挚,呈现出守命共时的德信品质:道性(灵魂)
从现今推到远古,描述这德化运动的德、道、象、物、请、真、信等基本名称(概念)是始终没有消失的,是“古之善为道者”用来教化众多侯王的理论。我凭什么来了解侯王们的思想文化状况和描写“道之物”呢?就是凭那些从古到今川流下来的基本名称(概念)。
第二十一章,甲、乙本文字都完全。本章另起一个论述范畴,即综合论述“谷神”、“上善”、“一”这三个名称不同的大道德化运动过程的始初阶段情景。道是本,是体;德是末,是用,是道之显,道之功。所以德化运动是从道发生和由道的性质所规范的。开头一句说的就是德化运动这个大原理:“孔德之容,唯道是从。”其它的德化原理都是从这个基本的最大的原理演绎出来的。“ 孔德之容 ”又称为“玄德”,用现在的哲学术语就是“第一推动力”,是最初的最大的运动,是一切运动的根源和原因。从第二句至“其中有信”是描述这个最初的最大的德化运动造物的情景:“道之物”。 所创造的最初的形而下世界是一个“忽望”世界,用苏格拉底的概念就是“理念的影像世界”。在这个影像世界,一切都忽灭不定(“忽呀”)和相视而生灭(“望呀”),有物象,有生命,有声有色,有道性(“信”,灵魂)。但物象、生命、声 都没有定型,是一个幽微的微观世界。这个微观世界(影像世界)是“从一到多”的始初阶段,是“奇点”,“奇点”将会膨胀为客观世界:“大爆炸论”,在第四十二章“一生二”有论述。
最后一段是说明凭什么来描述这个“忽望”世界的。老子悟出了道,要描述道就要用语言表达的最基本的概念(名称)。所使用的这些名称不能说个人生造出来,要有传统性,要让人通俗易懂,所以就用现今流传的习惯语。这些习惯语让人能从今推到古,是古代善为道者用来教化执政者——侯王的“以顺众父”,凭这些就又推知古代的思想文化状况:“以此”。
误解一、误解了本章的中心思想。《河上公注》的题目是“虚心”。把本章说成是养生或认识论。林语堂的题目是“道的呈现”。太空泛了,没有把握住“孔德之容”和“道之物”。对“孔德”,林语堂的译文是“大德的人”,局限在人的活动范围。陈鼓应的译文是“大德的样态”。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大德”有什么样态呢?把本是永远运动的“孔德”说成是静态的“大德”,把“道之物”说成是“道之为物”,这就没有了从形而上的“道”到形而下的“物”或从“道”生化出“物”这个过程的最初阶段。“道之物”是“从道到物”,标明那个生化物过程的最初阶段,“道之为物”就是道在生化物的那个广大范围,包括整个造物运动。本章的论述不是泛泛无边。
误解二、把“中”改为“其中”、“请”改为“精”,使思想内容变得重复杂乱起来。“中”改为“其中”,就失去了“中”在造物中“上下贯通”的作用。“精”被说成“微粒”,与“物”、“象”意义相互重叠,同时就不见了具有“请”、“信”(灵魂)的生命现象了,“鸣”没有主体了。
误解三、把“众父”改为“众甫”,解说为“万物之祖”。好像老子在重复啰嗦地论述造物之祖一样,使本章失去针对性,与“其名不去”脱节。张松如说:“我怎么知道万事万物的终极原因是什么呢?就是根据其显现为道的运动变化的规律性。”试问:“道的运动变化的规律性”也是抽象的形而上的东西,怎么能成为张氏知道“终极原因”的根据呢?这个译文又怎么能与“其名不去”连接起来呢?这就越说越难懂了。这是在泛泛论道。
第二十二章
炊者不立。自视者不章,自见者不明,自伐者无功,自矜者不长。其在道曰:(米余)餘食赘行。物或恶之,故有欲者弗居。
1)炊——《庄子·在宥篇》:“从容无为,而万炊累焉。”《类篇》:“炊累,动升也。”柯注:升起的炊烟。2)立——《说文》:“住也。从大,立一之上。”3)章——《说文》:“乐竟为一章。从音从十。十,数之终也。”又,采也。《书皋陶谟》:“五服五章哉。”又,文章。4)视、见——《说文》:“见,视也。”“视,瞻也。”又,《集韵》:“见,俗作现。日照也。”“见,日出也。”5)伐——《说文》:“击也。从人持戈。”又,《左传莊公二十八年》:“且旌君伐。”《笺》:“伐,功也。”6)功——《说文》:“以劳定国也。”7)矜——《说文》:“矛柄也。”又,自贤曰矜。《公羊传》:“矜之者何?犹曰:莫若我也。”《注》:“色自美大之貌。”8)长——柯注:长者。9)(米余)——柯注:字典无此字,只有“餘”。《说文》:“餘,饶也。”《玉篇》:“餘,残也。”,《庄子·让王篇》:“绪餘以治天下。”《徐注》》:“绪餘,残也。”10)赘——《说文》:“赘者,犹放贝也。”《庄子·大宗师》:“彼以生为附赘悬疣。”《释名》:“赘,属也。横生一肉,属著体也。”11)物或——柯注:或,域也。物或,自然物的世界。
译文
升起的炊烟是永远也直立不住的。在同类事物中,自我欣赏命运好的人就不会有正真快乐的,自我炫耀聪明者是没有正真智慧的,自我认为强大而去攻击同类者是不可能建功立业的,自我认为高于同类者是不会被尊重为长者的。这四种违背“唯道是从”的妄想可以说是:残余的剩饭,赘疣的肢体。这“四自”在自然物的世界里会被厌弃,所以保持“必要欲望”者不会使自己居住在违背“唯道是从”的妄想之中。
评述
第二十二,甲本、乙本的文字都完全。本章从反面论证第二十一章“孔德之容,唯道是从”的原理。第一句是用具体物象炊烟的自然属性提出论点:自然物只能“唯道是从”,才能保持自身性质而生存下去。第二句段,列举“自视”、“自见”、“自伐”、’自矜’四种妄想和妄作来论证。“自视”,是快乐幸福方面,“自见”是智慧方面,“自伐”和平与斗争方面,“自矜”是地位方面。这是危害事物生存的基本方面,是事物生存的累赘。第三句段,结论。指明“四自”在自然物世界是不能被容忍的,只能保持必要的欲望,只能“唯道是从”。
辨误
误解一、把“炊者不立”改为“企者不立,跨者不行”,使本章失去了论点(中心思想)。林语堂、陈鼓应译文:“凡翘起脚尖想出人头地的,反站立不稳;凡跨着大步想要走得快的,反走不了多远。”这就把范畴局限到人的行为,使普遍的原理改变为特殊的事理。再说,有那样的自然或人为的现象和那样的因果关系吗?翘起脚尖想出人头地的不一定站立不稳,站立不稳的原因很多。跨着大步想要走得快的不一定比迈着小步的走得慢的走得不远,走不了多远的原因很多。在论述基本原理时,老子是不会列举那种不具有稳定性和普遍性的典型事例的。
误解二、把“有欲者”改为“有道者”,使结论不具有普遍意义,被局限在圣人之中。这种误解是解老家们误认为老子是反对一切欲望的,在第一章就把“有欲”断开来解说。其实,老子是“有欲”论者,所反对的是“可欲”。
第二十三章,论述“诚金归之”的原理
曲则金。枉则定,漥则盈,敝则新,少则得,多则惑。是以,圣人执一,以为天下牧:不自视故明,不自见故章,不自伐故有功,曲则金弗自矜故能长。夫唯不争,故莫能与之争。古之所谓曲金者,幾语才,诚金归之。
注释
1)曲——《说文》:“像器曲受物之形。或说,曲,蚕簿也。”2)金——《说文》:“正色,金也。黄,为之长久。(艹貍)不生衣,而炼不轻从革,不远西方之行,生于土。从土,左右注,像在土中形。”“全,完也。”3)枉——《说文》:“斜曲也。从木。”柯注:树木主干外斜不正。4)定——》说文》:“安也。从宀从女。”5)漥——《说文》:“水清也。”6)敝——《说文》:“巾也,幅也。一曰败衣。”7)新——《说文》:“取木也。从斤,亲声。”8)惑——《说文》:“乱也。”9)牧——《说文》:“养牛人也。”10)争——《说文》:“引也。”
译文
事物一旦曲折成形了,其性质、形状就像自然物金子那样不能人为地去革更。树木即使歪斜着长成也就定型了,低洼的水清了自然会盈满出来,散乱的织丝织成了幅巾就不能去取幅巾的丝来再织,缺少的就应该有所得,多余的必然引发惑乱。所以,圣人保持大道“一”的原理,并且凭借它来做畜养天下的执政者。在同类事物中,不自我欣赏命运好就会有正真快乐,不自我炫耀聪明者就有正真智慧,不自我认为强大而去攻击同类者就会建功立业,不自我认为高于同类者就会被尊重为长者。只有“唯道是从”就不会被邪门所引诱,也就没有什么歪道能对他起引诱作用。古代所谓“曲金”理论的说教者,微言大义的话一出口,那金子般的纯朴道理启发人去回归到大道上来。
评述
第二十三章,甲本、乙本文字都完全。本章从正面列举事例论述“唯道是从”,推出“诚金归之”的原理。第一句提出正面论点:“曲则金”。这个原理在后文第四十章得到再次演绎论述。第二句段列举五种现象来论证。“枉则定,漥则盈”是两个自然现象。有生命的树木生长歪斜了,却是自然定位,人不能去矫正,人为“正”是不自然的。无生命的水洼蓄水满了自然会溢流。如果人去“喝令河水让路,高山低头”而企图改天换地,那就破坏自然环境,危害万年。中国最大的内陆湖罗泊湖泊被人为地弄干涸了就是例子。“敝则新”是一个人造物例子。乱丝一旦织成了幅巾,就定下了形态,如果去改变幅巾的形态,就不成其为幅巾了。“少则得,多则惑”是抽象事物的例子。自然物的多与少,每一物的得多少,都是大道给定的,有一定的数量和比例,少了,会“补不足”;多了,会“损有余”,天道如此,人不可强为。第三句段,归纳推理出一个政治原理:“执一”。“执一”,就要把22章的“四自”改正为“四不自”。第四句段,论述’“曲金”原理的传统性和实用效果。全章,逻辑论证严密,思想一贯。
辨误
本章是被解老家们弄得很乱的一章。
用儒家的“委曲求全”论大量改动经文。改文之一(王弼本):
曲则全,枉则直,漥则盈,敝则新,少则得,多则惑。是以,圣人抱一,为天下式。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章,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夫唯不争,故莫能与之争。古之所谓“曲则全”者,其虚言哉?,诚全归之
这样的文章就不是“吾言甚易知”了,不管怎么去理解内容是不连贯的,语句是不通顺的。“金”改为“全”是没有依据的,篆体字形根本不相似,字义也完全不同。甲本经文两次都是“金”,缺漏一次,不是错简或“金”字缺失两点为“全”。“曲”怎么会“全”呢?“曲则全”与“漥则盈”有什么内在关联呢?与“抱一”有什么思想内容联系呢?请看陈鼓应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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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这种译文,当然主要原因是改动后的原文造成的,还有黑格尔辩证法的影响。这篇译文的中心思想是:“小不忍则乱大谋”的权术思想,或者对立统一的矛盾斗争思想。第一,各句之间互不关联,只有各自独立的对立统一关系。第二,“委曲求全”是君子的权谋,对小人不适用。历史事实是:处在下层的小人、奴婢们,不管怎么去委屈、屈就、低洼、敝旧、少取,无论如何也不能求全、伸展、充盈、生新、多得,只有君子们去玩弄权术,才能攀龙附凤。这当然不是“损有余而补不足”的天道思想,也不是“营魄抱一”的大道“一”的观点。如果本章是陈氏译文所说的观点,那么老子就正真是一个阴谋家了。这译文的思想观点当然不是老子的思想观点。
还有许多误解就不一一辩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