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6月下旬,我第二次率领固原中级法院代表队,参加由自治区高级法院组织的全区法院系统文艺汇演和篮球比赛。由于我们是上届(1998年)两项比赛的冠军队。因此,在这次比赛中,那些两项成绩比较靠前的代表队,都把我们当成了主要的研究对象和竞争对手。
使人始料不及的是,本次首场篮球比赛,我们就输给了吴忠中院代表队。从主观上讲,我们赛前的轻敌、麻痹思想和技、战术的运用,都有值得总结和改进的地方。但从客观上讲,吴忠中院代表队,自从上届输给我们之后(上届亚军队),他们对这次比赛高度重视,志在必得。除了认真挑选队员,严格训练队伍等措施之外,还特意从外单位借来了两名篮球主力队员(这种做法,虽然有悖于高级法院篮球比赛组委会的通知要求,但事到临头,大家都听之任之,谁也不愿意站出来直言挑明)。经他们这么一组合,从整体阵容上看,我们的确略逊人家一筹。
正式比赛开始不大工夫,吴忠队就压了我们几分球。这时,我们有的队员就沉不住气了,表现得又气又急;紧接着,又表现出手忙脚乱,连出失误的现象。这时候,篮球场上,我们队员之间互相的埋怨声、指责声,站在场外都能听得见。
本场比赛一结束,我首先进行了认真反思,并深入分析了彼我双方的长短优劣。做了一点准备之后,遂于次日参加另一场球赛之前,召开了篮球队员会议。会上,我客观地分析、讲评了上一场篮球赛中,我们队员表现好的方面和不足之处。严肃地指出:实事求是地讲,从吴忠中院代表队这一次表现出来的实力看,我们不是人家的对手。全场终了,我们输给人家6分球,应该说是十分正常的。
我接着指出:遇到顽强而且球技高于我们的对手,输几分球就惊慌失措,并接二连三地出现失误,进而互相埋怨、互相指责。这样的队伍还能打仗吗?还能打胜仗吗?我还说,输给本来强于我们的对手,那是没有办法选择的事情。组织上、全院干警也是会正确理解我们的。我想着重提醒大家的是:如果用昨天的那种作风,那种精神状态继续同其他篮球队打下去,我们不但会输给强于我们的对手,而且还有可能输给弱于我们的对手,甚至可能输得更多、更惨!那才叫无脸向全院干警交代呢!
最后,我强调指出:从现在开始,后面还有几场球,需要我们认真对待,力争打好!为了确保打出水平,高质量地完成任务
。眼下必须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统一思想,团结一致;密切协作,奋力拼搏。用我们的实际行动,证明我们的素养和能力。与此同时,我还组织大家进行了认真而简短的讨论。达到了统一思想,摒弃前嫌,凝聚人心,以利再战的目的。
会议之后,大家群情激昂,信心倍增。以后的几场球,越打越有劲,越打越出色,最终夺得了第二名。
篮球比赛全部结束后,许多同志高兴地说:“第二场篮球赛前的会开得太及时、太有针对性了!因此,才出现了后来的良好成绩。”
其实,组织任何一项竞赛活动或者完成一项艰巨的工作任务,如果抓不住人的思想,那就什么也抓不住了,还奢谈什么完成任务、取得好成绩呢!
说心里话,这类工作,本来就不是我这个纪检工作者的职责。第一次,即1998年,当时的中级法院院长金光荣先生,是解放初期参加工作的老同志。按照他的说法:“当过兵的人完成任务时,作风硬,办法多,质量高”。因此,经他提议,院党组决定,把这个任务交给了我。那一次,由于全体队员训练刻苦,发挥正常。齐心协力,顽强拼搏。最终不负众望,夺得了两项比赛的第一名。
这一次
(2001年),当时是王兆元先生担任中级法院院长。他仍然与前任老院长秉持同样的观点,坚持让我带队参赛。这是两任院长对于军人的信任与厚望!部队上有一句名言,叫做“信任也是战斗力”。他们的共同信任,给了我足够的支持和鼓励。于是,便不辞劳苦,尽职尽责。群策群力,较好地完成了任务。

这是全部比赛结束后,我们固原中院代表队的全体成员合影留念。穿红色背心的,是篮球队员。
第一排从左至右:姜丽华、赵霞、杜雪琴、唐英、张燕、杨华、陈一新、李金虎、杨彦斌。
第二排从左至右:张凤兰、舞蹈老师(聘请自文化馆)、韩玉霞、胡德智、毅斌(本博主)、王兆元(院长,他是参加完一个会议后,同我们一起合影留念的)、田志海(副院长,他是参加歌唱比赛的)、舞蹈老师(聘请自文化馆)、马守虎、任亚洲、杨民著。
第三排从左至右:?、马秉柱、杨生发、李文明、杨靖、杨涛、邓彦玉、胡德斌、段克红、?、徐成、王世贵、宣耀文、蒲建军。
第一排和第三排的,里面有一部分是基层法院的同志,名字忘记了,故用“?”号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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