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讨论】关于内野高飞球的判定和攻守双方场上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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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CBO华北赛区刚刚战罢,而每年一度的北京高校联赛也烽火重燃,高强度的竞赛也为场上裁判带来不少难题,关于内野高飞球的判定就是其中之一!以下是达阵庄主对于“内场高飞必死球”的一段博文,希望能帮助大家更深的理解一些棒球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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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引用5月1日Swallows和友谊队比赛的内野高飞球状况,来说说自己对内野高飞球的理解和裁判及攻守双方的处理。
比赛当时Swallows已大比分领先友谊,胜负几已无悬念。五局下吧?友谊无人出局攻占一、二垒,打者击出二垒方向高飞球,两位跑垒员都起跑,二垒守备员漏接之后捡起球再传二垒(请注意,是漏接以后再传二垒),但到二垒补位的游击手并无触杀的动作。这时候情况来了,主审判【内野高飞球】,击球跑垒员出局,二垒审则判已经上二垒的跑垒员离垒过早,也出局。
根据棒球规则,”击出之球裁判员已能明确地判定为内野高飞球时,为使跑垒员易能采取行动,应立即宣告「内野高飞球」”,也就是击球跑垒员“立即”出局。比赛中,当任何一个裁判高喊【内野高飞球】之后,通常,其他裁判也会立即高举一手明确此判决的的成立,这是为了让攻守双方都清楚裁判的判决以便进行后续动作。“有趣”的是接下来的情况,当时垒审并没有跟主审做出一致的判决,反而判已上到二垒的跑垒员过早离开一垒出局,这是争议的关键。
因为:
1.
2.
3.
当时判决二垒跑垒员出局的瞬间,我以为是“误判”二垒封杀,因为守方很明显没有Tag(触杀),只是接球、踩垒。而当击球跑垒员出局,已解除原来在垒上的跑垒员必须强迫进垒的封杀条件,二垒手不能光是接球踩垒。当时必需在跑垒员还没安全进垒前先触杀才会造成出局,类似逆双杀的情况。当天判决的矛盾在于,不论是否已判内野高飞球,没接着的球根本不存在跑垒员提前离垒(你还可以佩服他有先见之明,先起跑了。)。
怕大家被这种误判扰乱了对棒球规则的理解,我藉此机会说一下垒上跑垒员面对内野飞球时应采取的行动:
裁判一判内野飞球,垒上跑垒员乖乖的回垒上站着。正常情况下,对方都能接到这种球,造成一出局。即使对方没接到,击球员还是立即出局,守方不管故意或是技术不好没接着,跑垒员还是不需要动,因为对方也不能因此传球双杀。
不过初学者还是要注意,内野高飞球的判定是在无人或一人出局时,一二垒有人或满垒时才会出现(守方才有机会投机或作弊使飞球落地变地滚球来双杀),如果是二人出局或是一垒没人,球打出去以后,击跑员都得拚命地往前跑,不存在内野高飞,而跑垒员在二出局时,只要队友击中球以后,都该努力跑垒,因为已经不怕被双杀了。
棒球的精彩或者说它的难度之一在于多人和多情况会在瞬间发生,这考验选手和教练对状况的事前研判和及时应变,当然也考验着裁判对规则的融会贯通和当机立断。比赛进入白热化,让实力来决定双方胜负,千万不要让裁判成为赛场上的焦点!
棒球梁老兵
規則的參考:
【内野高飞球】无出局或一出局,跑垒员占一垒、二垒,或满垒的情况下,击球员击出一高飞球(平飞球及企图触击而致成飞球者除外),内野手以普通守备行为即可接获者。如投手、捕手或外野手到内野对该飞球采取守备行为时,亦视同内野手。击出之球裁判员已能明确地判定为内野高飞球时,为使跑垒员易能采取行动,应立即宣告「内野高飞球」,又所击出之飞球在界线附近之上空时,应宣判「如属界内球的话就是内野高飞球」(INFIELD FLY IF FAIR)。因内野高飞球系属比赛进行中,跑垒员可冒险进垒,唯该飞球被接捕时,则视同普通高飞球,跑垒员须负「再触原垒」的义务,否则有出局的危险。虽经裁判员宣告为「内野高飞球」,但再成为界外球时则不属于内野高飞球。
【原注】:裁判员引用「内野高飞球」规则时,应以内野手普通守备行为下是否能容易接捕做为基准,不可擅自设定界线,如:以草地或垒线为界),例如该飞球虽然由外野手处理,但裁判员认为该球在一般情形下很容易被内野手接捕者,应宣告「内野高飞球」。「内野高飞球」不具申诉之要素,裁判员之判断优于一切,并须立刻决定之。宣判「内野高飞球」时,跑垒员可冒险进垒,若内野手让被宣告「内野高飞球」的飞球故意落地时,应以「内野高飞球」之规则为优先,仍为比赛进行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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