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别人怎么看,我自命不凡为小半个文化人。赖好,咱还能忽悠两句不是?毕竟也是胆敢开博客晒文章的人呐。
说起我的文章来,公文没有散文好,散文没有杂文好,杂文没有检查好,检查没有情书好,情书 …… 没有我人好。
古往今来,才子大抵很丑的。你想啊,长得帅,谁还用得着费劲攒一肚子墨水啊?百无一用是书生!
当然了,凡事总有例外,就像林有财、莫小楼、胡人、黑熊之流,内外兼修,金刚不坏,此谓极品也,只是少之又少、供不应求。
我呢,很正常属于毫不例外的绝大多数。
我们这类人那些年一起暗恋过的女孩,基本上都有着馥郁且忧郁的文青气质,风格含蓄、唯美、恬静,做派欲说还羞、朦胧悸动、酸酸甜甜 ——
对,正所谓“眉是山峰聚,眼是秋波横”那种范儿。她们即便是拒绝你的追求,也缠绵悱恻艺术兮兮,错错错莫莫莫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为什么你背着我爱别人你究竟有几个好妹妹
…… 总之,所托非人托尔斯梦的唏嘘要声情并茂,情非得已阴差阳错的愤懑要溢于言表。不如此不足以彰显文艺小调。
你们丑男怎能吸引美女的注意呢?问得好。话说,当年虽然没有快男、嚎声音什么的,但是毕竟还有破木吉他可堪轻吟浅唱,最不济诗朗诵也能一诉衷肠
—— 没有音乐细胞的怎么办?别急,闷骚一族还有杀手锏:咱索性一门心思直把书法苦练!
于是乎,我们日以继夜地力透纸背,每每连累课桌伤痕累累。
话说,我当年就是凭借字斟句酌端庄工整洋洋洒洒数十页纸的一封情书,打动了美女的一颗芳心,最终成功把该美女沦为花嫂。
自从阴谋得逞后,我便再也没有练过字 —— 男人是功利动物,由此足见一斑。
十六年来,除了签名我几乎没有摸过笔。认真来说,这其实是电脑带来的改变。
昨天,博友睿眼瞰天下夸赞我博客里的书法作品,那实为我三哥的杰作。我的兄长勤勉自重,他们笔耕不辍日渐精进,令我自惭形秽扪心不已。
我刚才试着写了几行,手生得很,都不像字了。今后,还得练。
有图有真相。以下先后为签字笔、圆珠笔、铅笔写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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