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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精里没有英雄

(2011-11-04 23: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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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喝者必为酒伤

分类: 酒经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这话听起来潇洒豪迈有够强词夺理。但是,以命换名,是否真的划算?

    细数嗜酒之徒,轻者贪杯误事、重者耽误功名、更甚者断送性命 —— 商纣王,灌夫,关羽、张飞,竹林七贤,李白、杜甫,海明威,古龙,…… 古今中外,概莫能免。

 

    花哥也算对酒略懂。

    记得去年有位博友细心统计后得出结论:花哥的博文大多数是写酒、剩余的也都跟酒沾边(她有翔实的数据) —— 总之,花哥无文不酒、无酒不文。

    我坦诚地讲:自己的文采只是初中肄业水平,无法登大雅之堂。

    出于职业守则考量,我的博客不能写工作,也不能写同事、同行、合作伙伴、衣食父母。那些,若干年后,如果我还不健忘,会在回忆录里写。

    所以,我只好写写酒,再写写酒肉朋友。花哥二十年酒精经验,相当多已在里面。

    我还可以负责任地说:不论学术价值只求商业功利的话,自己前面的四百多篇博文,适合初出茅庐的纯情青年们参考借鉴。熟读花哥四百篇,不会忽悠也会骗!…… 不对不对、说漏嘴了,是 …… 看过花哥四百章,不懂喝酒也能装!

 

    还是说正经的。

    现在,我只想劝大家戒酒。

 

    几天前,河南某地级市的前任书记,卒于家中。

    大约十年前,那时他还在省直没有外放,我和他吃过两次饭,知道了他酒量不行,也知道了他劝酒水平超行。

    他去地市赴任后,有人教他一招:双龙戏水。他给众人敬酒拿的酒壶装的是酒,跟随他随机为他斟酒的服务人员拿的酒壶装的是矿泉水。手法娴熟加上配合默契,倒也滴水不漏 —— 当然天衣无缝。有谁会傻到,发现小秘密呢?

    任期结束。这次,不知是何人、何事,使他喝得酩酊大醉。

    半夜他呕吐,夫人进去替他擦擦,又返回牌桌和闺蜜们继续进行友谊赛。第二天吃早饭时,发现他身体已经凉了。

 

    1995年夏天,我刚入职,公司酒才济济猛男如云。就连内部联欢,白酒底线都是N+1。对外,更加宁伤身体不伤感情。

    后来大家各奔东西,公司缺少高手,花哥滥竽充数许多年。

    当初跻身喝酒排行榜前列也即公司“酒仙委员会”的猛男们(他们时年大多是三十岁左右),现状如下 ——

    李某,班组长。单干后,1997年酒后驾摩托车撞电线杆,当场身亡。

    樊某,班组长。该行后,1999年因长期酗酒造成股骨头坏死,去广州求治花费30余万,因病致贫。现在走路费劲一瘸一拐,在老家县城一家单位看大门。

    杨某,兼职会计。离职高就,喝得更猛。2001年因酒精中毒,不治身亡。

    张某,技术员。后来结束停薪留职返回原单位上班,已经混到中层领导岗位。目前三高、糖尿病、武装到牙齿,已彻底戒酒。

    杨某,工程师。后来跳槽到大型建筑公司,去南方工地担任项目经理。目前三高、糖尿病、秃头,已基本戒酒。

    张某,出纳。后来被公司单飞发达的黄某挖走做财务经理。夫妻两地分居,去年在住处中风瘫痪,两天后才被人发现送医,捡回一条命,但是痴呆。

    杨某,办公室主任。他的追求倒不是在于喝、而在吃,并且食不厌精、脍不厌细,极其喜欢享受。嫌打工不赚钱,做了几年专职传销,财没发,婚离了。如今也是门卫。

    李某,副总。自从开始接受放疗手术,一年多来烟酒不沾。

 

    兔死狐悲,物伤其类。

    想我今日尚为幸运,实在应当感谢上天好生之德以及祖宗阴德庇佑!

    人必自重,方得他重。贪杯忘形,易邪迷心智、恐自损福禄。

 

    善饮者止于酒。如果非喝不可,我劝大家:适量饮酒,科学饮酒。

    我,也要说到做到。

    与君,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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