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海一栋改造中的高层公寓楼起火。截止目前,据公布于众的官方消息:楼内住户遇难人数达40余人。
这已构成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孟建柱宣布国务院调查组成立。预计结局:业主单位负责人要承担刑责,罪名是玩忽职守;施工单位相关人员要承担刑责,罪名是违章作业;上海市各级政府和官员以及消防局统统平安无事;上海市将开展一场声势浩大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改运动,并波及全国,不难想象,一小撮分子表面忧国忧民心中暗自窃喜
—— 所谓危机,没有危难哪来机会?
浅析火灾成因
从网上流传的图片和视频来看,火是在楼的四周燃烧,且火势不小。按常理推测:燃烧物应该是脚手架上布设的横向、竖向的竹笆、防护网;火源可能性比较大的是电焊作业所溅落的焊花(发博文前浏览网上信息,被花哥不幸而言中)、氧气乙炔切割焊接的火苗及融化颗粒、喷灯的火苗等。
四面同时燃烧,说明火势蔓延极快、可燃物不少、助燃物存在嫌疑也很大。所以,各个作业面可能放置有施工材料例如装饰板材、保温材料等其中有可燃物,粘合剂、油漆稀料等更是易燃品。
刍议灭火措施
大型建筑尤其是高层大型建筑,一旦失火,在火灾初起阶段若不能及时扑灭,到了蔓延阶段就极难遏制,到了猛烈燃烧阶段谁也没辙。而初起 → 蔓延
→ 猛烈燃烧,其间的时间只是以分秒计。等你打完119电话,消防队5分钟之内赶到,消防车占位、水带铺设、泵浦加压、水枪射水 ……
起火7、8分钟至少有了吧,已经猛烈燃烧阶段,除非百十平方的民房,要是大型高层建筑,你还灭啥火呢?谁要是不信花哥的话,烦请留意一下新闻影像、图片:所谓的“扑灭大火”,你看看哪一次能够中止燃烧
——
“扑救”过程有的历时几个小时甚至更长,里面凡能烧着的,任它再多也都成灰烬、碳化物了,自然而然地火就灭了、消防队来不来区别不大。
所以说,灭火一定要抢占先机,先机的核心是自救,自救的前提是楼宇消防设施完备好用。从新闻上得知,有一家住户正确使用室内消火栓系统逼退火焰、而后夫妇攀援而出成功逃生,这证明大楼内的水灭火设施正常投用。高层建筑都设有自动喷淋系统和室内消火栓系统,按现行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启动消防泵后,消防水池的供水量按最大灭火分区计算可以持续2小时;即便消防泵失灵,都有高位消防水箱,其容量可以保证两只消火栓水枪同时出水持续10分钟以上。
施工队的问题,有一条是肯定的:灭火预案不足。对于初起火苗,一个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即够用;火苗壮大,自室内消火栓拉过一条水带也能干掉。所以说,火起萧墙,皆因无备。
再论火场自救
关于火灾时的逃生、自救方法,我在前面博文《火场脱险之我见》中有过论述。结合本次高层火灾案例,补充一点看法。
高层建筑火灾逃生,最佳路线就是疏散步行楼梯。通往该楼梯间的门为甲级防火门、单向开启、加装闭门器以便开启后及时闭合。该楼梯间又叫防烟楼梯间,如果没有对外开启的窗户还要增设正压送风系统以防止烟气灌入。但是本楼火灾从外烧起,联动启动正压送风机的话反而更糟,因为吸进来的不是清新空气而是高温有毒烟雾。
这样的话,最好的办法就是紧闭门窗呆在屋内。顺室外脚手架攀援而下,一来需要体力、技巧支持,二来面对烟熏、火燎,难度系数太高,不是所有人都能胜任。万一火烧进来,退到卫生间,打开水龙头,一为降温,二为水流能带入一些空气避免自己缺氧。
最后,花哥重复那句老话:求人不如求己,救人先能自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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