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轻地,我走了,一如我轻轻地来。
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 …… 个酒瓶。
昨晚,第一场酒58度喝了近1斤(我和三位亲友喝掉2公升)、第二场酒52度喝了半斤多(我和三名战友喝掉2瓶),花哥还能摸回家简直如有神助。
早上醒来 —— 应该说“苏醒”才对,昨夜哪里是睡觉、分明是酒精中毒昏迷 ——
这大半天强忍着一种难以描述的滋味,比痛还苦、比难还受、太折磨人了。
我猜会有博友支招:花哥上一篇博文说得天花乱坠的,赶紧依计行事身体力行啊!
别逗花哥了,你没听说过“医不内治”的道理吗?嘿嘿。
花哥2005年工作总结有一段颇不理智的话 ——
存在问题:好喝酒。分析原因:酒好喝。思想根源:喝酒好。整改措施:酒喝好。努力方向:喝好酒。……
对了,有一位极聪慧的女子曾为这段话感到好笑,但花哥当年确实就是这样写的并交给了老板。
我总结自己喝酒主要产生三种弊端。
1. 伤身体。
2. 耽误事。
3. 得罪人。
那就戒了吧!
其实也不难。
我曾经从2003年10月8日至2006年10月7日,戒白酒整三年。
只是,戒酒简单(我很轻松地就戒过不下二十次了),文章咋办(酒不喝到位哪来的灵感)?
两害相权取其轻,俺还是告别酒坛为好。
各位,兄弟姐妹、亲朋好友、父老乡亲、港澳台胞、国际友人、天外飞仙 ……
们,从今往后都千万别劝俺喝酒啊,俺戒酒浇愁,俺跟酒有仇,俺原形毕露,俺献不起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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