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要让谁灭亡,必先令其疯狂。这是西人说的。
狗咬狗,一嘴毛。这是国人说的。
偷拍不挨打,此事古难全。这是别人说的。
冷看
X 咬 X ,千里共婵娟。这是花哥说的。
这几天,首善之都上演一出活报剧,给广大人民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伦理道德教育课。
名人和名台掐起来了。
本就一不咸不淡的小事儿,摊着两边的主都把自己当大爷,针锋相对寸土不让,愈演愈烈逐渐升级。双方都以正义的化身自居,仿佛卫道士、大英雄附体。可是,几个回合下来,都弄一身骚。
电视台这下糗大了吧,不但凡事伸手要钱的潜规则大白于天下,还被指名道姓地骂成妓院。而记者呢,在人眼里居然不如妓女,并且在人看来打你好像合该、人是民族英雄你是外敌。
回过头来说,也不怪人骂你们龌龊,看看你们做的事儿,我给你们总结七宗罪 ——
①
格调不高。没有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全国人民一派水深(涝灾)火热(酷暑)之中,你们不关心民生大计,偏去管家长里短。
② 干预行政。如果起因是住户侵占公共绿地,应该由规划、城管、物业等职能部门去处理。
③ 师出无名。就算出发点是为民鼓与呼,可为何不派新闻栏目出马?
④ 动机不纯。让娱记去采访,还偷拍,不能让人觉得行为高尚。
⑤
处事草率。你们简单想想就该知道对象是有身份、有家丁的实力派人物,既然没有KO对手的绝对实力,为何不带俩城管助阵?看他敢关公门前耍大刀!
⑥
公关失败。首先不该留那么多口实;再则不应恋战,碰见对方这么“流氓有文化”的气场,最好忍一忍先按下不表,还怕秋后算不了账?
⑦ 自毁山门。我草,你们要是还有一点儿血性,就该血债血还,抡块板砖砸他丫的!
草根英雄现原形。
说句心里话,曾经一度花哥很佩服此君,一来他的段子还挺可乐,二来他从“非著名相声演员”变成“著名相声演员”也是经历曲折与艰辛,其奋斗精神值得我等平凡之辈学习与尊重。
但是阔了,就变了。讽刺、挖苦起别人来依然一套一套、都不带打草稿,但尖酸、刻薄背后却渐渐让人瞧出一个小来。
该名人义正言辞指责对方曰:当面有诓人之意,背后必有害人之心。照着他这个逻辑,花哥来个接龙:脸上总是坏笑,肚里必有坏水。
恶心了老百姓不当紧,可现在,喉舌CCTV都出来说话了,乖乖,惊动龙庭了吧,看如何收场!
看到最新消息两则:①北京电视台发生火灾;②李菁、何云伟发表声明正式脱离“德云社”。
火气太大了不是?这是自然界在给你们双方提个醒呢!
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
写于2010年8月6日中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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