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引起的现金流在现金流量表中如何披露?
(2012-02-27 19:4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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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股份转让中心西南证券国信证券杂谈 |
分类: 财务知识案例 |
在现金流量表中,融资租赁引起的现金流变化应当在现金流量表中如何披露?我注意到2010年版讲解注明,“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是作为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披露,但也有人说融资租赁第一年支付的租赁费应当作为投资活动中购建固定资产的行为披露,以后年度按上述筹资行为披露,但是没有在2010年版的讲解上找到.
答:讲解“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部分已说明,是指融资租赁各期支付的现金。以前1998年的现金流量表准则(也就是最早的一版)规定“第一年租赁费放投资活动,后面的放筹资”。我个人认为这种做法更合理,因为首期租金往往是在合同生效后立即需要支付的,企业并未享受到延期付款,也就是没有就首期租金获得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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