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当的爱才有用
----周正教授的黄金教子法则
从前,有两个姐姐,A姐姐和B姐姐。这两个姐姐很有责任感,对自己的弟弟妹妹都很有爱心。A姐姐在工作以后,为了减轻父母的负担,每个月都给自己的弟弟寄些钱。因为她觉得自己工作了,可以减轻父母的负担,让弟弟生活得宽裕一些;B姐姐不是这样,她工作以后,只是在逢年过节的时候给弟弟寄些钱,也想让他生活得宽裕一些。从数量上和付出的代价来讲,肯定是A姐姐奉献精神更强一些,但效果会怎么样呢?后来,两个姐姐恋爱了、结婚了。先看A姐姐的丈夫,听说妻子每个月都要给弟弟寄钱,他会是什么想法?可能不好说。那看B姐姐,她的丈夫一看,逢年过节太太都会给弟弟寄一些钱,会怎么感觉?他肯定感觉:我的太太真是太好了,很懂事。甚至会说:“真没想到我的太太这么好,这么有责任感,对自己的弟弟爱护有加,我得向你学习。我是不是也给自己的妹妹寄些钱?”他们俩结婚以后,男方的家族会有什么感觉?----哎呀,这媳妇真好。“你看,我哥过去都没想到这一点,男孩儿嘛心粗,自从跟我嫂子结婚以后,还知道关心我了!”男方的家庭会觉得娶了个好媳妇,“你看我儿子受影响了!”那么,弟弟呢?B姐姐的弟弟想:姐姐结婚以后,有好多东西要添置,过年过节还赞助支持我;姐夫没有阻止这件事情,还愿意给我寄,说明我的姐夫也是一个通情达理的好姐夫!B姐姐---无论婚前婚后、工作前工作后,她的所作所为,带给周围人的都是快乐,都是幸福,都是爱的感觉。
而A姐姐结婚以后呢?她的丈夫就考虑:每个月都给太太的弟弟寄钱,对自己家的生活造成了一定负担。当然也会有一些家庭条件好的不在乎这些,可以说我们生活中很少见这样的家庭---即使婚后把自己的经济、财力每个月都分给亲属一部分。他就可能提出来:我们家还有好多事情要做。比如说,我们家的别墅还没买吧?车还没有吧?尽管我们现在有吃有喝,但生活质量要提高啊!作为女性,一般会首先尊重自己的丈夫,尊重自己的家庭。A姐姐就觉得丈夫说得对,怎么办呢?只好缩减:原来是每个月都给,现在变成逢年过节给。弟弟怎么想?会觉得:就是不一样,姐姐原来月月都给我钱,现在结了婚,肯定是姐夫不愿意!虽然还给一些,但那比要比原来差多了。他会觉得有人情世故、人情冷暖在里头,觉得感情还是不一样了。A姐姐的丈夫会觉得:原来人家月月给,现在变成这样了,都是我给控制的。A姐姐想:原来月月都给,现在不能这么给了,心理上对弟弟有点儿歉疚,却无能为力。同样的钱,B姐姐的所作所为,永远让她周围所有的人感觉到幸福,感觉到爱,感觉到快乐,感觉到温暖。而A姐姐,现在花的钱并不比B姐姐少,也是过年过节时给,但给她的感觉是:丈夫感觉也不好,自己感觉也不好,弟弟感觉也不好,大家感觉都不好。因此,爱,一定要适当;爱,一定要有度。说得更明确一点:爱,一定要从最低点着手;爱,不能从最高点着手。
母女之爱、父子之爱,都是这样。很多父母对孩子关爱备至,什么事情都代办、包办了,等到稍稍有些达不到、不满意的时候,孩子就会觉得父母做得不好。实际上,父母应该提供的只是最基本的生存支持,而不能提供太多。像剥鸡蛋皮、洗手帕、系鞋带、整理书包,这些都不是父母应该做的。现在的很多父母并不是不爱孩子,就像很多丈夫并不是不爱妻子,很多妻子并不是不爱丈夫一样,他们都把自己定位在一个非常高的起点,他们都是“A姐姐”,觉得我月月给钱不是更好吗?他们的付出在很多时候忽视了自己的经济条件、身体状况,以此为代价去迎合对方、支持对方。实际上,爱孩子的父母首先要做到的,就是让自己健康,让自己过得好。从明天开始,大家就要这么想了。你不能错误地认为,看我儿子呀,这个鸡蛋他就是不吃,得给他剥了鸡蛋皮,塞到他嘴里。一定要在心理上打个折扣,不吃就不吃,不吃我也不给他剥,宁肯让他饿着。一旦爱过了,造成的伤害会很大、很沉重。爱得多也不行,爱得多就变成了伤害。只有适度,才是真爱!
爱,一定要适当;爱,一定要有度。说得更明确一点:爱,一定要从最低点着手;爱,不能从最高点着手。“世界上最大的恶,不是恶,而是善;大善乃是最恶。太过的东西,即便是以爱的名义出现的,也会带来很大的伤害。如果这个度你把握不太好的话,宁肯欠一点儿。所有的爱,只能在心中;表达出来的爱,往往和爱没有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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