缠论定理汇总
一、技术分析基本原理一:任何级别的任何走势类型终要完成。
1、走势中枢:某级别走势类型中,被至少三个连续次级别走势类型所重叠的部分。中枢区间为前三个连续次级别走势类型的重叠部分,ZG是三个高点中的最低者,ZD是三个低点中的最高者。
2、盘整:在任何级别的任何走势中,某完成的走势类型只包含一个走势中枢,就称为该级别的盘整。
3、趋势:在任何级别的任何走势中,某完成的走势类型至少包含两个以上依次同向的走势中枢,就称为该级别的趋势。该方向向上就称为上涨,向下就称为下跌。
二、技术分析基本原理二:任何级别任何完成的走势类型,必然包含一个以上的走势中枢。
1、走势分解定理一:任何级别的任何走势,都可以分解成同级别“盘整”、“下跌”与“上涨”三种走势类型的连接。
2、走势分解定理二:任何级别的任何走势类型,都至少由三段以上次级别走势类型构成。
3、走势类型分解原则:一个某级别的走势类型中,不可能出现比该级别更大的中枢,一旦出现,就证明这不是一个某级别的走势类型,而是更大级别走势类型的一部分或几个该级别走势类型的连接。
4、涨跌完备性定理:市场中的任何上涨与下跌,都必然从三类买卖点中的某一类开始以及结束。
三、走势中枢定理:
1、走势中枢定理一:在趋势中,连接两个同级别走势中枢的必然是次级别以下级别的走势类型。
2、走势中枢定理二:在盘整中,无论是离开还是返回走势中枢的走势类型必然是次级别以下的。
3、走势中枢定理三:某级别走势中枢的破坏,当且仅当一个次级别走势离开该走势中枢后,其后的次级别回抽走势不重新回到该走势中枢内。
中枢后的走势有两种情况:该走势中枢的延伸、产生新的同级别走势中枢。
4、走势中枢中心定理一:走势中枢的延伸等价于任意区间[dn,gn]与[ZD,ZG]有重叠。换言之,若有
Zn,使得 dn>ZG 或
gn<ZD,则必然产生高级别的走势中枢或趋势及延续。
5、走势中枢中心定理二:前后同级别的两个走势中枢,后GG〈前 DD等价于下跌及其延续;后 DD〉前 GG
等价于上涨及其延续。后ZG<前
ZD且后 GG〉=前 DD,或后 ZD〉前ZG 且后 DD=<前
GG,则等价于形成高级别的走势中枢(扩展)。
6、第三类买卖点定理:一个次级别走势类型向上离开走势中枢,然后以一个次级别走势类型回试,其低点不破ZG,则构成第三类买点;一个次级别走势类型向下离开走势中枢,然后以一个次级别走势类型回抽,其高点不升破ZD,则构成第三类卖点。均以第一次离开为准。
四、级别确定:
1、走势级别延续定理一:在更大级别走势中枢产生前,该级别走势类型将延续。
2、走势级别延续定理二:更大级别走势中枢产生,当且仅当围绕连续两个同级别走势中枢产生的波动区间产生重叠。
五、买卖点与走势转折:
1、背驰-买卖点定理:任一背驰都必然制造某级别的买卖点,任一级别的买卖点都必然源自某级别走势的背驰。
2、买卖点级别定理:大级别的买卖点必然是次级别以下某一级别的买卖点。
3、趋势转折定律:任何级别的上涨转折都是由某级别的第一类卖点构成的;任何的下跌转折都是由某级别的第一类买点构成的。
4、背驰-转折定理:某级别趋势的背驰将导致该趋势最后一个中枢的级别扩展、该级别更大级别的盘整或该级别以上级别的反趋势。
5、走势背驰段:在某级别的某类型走势,如果构成背驰或盘整背驰,就把这段走势类型称为某级别的背驰段。
6、精确定位大转折点定理:某大级别的转折点,可以通过不同级别背驰段的逐级收缩范围而确定。区间套,即依据背驰段从大级别向小级别逐级寻找背驰点的方法。
7、小背驰-大转折定理:小级别顶背驰引发大级别向下的必要条件是该级别走势的最后一个次级别中枢出现第三类卖点;小级别底背驰引发大级别向上的必要条件是该级别走势的最后一个次级别中枢出现第三类买点。
在走势中的任何一个点,必然面临两种可能:走势类型的延续或转折。对于一个必然的买点,必须满足以下的两种情况之一:一个向上的延续或一个由下往上的转折。无论前面的走势是什么情况,都唯一对应着一个中枢存在后走势的延续或转折。
8、买卖点的完备性定理:市场必然产生赢利的买卖点,只有第一、二、三类。第一类买卖点是某级别趋势中,一个次级别走势类型离开该趋势最后一个走势中枢后形成的背驰点;第二类买卖点是第一类买卖点的次级别回抽结束后再次探底或回试的那个次级别走势的结束点;第三类买卖点是第一个次级别走势类型离开走势中枢,然后以一个次级别走势类型回抽,不回到走势中枢的走势类型终结点。
六、利润最大化定理:利润率,是指每次操作的平均利润/需要占用资金的平均时间。
1、第一利润最大定理:对于任何固定交易品种,在确定的操作级别下,以下面的操作模式的利润率最大。
固定操作品种,只参与确定操作级别的盘整与上涨,对盘整用中枢震荡方法处理(该处原则上全仓操作),保证成本降低以及筹码不丢失(成本为
0后是筹码增加),在中枢第三类买点后持股直到新中枢出现继续中枢震荡操作,中途不参与短差。最后,在中枢完成的向上移动出现背驰后抛出所有筹码,完成一次该级别的买卖操作,等待下一个买点出现。
2、第二利润最大定理:对于不同交易品种交易中,在确定的操作级别下,以下面激进的操作模式的利润率最大。更激进的操作方法是不断换股,不参与中枢震荡,只在第三类买点买入,一旦形成新中枢就退出。即只参与三买后的次级别向上至次级别走势不能创新高或出现背驰或盘整背驰退出,寻找下一个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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