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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瞪鬼,老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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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迷瞪鬼真的是属于那种心神不清,经常做糊涂事的人,而且有的还特离谱。就说胡同头条的老宣,可能就属于这类人吧。先说做饭,刚结婚那会儿,他很积极,媳妇每日里工作很忙也很累,他呢较比的清闲,就准备做饭犒劳媳妇。那日里,等媳妇上了桌,一尝那拍黄瓜:“哇呀,咋那么酸啊?”哦,老宣说:“可能是醋加多了,我去加些糖。”等拍黄瓜再上桌子,媳妇再一尝,立马吐了出来:“呸呸,真是打死卖盐的了。”“嗯?那是怎么回事,我加了不少糖啊。”媳妇说:“我看你是加错了,肯定把盐当糖了。”呀!老宣一拍脑袋瓜:“看我这糊涂劲儿,糖罐里搁错了盐,还没换过来呢。”
一次一岁多点的儿子发高烧,可能烧得太高了,翻了白眼直抽抽,媳妇着急得直掉泪。打电话叫回老宣,慌得老宣进了家门,冲上前去抱起来就往外猛跑,媳妇在后面怎么喊也不回头,您倒是看着点呀,等到了大马路上叫出租车时,这才回过神来,疑?怎么抱的是个枕头呀?这时候,媳妇在后面呼哧带喘地抱着休克的儿子才跟了上来,把媳妇气得呀,已经说不出话来了。
别看老宣生活上迷瞪,其实工作起来也还是很卖力气的,因他有个好人缘,不管熟悉不熟悉,他都会和人先搭啦话,因此单位就让他到销售部门去搞销售。但是就是因为老宣有时候总迷瞪,可害苦了那些与他搭班的人。搞销售也经常出差,他到好,赶不上火车似乎成了他的专利,八点的火车,他总是八点过会儿才到,早上十点的火车,他能在晚上十点去火车站。一来二往的,人们都不喜欢与他搭班了,他也混出了“迷瞪鬼”的绰号来,不过这并不影响他的工作热情,他想,你们不和我干,那就自己干。
还别说,就是怪,就这么一个迷瞪人,他的业绩也总是不错,咱就说说一个外地单位负责业务的老总来京签合同的事吧。这个合同接洽过不少次,老宣早就等着了,一听说人家来京了,他立刻赶到宾馆去与人家接洽。到了宾馆里,闲搭啦话,好话捧上了天,把人家老总说的是眉开眼笑的,言来语往,老宣知道人家对价码的底线基本认可。趁着高兴之际,先将两条上好的大中华烟摆弄到了桌子上。斜眯着那两条烟,老总也欢喜,然后老宣将合同拿出来,双方高兴,连带着价格满意,白纸黑字签好了。老宣顺手拿起二锅头来,又在桌子上摆上了事先准备好的酒菜,说是庆祝一下。然后两个人开始划拳喝酒,花天酒地起来。最后是双方喝得都迷瞪了,老宣晃晃悠悠地顺手将那准备好的两条大中华又拿了起来,夹在胳肢窝底下,磕磕巴巴地说声:“太……太晚了,我回……回去了,您歇着吧。”
第二天,媳妇看到老宣的那两条烟,生气的说:“皮又痒痒了不是,不准许你抽烟,怎么又买?”老宣摇摇还很晕的头,有些莫名地说道:“我可一直没敢抽烟,你这会儿是在找茬吧?”媳妇向桌子方向努努嘴:“那是什么?”吔,老宣也傻眼了,登时清醒了不少:“这两条烟长腿了,怎么跑到咱家来了呢?”赶紧起床赶到饭店,人家老总可没给好脸,和人家老总赔了半天的不是,总算是云开雾散了。
之后,老宣照样迷瞪着做事,迷瞪地过日子,好似皮也没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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