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大提琴的起源与发展

(2013-05-23 09:28:41)
标签:

杂谈

唐山夫朗沃琴行

文化

分类: 钢琴学习园地

 在意大利小城威尔切利(vercelli)的一座名叫圣克里斯托弗(San cristoforo)的教堂里,有一幅由北部意大利画家费拉里(Gaudenzio Ferrari 1470-1546)所作的油画。画的名字叫“La Madonna Degliaranci”。画中可见到形似高音维奥尔琴(Viola da braccio 小提琴的前身)的乐器在被一位女性放在肩头演奏。这幅画诞生于1529年至1530年间,被认为有可能是最早的一幅此种乐器的肖像画。
  无独有偶,在费拉里的另一幅作品中 萨洛诺教堂(Saronno Cathedral)的一幅壁画中,人们不但看到了这种高音乐器,同时出现的还有中音和低音乐器。正如壁画上所描绘的,这种乐器家族里的低音乐器有三根琴弦,而且并不像高音乐器那样放在肩头演奏,而是置于胸前放在两膝间演奏的。至今,这幅创作于1535年的壁画仍被公认为是最早的记录完整提琴家族的艺术品。由于这幅教堂壁画与之前的那幅单独记录高音维奥尔琴的油画的创作时间相近,可以推断,维奥尔琴家族中低音乐器的出现距离他们的兄长——高音乐器并不遥远。
  这类被描绘在画布上或建筑上的乐器可以被今天的我们当作是一种在乐器学中考证史实的证据。这对我们确定提琴家族的产生时间,尤其是家族中低音乐器的外形与演奏方式的演变提供了最直观的参考信息。通过它们,我们对此种低音乐器有了以下一些概念:
  从外形上看,这种低音乐器与家族中的其他高音和中音乐器相近,只是体积要大一些;它们都有着突起的边缘;较窄的指板(相对于Gamba琴,一种设置有品格的低音维奥尔琴而言);琴头的形状为螺旋状;面板是否像今天那样有一个拱起的弧度并不能清楚的判断;或者因为时间久远的原因,弦的数量已无从辨认了,但是我们从琴头的三个弦轴可以判断,它是一个只使用三根弦的乐器(其它高音和中音乐器亦是如此)。
  阿格里克拉(Martin Agricola 1486-1556)在他的最后一版的《Musica》一书中提到了一种四根弦的低音乐器,定弦方式为 F-G-d-a。他把这种乐器称为“Polischen geigen”,即波兰(小)提琴。从那时起,这种低音弦乐器的定弦方式除低音弦F在今天看来比较不同寻常外,其他的三根弦的五度定弦方式一直沿用至今。
  关于提琴家族的确凿信息还可以在意大利音乐家兰弗兰科(Giovanni maria Lanfranco)的一本叫做《Scintille di musica(1533年出版)的著作中找到。兰弗兰科介绍了一种三根弦,以五度定弦的,叫做“Violetta da braccio senza tasti”的乐器,至此,是da braccio这个后缀词第一次以书面形式应用并被记录了下来。
  Silvestro Ganessi 1492-1550),意大利作曲家、Gamba演奏家。有史料记载,它曾公开演奏过一把没有品格的三根弦的乐器,他演奏的这件乐器的定弦方式为F-c-g。第一位使用4根弦的低音乐器的音乐家是前面提到的意大利人兰弗兰科。他当时是以B1-F-c-g的方式定弦的。在意大利,定弦方式由从前的B1-F-c-g到新的C-G-d-a的转变是在17世纪上半叶进行的。而后,C-G-d-a这种定弦方式一直沿用至今。
  在德国,C-G-d-a这种定弦方式的出现则要早得多,大约16世纪中叶就开始了。早在1532年,盖尔勒(Hans Gerle 1498-1570)在他的《Musico Teusch》中就已经对低音弦乐器的这种定弦方式有所记载了。
  而在法国和英国则正好相反,低音弦B1一直被沿用到18世纪初期。
  五弦与六弦大提琴:
  为了在不换把位的情况下能够更方便的演奏高音,提琴家族中曾出现过五根弦的大提琴。这种大提琴比常见的四弦大提琴多出了一根高音的d1(或e1)弦。当时甚至一度出现过实验性的六弦大提琴。五弦大提琴直到18世纪初叶在欧洲仍可见到其身影。
  在 马特森(Johann Matheson)所著的《Neu eroeffenten Orchestre》(德国汉堡 1713年出版)中写道这是一种非常棒的大提琴,名曰“die Basa Viola”“Viola di Spala”,它拥有56根琴弦。使用它,用同样的工作量,可以达到在其他乐器(指四弦大提琴)上左手上下翻飞不停换把所不能及的演奏效果……”
  这种五弦和六弦大提琴的改造尝试最后还是以失败告终了。这两种乐器也渐渐淡出了历史的舞台。在德国,我们可以在大提琴家、教育家多皂尔(Justus Johann Friedrich Dotzauer)所编著的《大提琴教程》(美因茨 1832年出版)中找到证据。他在书中描述:1725年开始,大提琴的第5根弦已经被演奏家们视为多余的东西而将其放弃,普通的定弦方式(4根弦)一直沿用至今。而在法国,情况却完全相反。法国音乐家莫米尼(Jerome Joseph de Momigny)所著的《Encyclopidie Methodique》一书中,依然使用了C-G-d-a-d1的五弦定弦方式,而这本书出版于1818年。这说明五弦大提琴虽然并常见,但在19世纪初期的法国仍然被演奏着。
  大提琴尾柱:
  使用尾柱的大提琴演奏方式是从19世纪的后30年才渐渐产生并传播开来的。这可以从大卫多夫(Karl Davidow)的《大提琴教程》(莱比锡 大约1888年出版)中得到印证。更详细的信息来自斯维尔特(Swert)和格林菲尔德(Gruenfeld)共同编著的《隆贝格大提琴教程》(Romberg Schule 1890年出版):这种持琴姿势(指旧式的,不使用尾柱而用双腿将琴身固定的姿势)几乎已经过时了,大多数当代的大提琴家使用长约78英寸(1820厘米)的旋入并固定在琴身下方的尾柱。之前的持琴姿势在我看来是不舒服并且不美观的;另外,所有人都知道,由于通过腿施加给琴身的压力,加之衣服对紧贴琴身所起到的消音作用,琴的声音会受到明显影响。此外,这类提琴制作工艺的改革也与演奏技巧的发展密切相关:尾柱的使用使颤指更加容易,并使大提琴高把位的炫技演奏成为可能。
  1720世纪的大提琴作品:
  在17世纪,大提琴在通奏低音(Generalbass)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同时演奏的还有如羽管键琴,管风琴或琉特琴等。旋律则由高音乐器完成,如小提琴奏鸣曲、长笛奏鸣曲、咏叹调等等。然而到了1650年后,也出现了为低音乐器而作的奏鸣曲,但大部分是为 Gamba琴创作的,大提琴和大管奏鸣曲却非常鲜见。很多原为Gamba琴而作的乐曲后也用大提琴演奏了,因为1750年以后Gamba琴就渐渐退出历史舞台了。
  第一首为大提琴而作的独奏乐曲是由安东尼(Giovanni Degli Antoni)在1650年所作的。不久以后越来越多的作曲家开始创作大提琴作品,如:嘉博列里(Domenico Gabrielli)、贾契尼(Giuseppe Jacchini)、达拉巴科(Evaristo Felice Dall’Abaco).

  在18世纪,典型的大提琴协奏曲是从维瓦尔第(Antonio Vivaldi)开始的。他一生共创作了27首大提琴协奏曲。成为了当时作曲法的重要规范。巴赫(Johann Sebastian Bach 1685-1750),他是发展平均律的里程碑式作曲家,为那时主要被当做通奏低音乐器的大提琴创作了伟大的不朽之作:《六首大提琴组曲》。直到今天,这部作品仍被认为是真正的大提琴作品文献的开端。

  鲍克里尼(Luigi Boccherini 1743-1805)写作了至少40首大提琴奏鸣曲。此外,他还创作了12首大提琴协奏曲,同样非常著名。几乎在同一时期诞生的由海顿创作大提琴协奏曲更是当今最常被演奏家演绎的作品之一。
  大约从1770年开始,大提琴确定了自己在室内乐演奏中的地位:弦乐四重奏、钢琴三重奏和由此衍生出的其他类型(如五重奏)等等。从那之后,相关作品便稳步地发展了。
以旋律乐器与钢琴所组合成的奏鸣曲形式是首先由贝多芬(Ludwig van Beethoven)深入发展,并典型化的。从贝多芬为大提琴创作的典范之作《5首大提琴奏鸣曲》开始,19世纪和20世纪上半叶的作曲家共为大提琴创作了超过150首奏鸣曲。
  19世纪大多数有影响的作曲家将小提琴和钢琴作为音乐会独奏乐器,并为其创作协奏曲。然而还是有很多为大提琴创作的作品,这些作品在协奏曲文献史上同样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在这个时期的大提琴协奏曲作曲家中最著名的要数舒曼(Robert Alexander Schumann)、圣桑(Charles Camille Saint-Seans)和德沃夏克(Antonín Leopold Dvorak)。舒曼的a小调大提琴协奏曲、圣桑的a小调大提琴协奏曲和德沃夏克的b小调大提琴协奏曲一直都是最常被演奏的浪漫主义时期的大提琴协奏曲作品。此外,贝多芬曾为钢琴、小提琴和大提琴创作了著名的三重协奏曲。受贝多芬的启发,勃拉姆斯为小提琴和大提琴创作了双协奏曲。圣桑创作过两首大提琴奏鸣曲。他的另一首脍炙人口的大提琴作品是管弦乐组曲《动物狂欢节》中的《天鹅》。
  其他为大提琴创作出不朽名作的还有:门德尔松、柴可夫斯基、拉罗、埃尔加、阿尔伯特、布鲁赫、蒂利约特等。
  当20世纪到来时,大提琴作为一件独奏乐器已经让作曲家们足够重视甚至偏爱了。许多作品中已经能够非常全面的体现大提琴的音色与演奏技巧的多变性。其中不乏难度极高的炫技作品。如:卡萨尔斯、罗斯特罗波维奇、福尼埃、杜普蕾、马友友、麦斯基、皮亚季戈尔斯基以及以演绎当代作品而著名的帕尔姆等等。作曲家肖斯塔科维奇为罗斯特罗波维奇创作了两首协奏曲;里盖蒂(Gyorgy Ligeti)和潘德列茨基(Krzysztof Penderecki)都为大提琴创作过协奏曲和独奏作品。其他在这个时期为大提琴作品文献做出卓越贡献的还有如:卢托斯瓦夫斯基(Witlod Lutoslawski)、齐默曼(Bernd Alois Zimmermann)、普罗科菲耶夫(Sergei Prokofjew)、迪蒂耶(Henri Dutilleux)等。其中有些作品是专门为帕尔姆所作的。捷克作曲家马尔蒂努(Bohuslav Martinu)为大提琴创作了两首协奏曲和大量的奏鸣曲。在十二音序列领域中,为大提琴创作的作曲家有:克热内克(Ernst Krenek)和亨策(Hans Werner Henze)等。
 http://s5/mw690/68c14da3tdd58ae2cd7d4&690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