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由于“在性向教育方面的落后”,同性恋,仍被很多人视为洪水猛兽。如何正确的认识、对待同性恋,涉及到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现今我们社会的大部分人对同性恋现象难以认同,更难以正确面对和对待。正因为如此,导致了许许多多悲剧的发生,今年6月15日凌晨,四川成都某高校外国语学院教师、刚考取博士研究生的罗洪玲,从一座公寓的13楼坠下,当场身亡,作为广大“同妻”的一员,“同妻”罗洪玲的惨死更应当引起我们社会的高度重视和深度反思。张北川教授是我国最早研究同性恋的著名性医学家,也是国内首位在男同性恋人群中进行大规模艾滋病干预的专家、马丁奖得主,现转载他最近在《健康报》发表的一篇有关同性恋的文章,深切期望博友们能在阅读后,对同性恋的认识和态度能够有所转变。原文如下:
同性恋和同性恋者——从字面看,同性恋指发生于同性间的性爱、情感。当某个人的性欲指向(简称性向或性取向、性倾向)主要或仅仅面向同性时,称为同性恋者。
调查发现,即使文化、经济背景不同,一个社会通常有2%~5%成年男性只喜欢同性,或喜欢异性的同时也喜欢同性。其中,西方现代国家的同性恋者为摆脱孤独,更多地流入大城市,而城市里发达的资讯会使个体更好地理解自我,进而形成可见的同性恋社区。
同性恋?非病态!弗洛伊德1935年在一封著名的信中指出:同性恋“绝不值得羞愧,它绝非罪恶,绝非堕落,也不能划为某种疾病。”上世纪40年代末,性学大师金西较全面地阐明了同性恋“非疾病化”观点。之后,心理学家的研究进一步否定了同性恋“疾病化”的观点。上世纪70年代,美国精神病学会把同性恋从精神疾病名单中剔除。后来,美国心理学会等数个专业学会亦为同性恋正名。美国心理学会声明指出,同性恋不损害个人的智力、判断力、稳定性、可依赖程度和一般的社会能力、职业能力,并引导大众纠正对同性恋的偏见,努力消除公众把同性恋视为疾病的污名化和同性恋因此产生的耻辱感。
近百年间,医界曾使用多种方法,包括性激素注射、精神分析法、行为主义的“厌恶疗法”等“治疗”同性恋,然而或全然无效,或只有暂时“疗效”,有的甚至导致一些被治疗者完全丧失了性欲。研究表明,同性恋的性向首先是先天因素决定的,其次才是种种后天因素影响所致。由于这些因素的“不可逆”,所以性向难以改变。当代科学认为,同性恋者和异性恋者一样,都可以是正常人。只不过,作为一种群体,同性恋者是性方面的少数族裔。这些重要发现和认识导致1992年WHO《国际疾病分类(第十版)》不再把同性恋视作疾病。
消除偏见,反对歧视
性向歧视不仅导致了高比例同性恋者出现心理问题乃至自杀倾向,它也是男同中艾滋病流行的主要原因之一。歧视在许多国家包括中国还引发了特殊问题,它迫使同性恋者普遍与异性结婚,进而破坏了婚姻质量。
人类对同性恋的认识受到经济、文化发展的制约。工业化和城市化社会的出现、科学的发展、同性恋者为平等权利付出的努力,使现代同性恋者的地位发生巨大改变。如今,许多发达国家已立法保障同性恋者在教育、劳动、婚姻等方面的平等权利和机会。许多发展中国家也发生了重大转折,例如古巴和越南政府表态反对性向歧视,“金砖国家”中的南非和巴西,也立法保障同性恋者的权利。
21世纪以来,我国对同性恋的认识也发生了重大变化,精神卫生界已初步和国际先进接轨,不再把同性恋归为有病一族。然而,也有一些医生这方面知识仍比较落后,譬如,当同性恋者迫于社会压力提出改变性向时,他们不是帮助对方建立良好的自我认同而是支持传统偏见,提供所谓的治疗。不过,随着社会的发展,可以预期这种情况会逐渐减少。
转载于2012年11月2日《健康报》青岛大学医学院 张北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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