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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次回应我王“抄袭”说

(2013-03-10 13:55:25)
分类: 随笔

 

昨晚我的回复受到几个网友的关注,我有点话要说。


1、昨天我说梁欢“无知”,针对的只是那句话:“道理是越辩越明的”。既不是针对他指控力宏抄袭(这点我尚未发表任何意见),也不是针对他这个人(我对这个人一无所知)。


那么就回到这句话本身吧。道理是越辩越明吗?试问,如果伊比鸠鲁和维特根斯坦有幸生在同一个时代,让他们讨论一下关于人生应该要如何过,崇尚尽情享乐和认为人生应该在受苦中才能得到真理的这两位大哲学家,倘若辩论起来,结果会如何? 


再举一个对国人来说更加熟悉具体的例子吧,人活着,应该出世还是入世?你让孔圣人和庄生辩论,结果又会如何?莫说他们两位,你把这个问题问问你身边的朋友,问问自己,恐怕每个人的答案也各不相同,并且每个人都也能说出一番自己坚信的大道理吧!


道理是越辩越明的?拥有这样信心的人,若不是对人生了解得太少,便是对自己的学问太过自负。然而,真正的大学问家们是怎么说的?大哲学家蒙田在自己的书房房梁上刻着这样一行字:“我一无所知。”


当然,我昨晚不应该在没有说明任何前提的情况下用“无知”这样尖锐的字来形容一个我完全不认识的人,对此,我愿意向梁欢道歉。同时希望梁欢能够体谅,作为宏迷的我,最近绷得有点紧的神经。


2、有些网友给我发了好几条信息,澄清梁欢是力宏的真粉,言下之意似乎是说,既然是真粉,他说力宏抄袭,就不是抹黑,至少他没有恶意。


首先,梁欢是不是力宏的真粉,不在我关注的范围之内。谁爱力宏,谁不爱力宏,这跟我没有任何关系,更不能成为我作出任何判断的依据:难道因为一个人不爱力宏,TA就不能批评力宏?又或者,难道因为一个人好像很爱力宏,TA批评力宏的言词就一定是有道理的?我看不出这其中有任何必然的因果关系。


其次,他有没有恶意,我也不发表任何看法。我只就事论事。根据这位网友提供的信息,梁欢判断“大城小爱”抄袭的依据,似乎是编曲?并且他说他不是根据国际标准,而是他自己的标准?


假设就是这样吧,那么我的意见如下:


关于编曲相似这件事,很多宏迷可能都听过一个轶事,力宏早期的唱片公司曾帮他收过一首歌,制作公司把编曲也弄好了之后,却没有跟原来的唱片公司续约。制作公司为了不浪费那个编曲的钱,就让力宏为那个编曲重新写了一首歌,等于是先有编曲再有旋律,这就是后来那首宏迷们耳熟能详的“如果你听见我的歌”。而原来唱片公司收的那首歌,就是吴宗宪的“我会想你”,力宏在他的小传《纯属意外》中提起这件事(P135),他说,如果你比较一下这两首歌的编曲,尤其是前面刚开始吉他solo的部分,真的很像很像。


这件事至少能说明两个问题:


(1)编曲不是判断一首歌是否抄袭的标准。如果是,那么力宏的制作公司不可能不知道,力宏也不可能不知道。还是说,他们都不知道,只有梁欢知道?


(2)力宏的音乐才华。众所周知,一般的创作,一定是先有旋律,再有编曲,这就好比在白纸上画美丽的画,总是相对简单的,然而给你一个固定的编曲,限定了主题,再让你写旋律,这当然就难得多。打个不太恰当的比方,一个设计师装修房子,总是先做好风格的设计,再决定要给这个房子搭配什么家具。倘若屋主先把一堆家具买来,再让设计师根据这些家具来设计,并且做出来的效果还要好看,这对设计师的功力要求就是完全不一样的。


结果如何呢?我们已经都知道了。前阵子我一个朋友第一次听到这首歌,盖世英雄演唱会的live版,她夸力宏的歌好听,我说这首歌不是新歌,她非常惊讶:“听不出来啊?”


时间就是力宏的才华最好的证人。好的作品,经得起岁月的涤洗,经得起听众耳朵的考验。


再说回抄袭的标准,我不知道这位梁欢是何许人也,居然可以为抄袭设立一个他“自己的标准”。所谓的“八小节相似才算抄”的“国际标准”只是一个最基本的要求,包括音乐的乐思、主题、乐句的旋律走向等等都是必须考虑的因素,国际上关于这方面的法律一直在不断修改完善,甚至包括心理学也被列入参考和研究的范畴。判断抄袭是一个绝对的技术活,如果梁欢真的是“专业人士”,那么他就应该懂得音乐创作的艰难,也应该能够更加珍惜别人创作的心血,凭“自己的标准”就要判断一个他欣赏的音乐人某个作品“抄袭”,他何德何能、又于心何忍?!


至于某些外行总是叫嚣“听起来明明就一样”,我只想奉劝一句:如果你不是拿人钱财的黑子,那么这种贻笑大方的话还是少说几句比较好,免得暴露自己的无知。倘若你真的只是正义感爆棚、而且你又真的觉得你有资格判定我王抄袭,那么我给你指一条明路吧:www.csusa.org (Copyright Society of the U.S.A),我王的音乐版权应该都在美国,往那儿击鼓鸣冤去吧,告赢了,你也就顺便达到你出名的目的了,历史定会铭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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