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运乙绝,丑未相冲应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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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命例点评 |

剑桥易学/文
1976年7月13日 六月十七日
乾造:丙辰 乙未 丙寅 丙申
大运:丙申 丁酉 戊戌 己亥 庚子 辛丑(8岁上运)
点评:此命丙火日主生于未月,伤官当令而旺,官星癸水入辰墓,未辰破,就有伤官克官之象,说明原命局已经显示命主有犯官非的信息,只待年运来兑现。
按五行太极理论,土旺则水弱,如果土的五行越来越旺,则水的五行就会越来越弱而趋于灭亡。所以,以木克土,但土消则水长,此为阴阳消长之理,有利于土、水所组成的太极趋于平衡而吉利。
但如果有金克木,则木消土长,木不能克土保护水,则土长水消,那么水所代表的人事物不吉。
本命生于未月,土旺,癸水入辰墓,而申寅相冲,寅中甲木与丙火受克制,被否定。而乙木在未有弱根,那么逢乙木死绝之运,水就没有了护卫之神,流年见土克水的组合,命主就会有官非之灾。
所以,应期理论云:土克水应凶,应期在金克木或火生土旺之时。
实际上,丁酉运,酉运乙绝;丁丑年,丑未相冲,未中丁火与乙木受克制,土旺伤癸水,伤官克官,此年命主因偷窃被抓,被判入狱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