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神不能互碍,年运互碍时必有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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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命例点评 |

1964年2月29日
坤造:甲辰 丙寅 戊申 乙卯
大运:乙丑 甲子 癸亥 壬戌 辛酉 庚申 己未(8岁上运)
点评:戊土日主生于寅月,甲木七杀透出,那么按格局看,是以七杀格来论成败,七杀为凶神,喜印星配置,或食伤制杀。命中月透丙火印星,那么本命就有杀印相生之象;而地支申寅相冲,也有食神制杀的信息,丙火印星在干,申金食神在支,互不相碍,说明本命配置是不错的,非富则贵。
不过,虽然命中印星与食神互不相碍,但如果年运出现印星克食神时,则七杀无制,就会攻身,那么命主就会有灾。
所以,行印运不能见食伤流年,行食伤运不能见印年,否则用神互碍,命主就会有灾。
如果按五行太极看,本命木的五行很旺,则土的五行就比较弱,如果木的五行越来越旺,则土的五行就会越来越弱而趋于消亡,则木、土所组成的太极消失,命主就不吉。所以,以金来克木,木消则土长,有利于太极趋于平衡而吉利。那么,以金为用,以火克金为忌,如果年运见火克金的组合情况,则木无制就会克土而不吉。
所以,按五行太极理论:木克土应凶,应期在火克金或水生木旺之运,或年运见火克金的组合,就会应灾。
实际上,辛酉运,食伤制杀之运,而甲午年,寅午合火克金,甲生丙火克金,年运组合火克金的组合,则命中官杀无制而攻身,此年命主因诈骗巨款事发东窗,身陷囹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