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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众所周知,国家在立法、司法以及执法层面打击网络造谣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名誉权。以“秦火火”为代表的所谓“网络造谣红人”已经受到法律的制裁。
近日,在微信、微博等社交网络中又出现转发“秦火火”编造的针对杨澜女士的不实言论,这些内容被加工包装后传播,对杨澜女士的声誉形成诽谤。对于此类无中生有、歪曲事实的虚假信息,杨澜女士特委托北京阳光天女传媒有限公司发出此郑重声明,澄清事实,以正视听。
第一:杨澜女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没有外籍身份,不持有外国绿卡;
第二:杨澜女士从未代言过“万里大造林”项目,该项目系盗用杨澜女士公益植
树形象;
第三:杨澜女士早年给予希望工程的捐赠没有任何不当行为,青基会原秘书长徐
永光已在2011年就此做出公开说明;
第四:阳光卫视的转让符合香港上市公司的相关规则,并无诉讼产生;
第五:杨澜女士没有代言过达芬奇家具品牌;
第六:有关杨澜女士私生活的谣言纯属无中生有,恶意编造。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制造、散播谣言者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因此请传播和转发相关谣言的个人及媒体立即删除不实信息。北京阳光天女传媒有限公司受杨澜女士的委托,将保留使用法律手段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的权利,以维护杨澜女士的合法权益。
北京阳光天女传媒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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