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那点事(5)-文前辅文(主书名页、附书名页、内容简介、目录、序言、后记等)
(2011-12-22 23:4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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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出版那点事系列 |
文前辅文包括主书名页、附书名页、内容简介、目录、序言、后记等。
A.书名页
书名页系指在图书正文之前载有完整书名信息的书页,或称“内封”、“里封面”、“副封面”。书名页包括主书名页和附书名页。
(A)主书名页正面(原称扉页)
1.主书名页正面应印载书名、副书名、版次、丛书名或系列书总名、卷册、著或编者姓名、翻译书的译者、校订者姓名、出版社名(我社采用标准体)和出版年份(用阿拉伯数字)。
2.一般书名字号略小于封面书名的字号,并列书名、副书名字号小于书名字号或用不同字体。副书名前一般加线条或括号,以区别于书名。
3.主书名页著作责任者名称采用全称,翻译书应包括原著作责任者的译名及翻译者姓名。所载著译者姓名不超过3名,其排列次序由著译者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在交稿时写清。超过3名的在第一著译者后加“等”字。
4.主书名页与封面上相同的各项,必须与封面所载完全一致。
5.主书名页不排页码,不占暗码。
(B)主书名页背面(原称版权页)
主书名页背面又称版权页或版本记录页,供读者了解书籍出版历史、出版时间和地点,它是每种图书出版的历史性记录,排在书名页的背面下部。中部排有图书在版编目数据,供有关部门贮存检索。上部排有内容简介,供读者了解全书的概貌。右上角印载图书新登记号。
1.图书在版编目数据的选取及编排格式执行GB12451的有关规定,排印在主书名页背面的中部位置,前面冠以“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字样。
2.图书在版编目数据内容区分为著录数据和检索数据两个部分。著录数据包括书名与著作责任者项、版本项、出版项、丛书项、附注项、标准书号项六项。检索数据提供检索途径,包括图书识别特征的检索点和内容主题的检索点。
3.排在下部位置的版权标识依次包括以下项目:出版社名和地址、邮政编码、责任编缉姓名、排印者、发行者与经售机构、出版年月和版次、印次、开本、印张、字数、印数、定价。
4.由外文书籍、报刊选译短篇文章辑成书者,不必在版权标识中印载外文版本记录,但每篇译文必须印载原作者姓名。在每篇译文后括注译者、校者姓名和译文出处。
5.出版年月须载明第一版第一次印刷的年月和本次印刷的年月。
印次须从第一版第一次印刷计算起,修订再版时应将以前各版的印次累计进去,例如某书第一版印了三次,第二版第一次印刷时应载为第二版第四次印刷,以下类推。印数须从第一版第一次印刷起累计计算。
一种书有不同的开本或不同的装订,如精装、平装等,印次和印数须分别累计。
6.版权标识中与扉页相同各项,必须与扉页完全一致。
(C)附书名页
1.附书名页刊载:多卷书的总书名、主编或主要著作责任者;从书名、丛书主编;翻译书的原著书名、著作责任者、出版者的原文、出版年及原版次;多语种书的第二种语言之书名、著作责任者、出版者;多著作责任者书的全部著作者名称。
2.附书名页的信息一般列载于双数页码面:与主书名页正面相对应。
G.内容简介
内容简介是出版者向推销者和读者推荐介绍图书的文字材料,一般排在主书名页背面上方。
1.内容简介应介绍图书的主要内容、特点和主要读者对象。
2.内容简介的文字要求简洁通顺,准确可靠,突出重点,切忌笼统空洞,照搬目录,一般不超过300字。
3.系列丛书或多卷册的各单本书,其内容简介要注意照顾前后册的互相联系。再版书需注意对其内容变化的评介。
4.对易被忽略的部分,如书末集中装订的图表、附表,以及随书发行的其他附件等,应根据需要予以提示。
B.目 录
1.目录又称“目次”,是记载正文前辅文的标题(一般包括出版说明、译者前言、序言或前言等)和起始页码(正文前如辅文种类和页数不多时,也可不印其起始页码)、正文标题(包括参考文献)和起始页码,以及正文后辅文的标题(包括索引,人名,地名,或术语中外文对照表,附录,图版题,后记等)和起始页码。
2.一般图书目录中只列出正文章或篇以下二级标题,最多不超过三级;论文集则仅列出每篇文章题名,但在文章页码之前列出作者姓名。
3.目录所载的标题和页码,必须与正文一致。
4.正文前辅文和目录均按先后次序采用小写罗马数字连续编页码。正文(包括绪论)和正文后辅文采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页码。
5.图书目录一般应通栏居中排在前言的后面,首页必须是单页码。
6.期刊每期应编有目次页,学术类、技术类。综合类期刊应有中、英文目次页。目次页不编人期刊正文的连续页码。目次页一般由期刊必要的著录项目组成的版头和目次表两部分组成;中、英文目次页应尽可能各占一面,各期格式应相同,必需变更时应从某一卷的第一期开始。
1、
出版物中的计量单位应按国务院1984年2月27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见附录七)及GB3100一3102一86《量和单位》执行。
2、
一些有权威的国际学术组织根据其学科的特殊需要,推荐使用某些非国际单位制单位。这些单位虽非法定计量单位,但在该学科允许使用。我们把这些单位称之为“许用单位”。例如,天文学中常用的长度单位“光年”、“秒差距”和“天文单位[距离]”,以及原子物理学中常用的长度单位“埃”等。应当注意的是,一旦有关国际学术组织宣布废除其中某些计量单位,或我国已广泛使用相应的法定计量单位,便应停用旧单位。例如,气象学中常用的气压单位“毫巴”,原属许用单位,但近年来我国已逐渐广泛使用相应的法定计量单位。“百帕”,这就应该改过来。再如长度单位“埃”,如不影响阅读,最好换算为“纳米”。
3、农田土地面积计量单位(如“亩”)现仍允许使用。市制计量单位(如市尺、市寸、市斤)规定只延续使用到1990年,故现在一般应停止使用。
4、许用单位以外的非法定计量单位,理应停止使用。不过,由于历史原因,人们常习惯于使用某些非法定计量单位。例如谈血压时,人们习惯于用“毫米汞柱”,而不熟悉用“帕”来计量;谈人体摄热量时,人们习惯于用“卡”,而不用“焦”。再如一些英制计量单位,如果只简单地换算为法定计量单位,有时会带来不便,甚至引起误解。遇到此类情况,可参照文章内容,先写法定计量单位,然后加括号附注非法定计量单位;或者反过来,先写非法定计量单位,再加括号附注法定计量单位。也可以采用加脚注或列对照表的方式,表明非法定计量单位与法定计量单位之间的换算关系。
5、有时我们会遇到一些非法定计量单位,不仅不便于换算为法定计量单位,而且连加注来说明它与法定计量单位之间的换算关系也有困难。例如,表示磁能积的单位“兆高奥”,就不便于换算成易为读者理解接受的法定计量单位。遇到这类情况,可保持原样不改动。当量浓度“N”如不便换算为法定计量单位,也可允许使用。
6、许多非法定计量单位很容易改为法定计量单位,且不会给读者带来不便。这类非法定计量单位必须停止使用。下表举出一些较常见的例子。
7、“升”的符号“l”易与阿拉伯数码“1”混淆,故单独使用时,宜采用大写字母“L”。与词头连用时,既可用小写(如ml),也可用大写(如mL),但全书应统一。
8、“3°—5°”不得写作“3—5°”。“10—15℃”不得写作“10°—15℃”。“2cm×3cm×4cm”不得写作“2×3×4cm”或,“2×3×4cm3”。“10—l5cm”、“100—2Ookg”等则不必写作“1Ocm—l5cm”、“1OOkg—2Ookg”。
9、按国标规定,在图的坐标轴和表头表示某物理量及其量值的符号时,应采用“物理量名称(量的符号/单位符号)”而不采用“物理量名称(单位符号)”的形式。例如,应采用“输出电压(V/mV)”,而不采用“输出电压(mV)”。不过前一种形式对多数人来说还很陌生,故后一种形式目前仍允许使用。
10、有关使用法定计量单位的其他注意事项见《著译编辑手册》附录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