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类: 饮食之道 |
“鲜”是味道之阴:水妖现体历千年
(接续上篇:《“香”是味道之阳:火胄赘华越万里》)
“鲜”又是“干(薧)”的对立面,用来表示死了的禽兽。见《周礼》古注。不干,未必就新鲜,腐臭的鱼肉含水份也不少。捉摸“鲜”字的准确意思,当是刚死的接近于活的,极端的“鲜”是在死活之间,所以《说文段注》说“死,而生新自若,故曰‘不变’。”最理想的样板,就像古人嗜好的“蜜唧”(蜜饯刚出生的老鼠)、“醉虾”(蘸酒活虾)。
鱼或新死的禽兽都是名词,后来“鲜”演变成形容词。鲜味正式确立之前的几千年里,“鲜”主要用来形容“新”,例如说空气新鲜。鱼离水就死,最宜用来表示新鲜。“新鲜”的含义跟“鲜味”的概念混在一起没法区分,这给鲜味的研究平添了很大的困难。
肉食文化是不知“鲜”味的。微妙的鲜味很容易被不新鲜的肉之腐臭或烤肉的焦臭所掩盖;另方面,鲜味靠舌头来辨识,前提是水溶液状态,西餐以烧烤为主,鲜味没有容身之地。
我曾在一篇随笔中把鲜味比作水中仙女,她有沉鱼落雁之姿。后来她跟西来“入赘”的火族王子“香”喜结连理。七八千年华夏前先民曾拿鱼肉跟野菜同煮,“鲜”女开始在陶鼎中孕育,先民做下饭的羹,肉料不足就用菜填充,肉跟菜(有的成了调料)在沸水中发生反应,尝起来有一种细腻的愉悦感难以言传。古老的烹调理论《本味篇》就说:“鼎中之变,精妙微纤,口弗能言,志弗能喻。” 这其实就是鲜味的萌芽。
“鲜”味的呈现,离不开“咸”的伴生条件。这在烹饪教材里叫做“各种味觉的相互作用”。台湾张起钧教授在《烹饪原理》书中说过:“鸡汤是众所公认最鲜美的了。但你一点盐都不放,保你什么味都没有,甚至还有一点鸡毛味。”古书记载,先民开始煮肉时还不懂得加盐,后来祭祀时还要按祖先的口味做成不加盐的“大羹”,不可能从“大羹”中发现鲜味。
“鲜”仙女隐身水中,飘忽无迹,难以被确认,也没法给她命名,用旧时的说法就是“待字(名)闺中”。鲜味在漫长的中华饮食史只能用近似的词语来指代或描述。这里举出几种:【甘】雅语中一直在沿用,例如《随园食单》:“雍土之笋,其节少而甘鲜”。【淡而不薄】用“中庸之道”表示“鲜”,例如《本味篇》:“酸而不酷,淡而不薄。”【清烈】《楚辞》古注就用这个词儿描写炖甲鱼的“鲜”味。【味长】清代美食家李调元《然犀志》说“牛鱼,食之味长”,元代《饮食须知》则从反面形容金鱼“味短”。【醉舌】这是文学化的描写,宋人《清异录》里有文章用游戏笔法给各种海产品“封官晋爵”,加给鼋(鳖类)的爵号是“醉舌公”。把感官定位为“舌”,无比准确。【妙】元代大画家、美食家倪云林在菜谱《云林堂饮食制度集》里说蛤蜊其汁“甚妙”。
宋末到清初 / 动物到植物
只有“鲜”跟“味”俩字连用的例句才绝对没有争议。最早的“味鲜”例句出现在宋朝的隐士食谱《山家清供》中,同时就有两处:“‘傍林鲜’(菜肴名称):夏初,林笋甚盛,扫叶就林边煨熟,其味甚鲜。……大凡笋,其味甘鲜,不当与肉为伍。”“甘鲜”的“鲜”指的也是“其味”。宋朝的例句还是个别情况,多有倒退,例如元代倪云林谈到蛤蜊汁,不说“鲜”而说“妙”。
绝对可靠的“鲜味”例句,必须满足排除“新鲜”含意的条件。这样的例句直到明末清初才出现。美食家朱彝尊在《食宪鸿秘》中说:“秘传酱油方:愈久愈鲜,数年不坏。”又说“蒸腊肉,陈肉而别有鲜味。”酱油提到“愈久”;腊肉强调“陈肉”,“鲜”而跟“陈”、“久”连用,跟“新”对立起来,可知纯粹是鲜味了。然而同一人、同一书里还是有不用“鲜”而用“美”的例句,例如鲜汁叫“美汁”:“肺羹……入美汁煮,佳味也。”“鲜”字开始流行后,很长期间还不普遍。
清代中国烹饪的高峰出现,“鲜”的词语也完成了大普及;种种同义词几乎完全消失。李渔在《闲情偶寄·饮馔部》中提到鲜字多达36处,其中鲜与味连用的25处。袁枚在《随园食单》中提到“鲜”字多达四十多处,而“味美”只剩两处。
鲥鱼,公认是鱼里第一美味,王安石《后元丰行》诗曰:“鲥鱼出网蔽江渚,荻笋肥甘胜牛乳。”在华人的观念中,美色与美味有类同性,所以鲥鱼被称为“水中西施”。鲥鱼色白如银,像身着华丽炫目时装的模特。鲥鱼的味美就美在鳞上,《居家必备事类全集》还强调其烹调要“去肠不去鳞。”在网里蹭掉鳞片立马会死,像烈女绝不肯“脱”,所以作为美味有极端新鲜的属性。
从“新鲜”到“鲜味”的转变要跨过的关键一步,就是从肉类扩大到蔬类。“鲜”从活鱼开始不断扩大范围,时间要求上也越来越趋于模糊。首先从鱼类推广到兽肉,强调必须是新杀的。植物的死活界限没法精确界定,但刚拔的菜确实更好吃。李渔就曾强调,吃菜要“宅旁有圃,现摘现烹”。
从化学上看,只有蛋白质才会发出鲜味。亡友陶文台《中国烹饪概论》曾引用过日本研究者的话,把鲜味定义为“对于蛋白质的感觉”。推广到植物也一样,只有少数富含蛋白质的植物才有鲜味,最典型的是蘑菇、豆芽、竹笋,这些食料恰好都是独有华人最嗜好。李渔曾盛赞笋是美味蔬菜的冠军,美得远超过羊肉,他说“此蔬食中第一品也,肥羊嫩豕何足比肩!……”此话值得注意之处,在于对动物食料及植物食料完全一视同仁,这显示“鲜味”观念已经定型。
千年味精
南北朝时,发现煮骨头的汤汁鲜味浓度特高,就把骨头砸碎了再煮,见《齐民要术》:“捶牛羊骨令碎,熟煮取汁,去浮沫,停之使清。”从此有了作为中餐烹调主角的“高汤”。游牧民族手握骨头棒子啃烤肉,没啃光就把骨头扔了,谁“吃饱撑的”会想到用水煮碎骨头?骨头汤又得撇油又得澄清,因为要拿它当“鲜味剂”,只许让舌头觉得纯鲜,不许叫鼻子闻出骨头的气味来。《齐民要术》的记述明言“用骨汁液煮豉,色足味调”,就是说用骨头汤煮别的食料有“味调”的效果,这简直就是液体味精。至今传统名菜馆的高厨仍然旧坚持用古老的“高汤”,而对味精嗤之以鼻。
后世的烹饪古籍里多有提高汤的记述,只是名字不同。元代倪云林做出了新贡献,他的《云林堂饮食制度集》里处处闪动着“清汁”(更纯的高汤)的倩影,鸡、蛤蜊、对虾头都成了提取清汁的材料。书中说到“用对虾头熬清汁”添加在“海蜇羹”中;“蜜酿红丝粉”要用“清鸡汁液供”;“鲫鱼肚”也可“煎汁捉清如水,入菜,同供”。明代美食家朱彝尊又有较大的创新,在《食宪鸿秘》中特设“提清汁法”一节,记述的高汤是拿鱼、鸡、虾等多种肉料煮成的,统称为“清汁”,还有“捞沫”、“澄定”的提纯工序。
就像鲜味的形成经历过“动物→植物”的扩展一样,“液体味精”也从骨头汤演进到笋汤、蘑菇汤、豆芽汤等植物高汤。李渔亲自做过实验,最早认识到笋汤有鲜味素的功用,他把焯笋的汤夸成不论做荤素菜肴都要添加的万能调料。他说:“庖人之善治具者,凡有焯笋之汤,悉留不去,每做一馔,必以和之。”他赞美香菇汤,说“蕈(香菇)之清香有限,而汁之鲜美无穷”,就是说“蕈汁”比蕈肉还更鲜美。 清末民初的薛宝辰在《素食说略》中有专论“素菜高汤”的章节,从中可以看出清代后期“液体味精“地位已经确立。他对冬笋汤、蚕豆汤、黄豆芽汤个个都给以“最”高的赞美。“冬笋:其素蔬中最鲜美之汤。”“蚕豆汤,作为各菜之汤,鲜美无似,一切汤皆不及也!”
“植物高汤”没有肉类的荤气,更接近纯净的舌感,所以李渔会说出蘑菇“清香有限,鲜味无穷”的话来。他还天才地认识到:造成‘鲜’感觉的物质是客观存在的,用他的话说就是笋汤中“有所以鲜之者在也”。“味精”的提炼,只差祛除大量的水分及少量的杂质。李渔也已清楚认识到笋的“渣滓”与“精液”的对立,说“有此则诸味皆鲜,但不当用其渣滓,而用其精液。”明代《食宪鸿秘》中有“虾米粉”,说“各种煎炒煮烩细馔,加入极妙”。这已是低纯度的脱水味精。
今天提到味精的发明,中、日读物都津津乐道于一个故事:“一天傍晚,池田教授坐在饭桌旁,太太端上一碗用海带做的汤,他尝了一口若有所思,马上走进实验室……”于是“味の素”诞生了。再查英文《维基百科全书的》Glutamic acid条目,真相是德国人发现于1866年,日本人提纯并“开发”于1907年,并取得专利。池田立即办厂大量生产“味の素(味之素)”。用面筋当原料成本太高,改用海带,不值钱到几乎白捡。味精最大的消费群体当然是自古嗜好鲜味的华人,于是东洋人大发了中国人的“洋财”。直到1923年上海生产出“天厨牌味精”才把“味の素”挤出巨大的中国市场,“味精”的名字终于流行。
味精的“精”让人想到汉朝古人解释“鲜”字所说的“新鱼精”。“精”最纯的是结晶体。清澈的高汤就是“液体味精”。华人吃亏在不会提纯,就差一步,名利全丢。日人不愿让人想到“鲜味”的专利中有中华文化遗产的份额,便把日语う
“鲜味”使人类的味觉从四种增加到五种,这本该像发现美洲新大陆一样重要,然而西方限于文化背景的差异,对“鲜味”这个新事实置若罔闻。喜欢吸收外来词汇的英语,对日文umami排斥至今,大型英语词典里也不见收录。“味精”没法翻译,只能描述为gourmet porder(美味品评师的粉末),要么就是记不住的化学名字monosodium glutamate(谷氨酸二氢钠)。我们相信“鲜味”会成为人类共同的日常体验。1987年在荷兰海牙召开的国际专业会议已经承认“鲜味”。华人对人类的这一重大贡献,我们自己岂可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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