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财托电子报 2013-9-3
有关房客退租时的处理
在台湾当过房东的人,应该很多都有过这样的经验:到了该收到房租却还没进帐时,打电话给房客,准备客气地催一下时,却只听到:「您的电话已经进入语音信箱」的录音。这时,好心的您担心房客是不是在房内遭到了什么意外,而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急忙地赶到房屋前敲门,却还是没有回应。当发抖的左手掩着口鼻(这时往往会觉得屋内有隐约传来的异味),发抖的右手拿起备份钥匙开房门一看,却只看到屋内有发臭的垃圾一大堆,却没有房客的人影、、、
日本一些经验老到的租赁管理公司,针对房客的退租程序,早已有了一套有效的管理办法。例如在当初签定租约后,契约书中就会附一张「解约通知书」。房客想退租时,只要在计画退租日的一个月前,将这张「解约通知书」填好后,免邮资,直接投入邮筒,寄给租赁管理公司就好了。
「解约通知书」中,除了房客的计画退租日外,最重要的就是退租后的联络方式了。因为有些多退少补的费用,如押金退还,或瓦斯费、电费要补足等,有需要跟前房客保持联络、做个结清。没有前房客的联络方式的话,将会造成许多的问题。
有些房客会找理由不愿意提供退租后的联络方式,这时租赁管理公司都会跟其沟通、说明,半强迫地请其留下之后的联络方式。例如会跟前房客说:若发生需补足的费用时,会跟其保证人联络等。
在那一国都一样,房东跟房客间最容易发生纠纷的,就是在房客要退租时了。这方面若有专业的人帮忙处理好的话,当日本房东的我们也就真可高枕无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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