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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信称义得生命(罗5:18),得什么样的生命?

(2022-05-26 07:50:08)
标签:

情感

分类: 修心励己

以神为乐的生命!(罗5:11

 

为什么以祂为乐?

很难理解,因为人都是“以我为乐”——我赚了什么,我被推崇了,我得到了什么,我失去了什么,我做错了什么,我成就了什么........钱财、名誉、关系,都是围绕“我”展开的。

 

这是因为“罪”在我们生命中作王,我们都是亚当的后裔,“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天上地下、唯我独尊”,“人性本恶,其善者伪也”。罪人的特点都是“私欲”为王(弗2:1-5)——偏重情感的,短期利益至上,即芸芸众生所为;偏重理智的,长远名利至上,即那些大人物所为。

 

这种人,罪在他们身上作王,叫人死(罗5:21

 

为什么以祂为乐呢?

因为祂爱我们,不是照着我们的言行和表现,而是照着祂的主权或预定。

我怎么知道祂爱我呢?

就是基督在我们做罪人的时候,就为我们而死,神的爱就再次向我们显明了(罗57)使得我们与神和好。

 

以神为乐?生命?是不是听起来很抽象?

不是,之所以抽象,是因为我们生活中缺乏见证人。

生命是真实的:

“就是在患难中也是欢欢喜喜的;因为知道患难生忍耐,忍耐生老练,老练生盼望;盼望不至于羞耻,因为所赐给我们的圣灵将神的爱浇灌在我们心里。”(罗5:4

 

以神为乐的人,并非不食人间烟火了,并非不生儿育女了,而是“恩典籍着义”在我们生命中作王了(罗5:21):就像被撒旦拐卖的小朋友,不久和父母生活在一起了,吃父母的供应,靠着父母的学费完成学业(读经祷告)、做好家务(工作服事),父母去哪里,儿女也去哪里,再也不分开了,一直走永生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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