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惊!事故现场物品被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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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空难事故现场保护杂谈 |
从网上看到有记者在事故现场,飞机残骸中间走动,随手从残骸里头拣起一本飞行手册,翻开着进行说明。
非常理解记者朋友,努力在第一时间给观众们带去信息,也对他们的敬业精神非常的佩服。
但,我失语了…… 这却是不应该发生的场景,更不应该作为官方媒体信息传播给民众。
FAA有关于飞机事故的处理的规定,飞行学习时作为必须掌握知识。看到新闻,我的第一反应是,那么多人失去性命,肯定属于事故的最高等级。事故现场,任何飞机的残骸,货物以及邮件(针对货运飞机以及除乘客以外也运货的客机),包括任何飞行记录、飞机维修记录以及音频记录在内,在事故调查小组抵达以前,不得作任何移动。
因为担心美国的做法同中国不同,于是找到了《中国民用航空飞行事故调查条例》(1990年6月16日颁发)在第三章 飞行事故紧急处理,查找到以下条文:
第九条 发生飞行事故后,就近的民航单位必须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依靠当地政府、驻军和群众,抢救人员,扑灭火灾,保护现场,及时上报情况。
为了给调查事故提供可靠的依据,还必须:
1.指定专人看守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发生事故的地带。
2.在调查人员到达现场前,除抢救受伤人员和扑灭火灾外,不准任何人接近和搬动飞机及其残骸。如果飞机坠落在铁路、公路或跑道上,需经地区管理局首长批准,在照相和绘图以后方可搬开。
3.对于机上的积冰、已坏油箱的剩余油量、飞机碰撞的痕迹、燃烧的飞机以及其他瞬即消逝的重要证据,在可能的情况下,应进行照相和记录。
4.寻找并保存散落的文件、物资。
5.记录目睹者姓名、住址和提供的情况。
第十条 发生事故后,与事故有关的单位应指定专人搜集、保管、封存关于组织指挥和保障该次飞行的通话记录、气象资料、录音带、飞行记录本、飞机维护工作单和油样等,不准涂改、追记、毁坏,不准交给当事人听、记,听候调查组处理。
航空事故一旦发生, 有那么多人的生命需要依靠飞机的残骸,这些残存的物品来寻找到事故原因。每一个在现场的人都有责任去保护好它们,而不是随便移动。从新闻中,我们可以看到残骸周围已经有专人建立的保护圈。
但,这位记者的行动,却一下子从内部把这个保护圈给彻底击毁了。
我们的生命是脆弱的,任何国家的航空业都经不起这样的事故。于是,我们看到胡锦涛主席温总理要求民航系统开展安全检查。
那这个对我们广大的民众和媒体又意味着什么呢。我想,除了更多航空知识的学习,也许更是一个必要的,对自己航空安全意识的自检与他检——安全是需要大家共同努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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