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起诉奥巴马:神秘机构CFIUS浮出水面
(2012-10-27 23: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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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对话奥巴马财经风电项目 |
(本周《对话》节目“起诉奥巴马”将于2012年10月28日晚21:55在CCTV2财经频道播出)
在10月28日即将播出的《对话》“起诉奥巴马”节目中,神秘机构CFIUS频频被嘉宾们提到。那么这个被翻译成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的神秘机构CFIUS到底是什么样的机构呢? 近几年许多中国企业赴美投资并购案受阻,背后都有这个机构的身影,都受到过该机构以“威胁美国国家安全”为由的审查,这个机构权利到底有多大?有没有边界?企业该如何应对呢?
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研究院张国庆:“它的权力有两个爆发点,中海油购并案、迪拜港口案,这两个案例使它的权力无限放大。当时美国政府提出美国国家安全,尤其来自中国和亚洲国家对于美国威胁。那个时候CFIUS(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开始权力放大了。这是第一拨。第二拨,美国奥巴马时代,最近两年,对中国的特别是中国企业在美投资屡屡下狠手,受害最大是华为,华为五次被害。所以它的权力放大是小布什时代,还有奥巴马时代。大政府,政府权力越来越大,在CFIUS(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这个事情上表现特别明显,他已将手伸得不能再长了。”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副院长邢厚媛介绍说,中国企业对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了解不是今天,不是从三一重工事件开始的。她说:“在我个人研究生涯里,我接触到的CFIUS(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的威力,最早从中国航空技术公司,上世纪90年代,曾经计划在西雅图收购航空零配件公司,很小的一个公司,最后被委员会调查,最后中方退出。接下来中海油收购尤尼克斯案子,案值两百万美元,而且中海油做了很高溢价评估,给出特别优惠价格,特别有利于原有的股东的权益、利益方面的一个让步的情况下被拒绝。再接下来就是刚才张先生讲的华为,还有其他很多案子。其实大家忽略了一个节点,就是2007年的7月,美国修改了他的外国投资安全审查的法案,通过这个法案,他一方面是扩大了委员会的规模,就是来源,原来的委员会的部门构成不是15个人,现在是15个人,原来是来自于12个机构,所以现在15人进一步地扩大了它的范围,那么也就是说来源多了,代表的部门多了,他的权力扩大了。”
邢厚媛认为修改之后的法案,对于安全,这个安全都是从军事角度去解释的,实际上2007年的法案修订使得美国对于所谓的威胁国家安全的定义宽泛化了,而不仅仅是国防安全。应该讲威胁它的安全,包括影响美国在国际上的竞争力,影响它的经济发展,包括美国规定了一些对它来讲是非常敏感的一些部门,什么金融、港口等等都是扩大化的,CFIUS(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的权限通过2007年的法案修订权力扩大化,安全范围宽泛化。
《对话》主持人:陈伟鸿
向文波
吴佳梁
张国庆
郝俊波
邢厚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