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洁癖”绑架谁
吴菊萍用双臂勇敢地接起从十楼坠下的女孩妞妞,被称为“最美妈妈”。为褒扬吴菊萍见义勇为的善举,其所在公司奖励给她20万元。她并没有像很多英雄人物一样把奖金捐赠出去。有媒体询问这笔钱作何使用时,吴菊萍说:“这笔钱我自己留着用。”此语一出,舆论又起波澜。( 1月9日《人民日报》)
毫无疑义,“这笔钱我自己留着用”,这句话的潜台词是,吴菊萍不愿意像媒体过去报道的英雄模范典型那样,把奖金捐出去。事实上,她自己知道,网上议论纷纷,因为英雄总是将奖金捐出去。无疑,吴菊萍当然是一个好人,她过去的行为已经证明了这一点,她绝不是一个没有私心的超人。得到了一笔应得的奖金,并决定用来改善自己的生活而不是捐给他人。这样的选择也许让媒体上少了一个拔高的道德模范,却还原了一个正常的好人本应有的面目。
其实,“20万元奖金吴菊萍到底该不该留”是个伪问题。奖金留用与否,无关道德有关私权。换言之,如何处理20万元奖金是吴菊萍的个人自由,别人管不着。只要不偷不抢,“这笔钱我自己留着用”完全正当。回到道德层面,媒体与公众不能因为是“最美妈妈”,就按照狭隘的道德标准,得出“20万元奖金吴菊萍不该留”的偏狭结论。“这笔钱我自己留着用”这句大实话的背后,看到的是朴素本真的心性流露和诚实率性的个性彰显。
长久以来,公众对英雄模范已形成了一个思维定式,认为他们应是“十全十美”的奉献者。媒体也习惯于不断“拔高”他们的道德高度,而这个高度往往体现在奖金的用途上,或者捐给福利机构,或者捐给需要的人。无私奉献固然可贵,但英雄和模范不应是不食人间烟火的“高大全”式人物,他们首先是一个普通的人,他们也要生活,所以,他们有权自主支配奖金的使用。
曾几何时,媒体宣传习惯于将慈善和爱心形容为“奉献”,在集体主义语境下,媒体一度热衷制造“舍己为人、无私奉献”的光辉形象。以至于许多人将无私当成高尚者的必要条件,不能接受道德榜样身上存在私心。在这样的宣传里,很少看到正常的好人被称赞,相反,被大力宣传的,几乎都是摒弃私欲的天使。应当承认,在某些特定条件下,“无私奉献”是一种选择,值得称赞。然而,过度夸大“无私”精神,将其上升为全社会的道德标准,甚至以此绑架善良者,绝对是不智的。
任何人都有私心,这是自然的天性,不用不好意思说出口。要求人们抛弃私心,专门利人,这样的宣传,只会让普通人难以参与。吴菊萍就是一个有私心的好人。她对爱的理解是“爱是献给身边的人”。这话一点儿都不冠冕堂皇,而且该支持和赞赏她的选择,因为需要越来越多她这样的“正常的好人”。英雄并非完美无瑕,不能有私心杂念,为了照顾别人就要牺牲自己。英雄和模范也是平常人,吴菊萍就该视金钱如粪土,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吗?其实她的想法和做法才是一个“平常人”的真实表现。
拒捐奖金,吴菊萍做得没有错,这种不虚美、不矫饰的态度,让人感觉更真实、更现实。如果说之前吴菊萍救人的行为让人感觉到她是“最美妈妈”,现在这种真实举动让人感觉到她更美了。“我就是想为家里人提供好一点的生活。”吴菊萍话语朴实无华,却实在可信。对于自己所有的财产,是捐给别人还是留给自己使用,都属于个人选择自由的范畴——如果她把这笔钱全部或部分捐给别人,那是一件道德高尚的事;她一分钱不捐,也不是件道德败坏的事,而是她的自由选择,与道德无关。
善捐是一种量力而行的自愿行为。如果把英雄和模范抬举到常人难以企及的高度,既让他们不自在,同时也使得他们的形象失去了真实。媒体与公众在呼唤好人的同时,也应厚道一点尊重他们发自人性的正常诉求,而不应以“高大全”标准苛求好人,更不能用“道德洁癖”去绑架他们,把他们拔高为不食人间烟火的“神”。构筑的道德高地,每一个善良的人都可能在需要的瞬间勃发激情。当下,改变脆弱的道德基础,迫切需要提振社会良心,吴菊萍就是最现实的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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