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都是一个悲剧
“药家鑫于今天上午被执行死刑”,来自某报记者发于微博上的这条简短消息,迅速成为6月7日早晨被转发最多的信息之一,随着网站新闻和央视新闻的发布,信息被证实,药家鑫死刑毫无疑问地成为当天最受关注的话题。
终于尘埃落定,再也不需要去担心此案件中法律的误判了。此事件中,媒体关注药家鑫与张妙的过程多于审判的结果。于是越炒作就越让人担忧,而这样的炒作也是相当关注,引发多数人的关注,让药家鑫在劫难逃。在此不会忘记那些将药家鑫定义为“激情杀人”的专家,就是这样的定义,反而引起公众的愤怒。不可否认,对于药案,舆论有过脱离理性的狂热表达,有专业人士认为,类似“药家鑫不死,国无宁日”的民愤仅仅是虚拟的立场正义,对待药家鑫更多地是需要理智而非情绪,然而,最后的结局,就是法官独立判案的终极。
人的生命权,是最大的权利。无论强与弱,穷与富,显与贵,每个人的生命权都不容侵犯。可是,接受过高等教育的药家鑫,却在开车撞伤妇女张妙后,错上加错,极其残忍地将张妙杀死。对这种手段恶劣的直接故意犯罪,只有绳之以法,才能伸张社会正义,彰显法律的威严。药家鑫与张妙其实都是一个悲剧:药家鑫还是有才艺的学生,毁灭他的不是别人,而是自己。张妙是一个无辜的生命,而药家鑫是死有余辜,但是两个人都付出了年轻的生命,这不得不说是一场悲剧,而对于他们的家人来说更是一种长年的沉痛,他们将带着这样的沉重的痛苦过完他们的余生。
不可辩驳的是,药家鑫案的复杂化,是社会心理的一种反映,权力的不受制约,社会不安全感的弥漫,人心的冷漠与恐惧,都促使着更多的人在借助此案发言,舆论的高度关注,也使得这起事实清楚的刑事案件,变成了众说纷纭的社会话题。一些知识分子建议以药家鑫开始废除死刑建议,又将案件引向另外一个领域,同时也难免地强化了一种恐慌心理。在人们预想药家鑫案仍有变化可能的时候,死刑的执行驱散了各种猜测,司法公正得以彰显,社会人心似乎也由此得到某种安抚。
情绪于案件虽有不良影响,也非一无是处。事实上,在法律之外,还有着道义、命理等在默默发挥作用,它们虽然与法律并非平行,也有着一定的存在理由。比如,药家鑫案中所看到的同情,就是一种可贵的情绪,对于受害人张妙及其家人的同情,是与生俱来的善;对于药家鑫死刑结果的同情,是对一条年轻生命失去的惋惜,与个别放鞭炮庆祝药家鑫死刑的行为相比,同情更显示人性本能中天生的善意,这很珍贵。两种同情并不相悖,它让人们脱离案件本身,学会思考如何避免悲剧的再一次发生。
在一个理性与法制主导的社会,公正的法律给出的结果往往是唯一的,但是人伦纲常往往五味杂陈。不管是药家鑫,还是张妙,生命的逝去都是惨剧。死后不能复生,对于挽救一条生命而言,再多努力,甚至是“不择手段”都有伦理支撑点。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这句法谚在最近几年间已为人们耳熟能详。“司法”也越来越多地成为法律职业者和普通人挂在嘴边的名词,然而现实中“司法公平”总是让人感觉高不可攀,将民众的法律信仰击得粉碎,这种现象值得警惕。
药家鑫已经被执行死刑,这是无法改写的结局,在面对有人高呼法律万岁的同时,应该想办法让这类案件不再发生,但愿每个人都记住药家鑫,这不是对于药家鑫的漫骂,而是要对于其所做的一切表示难过,认清这是一起沉痛的悲剧,以此来警示自己,避免重蹈覆辙。触犯法律者受到制裁,但留给社会的思考很多。家长们该如何培养孩子的健全人格?如何教育孩子尊重他人的生命和权利?在关注司法个案时,尊重和维护法制的权威,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做出应有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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