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9月10日
(2013-09-10 13:05:08)
国家图书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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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国家图书馆不断深化公益性服务,1998年实现全年365天开放,2004年将读者入馆年龄由18周岁放宽至16周岁,2008年实行基本服务项目免费,2010年开设少年儿童馆。为不断满足广大读者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自即日起,再推出如下服务举措: 1、公共服务区域向未成年人全面开放,每日定时安排专人进行导引参观。团体参观须提前预约适时安排。 特此公告。 国家图书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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