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父是害死林森浩的罪魁祸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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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森浩投毒案今日终于尘埃落定!
2015年12月11日下午,备受社会关注的“复旦大学医学院研究生投毒案”的罪犯林森浩被依法执行死刑!
一个名校的研究生被执行死刑,干嘛要用一个“终于”呢?东子就没有同情心吗?
非也。
先回看“故事”原委。
2013年4月16日复旦大学医学院研究生黄洋遭投毒后医治无效死亡,上海警方认定其室友林森浩有重大作案嫌疑。确认:林森浩因日常琐事对黄洋不满,决意采用投放毒物的方式加害黄洋。2013年3月31日晚林森浩将毒药投入该室饮水机内,次日黄洋饮用后,出现呕吐等症状,当日中午到中山医院就诊,经检验发现肝功能受损,遂留院观察。4月3日下午,黄洋病情趋重,转至该院重症监护室救治。
林森浩在此后直至4月11日,包括在接受公安人员调查询问时,始终未说出实情。4月12日,公安机关确定林森浩有作案嫌疑并对其传唤后,林森浩才如实供述了其向饮水机投放二甲基亚硝胺的事实。4月16日,黄洋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黄洋系因二甲基亚硝胺中毒致急性肝坏死引起急性肝功能衰竭,继发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
2014年2月18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林森浩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林森浩提出上诉。2015年1月8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015年12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今日下午(11日)被执行。这看上去并不复杂的刑事案件,却被全国主要媒体高度关注了两年多,主要原因就是林森浩有一个像李天一一样的家长。
李天一有一个丧失理智爱子的母亲梦鸽,疯狂到为了儿子可以不顾一切,最终把一个少年推向了地狱;林森浩的父亲林尊耀如梦鸽一般疯狂,最终把一个青年送上了黄泉路……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样最基本的情理与法理,连三岁孩子都知道,可是有些糊涂的爹妈不顾尊严,丢掉道德,偏偏不讲理,最终由孩子为其而行埋单。
从儿子被抓,林尊耀就没消停,想尽一切办法为儿子开脱,向媒体诉苦大打亲情牌,缠着受害人父母希望能饶过儿子……一审宣判后,立即上诉;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后,找到最高人民法院希望刀下留人,为此递交11份材料申请撤销林森浩死刑。期间,还导演了“更换代理律师”风波、“林森浩亲笔信”风波、“林森浩同学签名求情”等事件,就连林森浩要捐遗体也被他坚决的阻止。
即便在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的核准通知后,仍然不死心,裹挟着律师进京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提交了《暂缓执行林森浩死刑申请书》。同日,其弟林尊荣(林森浩的叔叔)千里迢迢赶往四川荣县,希望能做最后的努力面见黄洋父母,求得两位老人的原谅。
今天,林森浩已为自己的愚蠢行为付出了应有代价。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林森浩临死前终于道了歉,有了反省。可这醒悟来得太迟了,如果当初他心胸不是这般狭隘,就不会投毒;当发现同学中毒后的十几天时间里,如果能有所悔悟,早说出实情,黄洋也许不会死,当然林森浩自己也不会走上不归路……
那么,这一切就该归罪于搭上自己性命的林森浩吗?显然不应该,真正的罪魁祸首是那个病态爱子的父亲!
试想如果林尊耀能有基本的道德,不是一味的自私自利,就不可能孕育这样一个孩子。孩子的成长家庭环境和父母的教育思想至关重要,在这样的家庭里林森浩自小就埋下了仇恨的种子,随着年龄的增长,种子也随之发芽、开花、结果。这枚剧毒的果子毒害他人的同时,也毒害了自己。所以,他以生命为代价买了单。
特别是事件发生后,林尊耀不是真诚的悔过,寻得对方的和社会的谅解,而是费尽心机、千方百计的为儿子开脱。聪明反被聪明误,本来可以争取死缓的机会,也就这样丧失了。所以,正是这个以爱的名义保护儿子的父亲把林森浩送上了黄泉路!
东子也是父亲,和林尊耀一样深爱着我的孩子,可我知道:爱要科学,爱当理性。所以,孩子发蒙之始,我就告诉她:无论多大,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我们可以没名没利,但是不能没有道德,因为道德是人生的根基,道德跑偏,人生不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