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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在中国有两个男孩很“出名”,分别是:北京的17岁男孩李天一,南京14岁男孩丁锦昊。前者此前已经有些名气,名气一是来自父母——李双江、梦鸽,二是上一年因无证驾车并打人被教养,后者此前默默无闻。
李天一这次出名是因涉嫌轮奸犯罪的事,丁锦昊是在埃及古老的文物上刻下了“到此一游”。前者属大恶,后者算小过。相信李天一出生时,和其他孩子一样,也是一个可爱的小天使,之所以犯下如此大恶,和父母的不当教育,没有及时矫正孩子的小恶是密不可分的。
老来得子的李双江对孩子一贯是娇惯溺爱,为了满足儿子对车的兴趣,他常把车开到院子的空场上,把才几岁的儿子放在自己的怀里,一起坐在驾驶的位置上,当起了汽车教练。随着他的口令,儿子一边握着方向盘,一边挂挡、加油、倒车……以至于后来就有了,一个没有驾照的孩童驾车上路并行凶伤人的事。
据李双江的邻居说,自小李天一在院子里就是有名的霸王,经常欺负比他小的孩子。晚上开宝马出去,经常去酒吧玩,总是凌晨两点多才回来。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李氏夫妇的溺爱也非一两天之事,正是他们的包庇纵容,才把孩子推进了罪恶的深渊。
本是普通男孩的丁锦昊,虽然没有像李天一一样作恶,但是他的小恶却产生了国际影响。2013年5月,随父母到埃及旅游的丁锦昊,在埃及3500年前的文物卢克索神庙浮雕上刻下了“丁锦昊到此一游”,损伤了埃及古老的文物,同时也损害了中国人的形象。
在中国,很多景区里“到此一游”多得叫人见怪不怪,助长了人们恶小的妄为。这看似是小恶,却是国人的一大陋习,“丁锦昊到此一游”是文化之殇。丁锦昊事件的真正意义在于启示国人,“到此一游”真的并非什么光彩的事情,我们不能在国外丢中国人的脸,损害了国家的形象。当然,在国内也不可助长这样的恶行。
丁锦昊的成长过程中不可能没有“到此一游”,如果父母能够及时告知这是丑行恶习,就不会有今天的这件事发生。就像“案例A”,如果当初孩子捡回鸡的时候,父母不贪图享受,能够替丢失鸡的人家着想,寻找一下丢鸡的主人,并把鸡归还人家,那么就不会再有“捡”回死鸭子的事情了。孩子正是因捡回鸡时父母的态度,才滋生了贪图小利、见利忘义的心理,从此也就埋下了他们后来灰色命运的祸根。
一些两三岁的孩子也才刚刚会说话,就时常用手指着爷爷奶奶、顶撞爸爸妈妈,如果孩子第一次出现这样的行为,我们的家长能够耐心认真地和孩子解释,告诉他这样的举动是错误的,孩子以后就不会多次出现这样的行为。可很多家长只是认为孩子还小不懂事,长大就明白了,甚至还感觉很好玩。
幼儿这样对父母,可绝不是好玩的事情,到他大一些的时候,可能就会不时地对父母说:“你闭嘴!”而现在的中小学生,有相当一部分,因父母的话不合心意,就会甩出一句“你闭嘴!”我始终认为,到任何时候,做子女的都不可以和长辈大喊大叫,对父母恶语相加,因为那是不孝。
一些不良行为,看似微不足道,实际上却可能会带来难以估量的后果。一些行为上的瑕疵,看似毫无影响,实际上很可能会左右一个人的成败。微小的潜在破坏力,一旦发作起来,其攻坚灭顶的力量,无物能御。要叠100万张多米诺骨牌,需费时一个月,但倒骨牌却只消十几秒钟。小“恶”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我们对它视而不见,忽略它的存在,甚至被它所控制、所左右。
小与大是相对的,但善与恶却是绝对的,再小的善也是善,再小的恶也是恶。善是一种循环,恶也是一种循环。教育孩子,我们做家长的,一定要记住“勿以恶小而为之”。
我们不怕孩子犯错,但绝不能因恶小而放之任之。一个人犯大错误,往往都是从并不起眼的小事开始的。俗话说“小时偷针,大了偷金”,讲的就是这个道理。坏事虽小,但它能腐蚀一个人的灵魂,日积月累,就会从量变导致质变,最后就会跌进犯罪的泥坑,成为可耻的罪人。
小孩子有了小错,就像衣服上破了个小洞,如果不及时加以修补,洞就会越破越大,甚至整件衣服都不能再穿。因此,小孩子有了点蛛丝马迹的小毛病、小错误,譬如欺负小朋友,霸道、自私、任性、偷懒、撒谎,或者偷父母的钱等等,都要及时纠正,告诉孩子不可为,并告之怎样做才是正确的,要细心并且有一定的耐心。
润物细无声,家长潜移默化的影响,就会让孩子远离小恶,而从善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