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谈孩子的两个“爸爸” ——答网友质疑
(2011-03-07 10:03:59)
标签:
杂谈 |
分类: 成长问答 |
第一个提出质疑的,是博友“跟孩子一起成长”,她在文中写到:
东子老师,我不是很同意你的部分建议。我觉得孩子就只有一个爸爸,她的亲爸爸。她妈妈的无论男友还是以后的丈夫,都应该叫叔叔。孩子需要一个爸爸的爱,需要亲爸爸的爱。做妈妈的要在孩子的心中树立爸爸的正面形象,让孩子觉得安全,自信。这与以后的继父并不冲突,只要交流的妥当。同时可以树立继父在孩子心中的正面形象。让孩子安全,自信的接受亲爸爸和继父的爱,有两份爱。让孩子长大后很健康自信的理解妈妈,理解这三者之间的关系,学会理解和接受事实,接受在没有最完美的情况下,正确调整和处理已成事实,也会有和谐美好的解决办法,这也是对生活的学习。
东子做了简短的回复:“你的这一想法很好,但只限于理论,现实生活却完全不是这样。是否称“爸爸”和血缘关系不大,这主要看是否形成良好的亲子关系。当然,生物学上的“爸爸”,是不会因为称呼而改变的。”
针对东子的回复,“跟孩子一起成长”二次留言:
东子老师,我还是有点不同意。我在美国见到许许多多和谐美好的父母,继父母,继祖父母之间的关系。他们从来都是告诉孩子真实的关系,怎样正确处理这些关系。孩子们也都从容坦荡的接受事实。将来孩子长大,也可能会经历同样的事情。孩子成长时所经历的这些处理关系的方式方法,对孩子将来处理自己的事情是有巨大的影响的。
在东子尚未来得及再次回复之际,一位“匿名”博友发来了质疑:
同意“跟孩子一起成长”的观点。相对于这位所谓的专家老师的言论,你上述语言更具专家水准。
针对以上质疑,东子一并回复如下:
首先东子要感谢两位博友的关注,谢谢“跟孩子一起成长”的善意质疑,也要谢谢那位匿名网友,你让东子更加理性的思考,使东子的博客内容更加丰富!
在中国,既便是文盲父母,理论也能讲一大套,何况现在的家长大都受过高等教育,有的甚至还留过洋。可当下中国,教子依然困扰着很多家长。其一,所讲理论自己做不到,也就是身教不足;其二,理论脱离实际,最终只是留于口号。
东子无意标榜,但可以负责任的告诉大家:我的教育思想,一是源于家教咨询实践,二是十几年的教子体会。
虽然我比较认可西方的一些教育理念的,因为他们的教育思想大多数和我的教育理念一致,我也是这样教育我的孩子的(尽管我的教育理念形成和西方思想无关)。但是我不会照搬西方那一套,不想落个“东施效颦”。我们都知道,中国和西方不同,中西方的文化差异是客观存在的。
我一直认为,家中发生了什么变故或遭遇了什么灾难,要告诉孩子真相。因为一是孩子有权知道这些,二是让要孩子直面厄运,三是不给孩子留遗憾。可在我们中国,为了让孩子安心学习,经常会出现把家遭不幸的事情瞒着孩子的情况,这种善意的做法既不科学也不理性,而且这种忽略孩子情感需求的做法很残酷,也很功利。
但任何事情都不是绝对的,所以要因人因时而异。也就是要遵从个体的需求,因势利导,因材施教。比如这个两岁孩子面对的事情。
这位匿名网友,在东子看来,您的想法实在过于理想化了,对于一个两岁的孩子,她是无法理解你的那些美好想象的。我不知道您是做什么的,但可以肯定你不懂儿童心理学,也不了解儿童成长的基本规律。对于一个刚刚两岁的幼儿,要她“明白人生”可能吗?这需要孩子经过十几年的漫长之旅,才能渐渐知晓,而此间她带着困惑成长,又怎会自消?
之所以要等到孩子成年,那是因为孩子已经具备足够的心理承受能力,孩子短时间痛楚一定会有的,但是随着长辈亲人的劝解、爱抚,孩子很快就会接受这个现实,并理性的面对,理解父母当初所为。绝无可能像你所言:“这种痛苦将伴随孩子一生”。
除却对孩子成长的不利,如您所想也难如愿。人是感情丰富的高级动物,年轻夫妇离婚后,是必要再组家庭,重组建家庭后,如果因为孩子来往过密,很容易导致矛盾甚至再次离婚,这在我们身边就有。当然,国外可能会少些。
既然离婚,缺憾在所难免,给孩子的伤害也无法剔除,我们要做的不是回避缺憾,而是要想办法把孩子的伤害降到最低程度,以适合孩子身心特点,让孩子最容易接受的方式,作出相应的选择。
离婚后双方对孩子付出的爱,既是出于本能也是出于人道,这和二人此前的恩怨纠葛毫无关系。而这位孩子母亲的男友对孩子的爱,既是责任也是道义,乃分内之事谈不上惊人大爱。
不入其里,怎知他人之惑?你认为来信的这位年轻母亲该很幸福啊。可事实是她却很困惑,这足以说明你的想法只能是“一厢情愿”,你的这一理论观点也就难以成立了。这是一位尽职尽责充满爱心的母亲,她之惑源于她对孩子的本能之爱,也来自她的为人之母之责。
以上是为东子复,欢迎大家善意的批评,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