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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对是否生育要达成共识

(2010-11-01 08:57:09)
标签:

杂谈

分类: 教育随笔

当中国的“第13亿个公民”呱呱坠地的时候,国人对生孩子这件事的观念和态度已悄然发生变化。曾经的“超生游击队”隐身在“丁克一族”的身后,曾经的“重男轻女”日渐演变成了“重女轻男”,曾经的“养儿防老”传统更是被人们所逐渐淡忘……

虽然大多数80后夫妻认为早晚应该有个孩子,但相当一部分年轻女性并不想早当妈妈。她们有的是出于对事业的考虑,不愿过早地被孩子捆在家里;有的不希望让孩子过早“破坏”二人世界;有的认为只有爱情、婚姻稳定后才能要孩子。

但许多做丈夫的却希望早日要个孩子,好让自己的父母享受天伦之乐,而因为生不生孩子最终往往由女性决定,便有不少男子抱怨自己的生育权受到了侵犯,甚至有的夫妻因此闹到了离婚的地步。相反,也有的女性想早生孩子使婚姻更稳固,而男方却因为种种考虑不想暂时要孩子,矛盾于是就这样产生了。

生育问题可以说是家庭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如果夫妻双方对此意见不统一,生活就不会幸福。在家庭里夫妻都具有生育权,所谓的生育权是要求生育的权利和拒绝生育的权利。也就是说,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有决定生育或不生育的权利。目前,生育权的问题日渐突出,夫妻双方有的想生育,有的不想生育,有的女方怕日后感情破裂所以暂不要孩子;还有的女方认为双方感情不好,就决定不要孩子。那么,感情不好或怕日后有变等能否作为不生育的理由呢?
   
在生育方面,夫妻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对方主张权利并要求配合,另一方没有正当理由,譬如婚前关于生育的约定、身体的健康状况等等,不应当拒绝。但生育权同时又是一种选择权,夫妻任何一方既可以选择生育也可以选择不生育,特别是女性不同意生育时,更不能强迫,因为:女性不仅在照顾、抚育子女方面需要履行更多的义务,而且怀孕、生育和哺乳等过程更无法由男性替代,女性要独自承担艰辛和风险
因此,夫妻双方在生育问题上产生分歧时,应当本着珍惜感情和婚姻关系的态度,互谅互让,力求达成共识。所以,是否要孩子,还是商量着来好,最好结婚前就双方要不要孩子,什么时候要孩子达成协议,做到心里有底。如果就此双方观念很冲突,那干脆就不结婚。所以,是否生育孩子夫妻意见一定要统一。

另外,关于要不要孩子的问题,除了小夫妻俩,还不要忘了父母,当然了最后的决定权还是在自己手里。我们的传统文化历来就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在80后夫妇围绕着“是否生孩子”的问题进行争论时,小夫妇的父母这时也许会介入:“你们不要孩子,我们哪来的孙子,我们的‘香火’又怎样延续?”。可当“传宗接代”的概念日渐衰微,“养儿防老”也显得不再那么牢靠,借由孩子来维系家庭稳定的想法更无法说服人心,80后提出的问题,似乎有了更多的理论支持。
   
老人要年轻人生孩子,年轻人不想生,自然是婆有婆的理,媳有媳的因,这是现代和传统生育观念上的一次冲突。对于新老两代人来说,确实存在着代沟。要想双方达成一致,就需要沟通,寻求一种双方都能接受的结果。

 (东子新著《做个80后好家长》节选,电子工业出版社2010年10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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