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载,住建部和全国工商总局组成的督察组将于下月抵达地方,加大住房交易市场检查力度,依法查处经纪机构炒买炒卖、哄抬房价、怂恿客户签订“阴阳合同”等行为进行调研和督导。房地产中介的整饬,似有风雨欲来的感觉。
市场化的逐步深入,让作为市场润滑剂的中介在经济生活中扮演者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交易双方的顺利进行,中介可谓劳苦功高。而中介利用的是经济中的信息不对称,搭建平台,披露信息,撮合双方,以获其利。只是“利”字当头,常常不免忘“义”——为维护市场“三公”而建立的一套制度。
房地产在严厉的限购、限贷政策之下,竟派生出“假结婚潮”、“假离婚潮”等社会问题,就是典型的子,而这与中介的“专业”、“灵活”的应对政策的“措施”分不开。笔者一位朋友年初想在花都买房,就遇到中介如此的假离婚教唆,他当时就拂袖而去。然而并非所有买家都有如此“觉悟”,由此可以窥见中介在这大“潮”中的推手作用。而中介如此煞费苦心,无非就是个利字。
买卖一套房而搞出个“大头佛”(麻烦事),
除了让政策制定者头痛不已外,似乎还不至于让交易双方深恶痛绝。从某种意义上,这种行为似乎是为双方规避政策风险而获益,只要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也就只能在道义上进行谴责而无法上升到违法违规的层面,除非政策能进一步完善和堵漏。至于中介们利用信息不对称的优势,对买方抬高卖方的意愿、对卖方压低买方的需求,以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则当遍及日常交易当中。
这本也无可厚非,只要这种做法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而交易还能顺利产生。但更多时候,中介却站在某一方,帮其伪造虚假信息,或无中生有地“完善”、“美化”信息,最终导致一方利益最大化而另一方利益受损,则已经有合谋欺诈的成分,这就不是谴责那么简单了。其实,许多交易纠纷,也正从这里出发。
强调中介操守虽重要,但中介的整饬,更多地应该从制定规则、完善规则、细化规则上着力,并在事后的监督上,让违规者无所遁形、吃不了兜着走。这样,中介的合规经营合理获利,才能成为一种常态;交易双方的利益,才能得到较大的保障;中介在经济中的润滑剂作用,才能发挥出最大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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